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我也设法向其他人身上去寻找凶手的痕迹,可是绕来绕去,我还是回到了托宾身上。贝思尽管没有明讲保罗-史蒂文斯就是凶手,但我想从同样的条件下,他对托宾更像个杀手。我对托宾的印象太受爱玛的影响了。我的脑海中不断地想像着他和爱玛在床上的情景。我真拿自己没办法,这种感觉我有十年没体验过了。
我不想草率地将托宾定罪,但我决定继续假定他为凶手,然后一直侦察下去,看最终是否能将他定罪。
至于保罗-史蒂文斯,他也很可能与此脱不了干系,但如果托宾将史蒂文斯收为同伙的话,那他又要戈登夫妇何用?不过,如果说史蒂文斯不熟知计划内情的话,他是否也有可能知道一点其中的内幕呢?他是不是像只劫掠成性的兀鹫,伺机抢得一部分别人经过漫长而艰辛的劳动后所得的成果?或者说这个案子是他一手操作的,根本不关别人的事?我当然能证明史蒂文斯确有重大嫌疑:他熟悉普拉姆岛的环境,又有机会,又有枪,而且每天都能接触到两个受害者;更重要的是,他是在策划了一个阴谋后又将其同伙杀害灭口的那种人。要是我走运的话,我能将托宾和史蒂文斯两人都送上电椅。
唉,要是这案子是别人干的呢?
我想像着在戈登夫妇脑袋开花之前发生的一切。我觉得戈登夫妇和弗雷德里克的日子过得太好了。钱花得太多了,而且对于他们的冒险探宝感到太自信太狂妄了。
他们为所谓的“发现宝藏”所做的基础工作是极为小心谨慎的。有趣的是,他们不把宝藏重新埋到托宾在海滨的地产上,而是直接与当地的“奇德陡崖”的传闻挂钩。当然,他们事后会向全世界宣称在经过多方查证以后才确信宝藏就埋在那块地上,而且他们也会承认当初隐瞒了可怜的玛格丽特-威利,而后者肯定会因卖地而后悔地捶胸顿足,然后认为这一定是达太①对她的惩罚。戈登夫妇想必也会送她一块宝石做个安慰奖。
①达太:耶稣的十二门徒之一。
我经常会在谋杀案的调查中找到最简单的谋杀动机:那就是贪婪。弗雷德里克从来不懂得与他人分享;而这次即使他想与人共享宝藏,我也怀疑那宝藏的钱是否足够还他的赌债并挽救他的葡萄酒厂。他至多能分到宝藏的一半,而政府,不管是州立政府还是联邦政府肯定要得到那一半的一半。所以即使宝藏价值一千万美元,弗雷德里克至多能得到二百五十万美元。这对弗雷德里克庄园主来说还不够他挥霍的。如果说他另有一个合伙人,而且还活着,譬如说保罗-史蒂文斯,那托宾无疑就得将戈登夫妇除掉了。
但我仍存有几个疑问:假设戈登夫妇已在普拉姆岛上找到了宝藏,那么他们遇害那天是否将财宝都带了回来?宝物是否被放在夫妇俩从实验室带回来的那只小冰箱里?但原来盛宝物的那只箱子在哪儿?财宝应该放在什么箱子里再重新埋下去,而后被“找到”才能满足那群好管闲事的考古学家和代表们的好奇心并经得起他们的推敲?
当我在考虑这个案子的时候,我都忘了面前的轮盘赌。我发现轮盘赌挺适合那些心事重重的赌客的,因为它根本用不着你动脑筋;就像双骰子赌博一样,纯粹是靠运气。但是掷骰子可以控制输钱的速度,从而你可以在一个独臂强盗面前张着嘴巴、神情紧张、目光呆滞地度过一个晚上,而输的钱也不至于太多。但是在轮盘赌中情况就大不相同了,在十美元的赌桌上,赌台管理员和赌徒们一样性急,这样你很快就会输得很惨。
我从桌上起身,从我的信用卡中继续支了一笔钱,然后走向气氛更为友好的扑克牌桌。噢,忘了我的工作吧!我在牌桌上运气还不错,到了午夜,我又回到了输二千美元的地步。而且当时我都快饿死了,于是我从一个女招待那儿买了杯啤酒和一份三明治,继续打牌到凌晨一点,我还是输二千美元。
我走到一个吧台,开始改喝威士忌。我又看了一会儿重播的新闻,发现里面根本没有再提戈登一案。
我再次把这个案子从头到尾想了一遍,从麦克斯来找我直到现在为止。当我想到这些时,我又回想起我的爱情生活,我的工作,以及其它一切,这使我又面临这样一个问题:下一站我该去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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