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继续说:“我打算给普拉姆岛一个电话,看看能否发现他们什么时候离开的,海面平静,潮水上涨,风从东边吹来,所以他们能在最短的时间里,从普拉姆岛驶到这儿。”
“我不是一个水手。”
“哦,我是,从这儿到普拉姆岛只需要一小时,但通常是一个半或两个小时在外面。墨菲夫妇听到戈登的船在五点三十分时进来。因此我们现在来看看是否能找到他们离开普拉姆岛的时间,那么我们就能更加确定墨菲们听到戈登夫妇的船进来是五点三十分。”
“对。”我环顾甲板,还是平常的露天就餐处与甲板摆设——桌、椅、户外吧台、太阳伞等等。小灌木与植物从木板切口处长出来,但基本上没有地方可供一个人隐藏自己,去伏击两个在门外的人。
“你在想什么?”麦克斯问道。
“哦,我在想这伟大的美利坚地板,硕大而又不用维修、层次感也很强,如同风景画,所有这些。不像我那老式的狭窄后廊,常常需要油漆。如果我买了叔父的房子,我要建一座同样的下海码头,但那时我就没多少草坪了。”
过了几秒钟,麦克斯然后问道:“这就是你所考虑的吗?”
“好,告诉我你从这儿还了解到了些什么?”
“哦,我觉得那些机器,”他把大拇指指向快艇,“当我到达时它还是热的,和尸体一样。”
我点点头。太阳开始沉人海湾,天明显地暗下来,并凉爽了许多。穿着T恤和短裤,没穿内裤,我感到有点寒意。
在大西洋沿岸,从外堤到新造陆地,从北到南,九月实在是一个黄金月份。白天很温和晚上适宜睡眠,是没有潮湿和炎热的夏季,是没有冷雨的秋季。夏季的鸟儿还未曾离开,从北而来的第一批候鸟正在南归途中歇息片刻。我想如果我离开曼哈顿并在这儿终其一生,我会融人这些大自然的事情中,划船、钓鱼、所有这些。麦克斯说:“还有别的呢,那线只是在木料上挽了个结儿。”
“哦,这是案子的主要突破口,什么鬼线?”
“绳子,艇的绳子不是系在码头的楔子上,而是临时地钩在木料上,那露出水面的木桩上,我推测他们想在不久以后再回到艇上来。”
“好眼力。”
“是的,那么有什么想法吗?”
“没有。”
“你自己的观察呢?”
“警长,我认为你在逼我去发现什么。”
“理论、想法、直觉、任何事情?”
“没有。”
麦克斯警长看来想说别的话,如:你被解雇了。但相反他说道:“我要去打个电话。”他走开了,进了房子里。
我往后瞥了一眼尸体,那个穿浅棕色棉质西装的女人正用粉笔划出朱迪的大致轮廓。在纽约,负责调查的警官划线是标准做法,我猜在这儿也是这么一回事儿,为的是让将追踪案件至结尾并与当地检察官合作的侦探能尽量多地了解与参与案件工作。因此我断定这位穿棕衣的女士是个凶杀案侦探,被派来调查此案。我进一步断定,若我决定要在这事儿上帮助麦克斯,我得小心应付她。
凶杀案现场是世上最有趣的地方之一,如果你知道你在看着什么又在寻找着什么的话。想想像汤姆、未迪这样的人在显微镜下观看细菌,他们能告诉你这些细菌的名字,细菌现在在于什么,还有细菌可能对正在观看它们的人做些什么,等等。如果我看着细菌,我所能见到的只是些小波浪线,我对细菌所知甚少,也不善于观察它们。我的脑子和眼睛不曾受过专门的训练,观察不到细菌。
但是,当我盯着死尸以及尸体周围的现场时,我却发现了常人看不见的东西。麦克斯触摸了机器与尸体,注意到他们还有温度,他还注意到船是如何系着的,又记录了其它成打的细节。这些平常人都注意不到。但麦克斯不是一个真正的侦探,他只是在二级水平上操作,但要解决这样一个谋杀案,你需要在更高水平上操作。他知道这一点,这就是他为什么找我来的原因。
我碰巧认识被害者。对于凶杀案侦探来说,这是一个很有利的条件。举个例子,我知道戈登夫妇在去普拉姆岛时,通常穿着短装,T恤和帆布便鞋,而工作时便套上他们的实验服,或防生物危害服什么的。汤姆穿上黑T恤就不像他本人了。朱迪在我的回忆中则着装色调更淡雅一些。我猜想他们这样穿是用作伪装,穿跑鞋是为了跑得快。这样我又在虚构线索了,你得小心点别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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