我那天走的路有十英里,但是不累。一整天我都紧跟帮伙,他们干吗,我也都试着做一把。他们叫我“小孩儿”,而且使足劲儿笑话我,我多少保持了不折不馁的情神。但是我内心感觉非凡,那种感觉你没经历过就不会了解——可如果你是个男的,早晚你会。我知道我不再是个小孩儿,我终于长成了一个大男孩,可以逛到大人找不到的地方,可以撵老鼠、整死小鸟、乱扔石头蛋、向车夫挑畔还有喊脏话等等。那是种冲天豪情,感觉无所不知、无所畏惧,而且总是无视规矩、杀这杀那的。白灰路,衣服上热汗浸浸的感觉,茴香和野薄荷的气味,脏字眼儿,垃圾堆的酸臭味,滋滋冒气的柠檬汽水还有里面让人打嗝儿的气,踩死小鸟,鱼挣拉鱼线的感觉——凡此种种,都属于那种感觉。感谢上天我生为男儿,因为没有哪个女的会有这种感觉。
一点没错,布鲁厄老头儿跑了一圈,把我们都告发了。我爸阴沉着脸,从铺子里拿了根皮带,说要把乔“抽死他的小命”,但是乔挣扎着又嚷又踢,结果我爸只打中几下。不过第二天,文法学校的校长用藤条抽了他一顿。我也试着想挣扎,可是我就那么大,我妈一对膝盖就挡住我,她用皮带痛抽了我一顿。结果那天我挨了三顿打,一次被乔打,一次被布鲁厄老头儿打,一次被我妈打。第二天,他们帮伙认为我还不能真正算是帮伙的一员,不管怎么样,我必须经过一番“考验”(他们是从印第安人故事里学来的这个词)。他们很严格地要求吞下虫子前必须先咬断。不仅如此,因为我最小,他们很嫉妒只有我钓到了鱼。到后来,他们都企图把我钓到的鱼说得不算大。人们说起一条鱼时,一般趋势是它会变得越来越大,可是我钓到的那条被他们说得越来越小,直到后来,单听他们说,你会以为它根本就跟手指头差不多大呢。
可是没关系,我去钓过鱼了,我看到过鱼浮往水里猛钻,我感到鱼拽鱼线了,无论他们扯多少谎,这些是他们无法改变的。
此后七年,从八岁到十五岁,关于这段期间,我记得的主要便是钓鱼。
别以为我别的什么都没干,只是在你回首很久以前的事时,有些事情似乎膨胀了,直到大得掩盖住了其他一切。我离开荷莱特大妈的学校到文法学校上学了,背上了皮书包,戴上了有黄条纹的黑帽子,还有了第一辆自行车。此后又过了很久,我有了第一条长裤。我的第一辆自行车是那种一轮固定,一轮可转向的车型,当时很贵。骑下小山坡时,我把脚放在前车把上,让脚蹬嗖嗖地转着。在二十世纪初,这是典型的一景——一个男孩儿从小山上飘然驶下,头往后仰,脚伸到了空中。我去文法学校上学心怀恐惧,颤抖不已,是因为乔告诉过我关于校长威斯克斯老头那些让人心惊肉跳的故事(他的名字应是威克西)。这个校长没说的,是个长得凶神恶煞的小个子,一张脸长得跟狼脸一模一样。他在学校大教室的后面放了个玻璃箱,里面有几根藤条,他经常抽出来嗖嗖抡上一通,很吓人。但是让我吃惊的是,我的学习成绩很不错。我从来没想到过也许我比乔聪明。他比我大两岁,从他会走路起,就开始欺负我。实际上,乔是个不折不扣的笨学生,差不多每星期都要挨一次藤条抽打,直到他十六岁时,他总是接近在全校垫底的位置。第二学期,我在数学这科上得了奖,还有个奖是在某些稀奇古怪的东西上,主要跟干花有关,科目名叫作科学。到我十四岁时,威斯克斯提到奖学金和上里丁大学的事。我爸那年头仍对乔和我抱有很大期望,对我上“公学”这件事很热心。我时常听到的说法是我会当个老师,而乔会当个拍卖师。
但是我对学校的事所记不多。后来在打仗时,我曾和属于高等阶层的伙计混在一起。我吃惊地发现他们从未忘却在公学里经历过的恶梦般的操练,要么因此一蹶不振,变得傻不愣登的,要么下半辈子都会跟那种痛苦记忆做斗争,想要将之忘却。但是我们班上这一群铺主和农场主的孩子们不会。我们上文法学校,并在那儿一直待到十六岁不是为了别的,只是为了显示并非来自贫寒之家。不过学校这种地方,主要还是让人盼着早点离开的地方。我没有那种得忠于母校的多愁善感,对那些灰色老石头也没什么傻乎乎的感情(一点没错,石头真的很老,那所学校是由红衣大主教伍尔西出资修建的)。我们没有毕业生联谊会,甚至没有校歌。下午不上学的时间都归自己支配,因为做游戏不是非得参加,我们都能避则避。我们穿背带裤踢足球,尽管披一条肩带才被认为是打板球的合适装束,可我们穿着平时的衬衫和裤子打板球。我真正喜欢玩的,只有三柱门板球比赛,我们课间休息时经常在铺着石子的校园里玩,用的是包装箱木板做成的球棒,还有打几天就会完蛋的板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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