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那是什么时间?”
“凌晨零点32分。到了1点左右,安-坎贝尔离开基地司令部,上了吉普车,开车到达第6枪射击场。”辛西娅问我:“肯特坐在她妻子的车里,在大街对面做什么?”
“害相思病的笨蛋都做这种事,只是坐在那儿看着情人窗口的灯光。”
“也许。不过,也可能他在犹豫,是否该进去跟她打个招呼,也许他在等圣-约翰能有事离开,也许他在等他渴望的那个人能有事离开,而她后来确实离开了司令部大楼。”
“看来,肯特是在跟踪安。”
“对。他也可能先在司令部停车场就与她争执过,只是我们不知道。”
“但是,如果他在跟踪她,她怎么在射击场路上没有发现他的车子?”
“他开的是他妻子的车。”
“难道她会不认识肯特太太的车子?”
我回答说:“情人一般都认识对方妻子的车,只是这个基地上切诺基吉普车太多,不会引起她的注意。事实上,福勒家就有一辆切诺基。不过是红颜色的。”
“但是,保罗,你说肯特在步枪射击场路上离她多远,才不至于引起她对后面车的注意呢?”
“不太远,但也够了。”我站起来,从短途旅行包的外面口袋里翻找出一支签字笔。这房间的两扇窗户之间有一块白墙壁,我开始在上面画起来:“你看,路从基地中心一直往南,到最后一个步枪射击场就终止了。这段距离大约10英里。中间只有两条岔道——第一条,在这儿,是珀欣将军路,往左边拐,第二条,在往前一英里处,向右,是乔丹机场路,在这儿。”我在墙上画了一条线。“这样,他亮着车灯,跟在她后面,与她保持一定的距离。他发现,到了珀欣将军路她没有往左拐,他就继续跟在她后面。可到了机场路,她还是没转弯。他知道自己这时必须往右拐了,否则她就会发现有人在跟踪她。对不对?”
“到目前为止,对。”
“所以,他转上乔丹机场路。她从反光镜中看到他拐弯后,松了口气。但是,肯特现在知道她已成瓮中之鳖,除了把车开到路尽头再回头之外,她已无路可走。对不对?”
她看着我在墙上画的图,点了点头:“听起来有道理。那么随后他怎么办呢?把车灯关掉继续跟踪?步行?还是守株待兔?”
“让我想想……换了我,我会怎么办?那天夜里月光皎洁,即使不用车灯,也能从几百米以外看到车子。另外还有发动机的声音以及开车门时亮起的车内灯,从几个特定的角度,还能看到刹车灯。因此,最可靠、最隐蔽的办法是步行——或者最好是慢跑。所以,肯特开足马力把切诺基开进了乔丹机场路与步枪射击场路交接处的松树林中,下了车,沿着射击场路往南走去。”
“这只是推测。”
“一部分是推测,还有一部分是直觉加上侦查,同时,也是一种对这类实际问题合乎逻辑的解答。我们上过同样的学校,受过同样的夜间训练。你必须考虑到自己的任务、当时的天气、距离以及时间、安全问题等等。比如,你必须很清楚什么时候该用车子,什么时候该下车躲进树丛里。”
“好吧。他下了车,开始步行或慢跑。”
“对。这时是凌晨1点15分至1点30分之间。穆尔上校的车早就过去了,他正在等安-坎贝尔。这些都是肯定无疑的。坎贝尔将军此刻还没有接到电话。肯特正在路上一边赶路,一边找前边的吉普车灯。但是,这时候,安的车灯早熄了,她已来到第6射击场,与穆尔上校见了面。”我在墙上第6射击场的位置标上了“x”号。
辛西娅仍然坐在床沿上,似乎对我画在墙上的“地图”无动于衷。她问:“此刻肯特脑子里在想些什么?他有什么意图?”
“这个……他在想,她为什么独自一人到那里。虽然他知道她可能只是去查最后一个哨所。如果是这样,他就在她回头的时候,站在路上,拦住她。几星期前他才尝过强xx的滋味,也许他此刻正想着再来一次。”
“她身上有武器。”
“他也有。”我说,“即使在现代的关系中,也决不该把枪对着自己约会的对象,尤其是如果她也携带着武器的话。不过,他认为他能处理好此事,也许他只是想跟她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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