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名罪犯(29)

2025-10-09 评论

    “您低下头朝他看。”弗罗日先生接着尼古拉的话说,“您突然想拿他的钱夹。您揪住了他的胳膊。您没有别的理由揪住他,因为他己经倒在地上,而且身上也没有武器……”“我气急了,我当时的愤怒程度远远超过对那个钱夹的渴望。我想如果拿到钱夹,就把钱分给两个女伴……”“您说的可能是事实。不过,您没有必要那么干,因为海内斯根本就没有带钱夹。这个号称怕被人偷而让您代为付款的美国人不可能把几万法郎带在身上……但是您的举动让他误以为是想对他进行报复……他控告您偷窈并试图杀人……这样就使案子的性质变了……”弗罗日先生说完,用很快的动作对尼古拉挥了一下帽子施礼算作告别,登上一辆汽车走了,留下尼古拉一个人困惑不解地站在人行道上。
    清晨三点,法宫在自己的记事簿上写道:1。尼古拉没有偷海内斯的钱夹,当时海内斯就在屋里,又没有失去知觉,在这种倩况下,尼古拉不可能把钱夹藏起来。因而可以断定,钱夹根本不存在。因此海内斯知道自己在说谎。
    但是,尼古拉如果不承认搜过同伴的身,就无法证明钱夹不存在。
    2。加果尼古拉攻打同伴的目的是为了要他的钱夹,他可以选一件声响不大的武器,比加一根壁炉柴火棍什么的,而不是玻璃酒瓶。他是一时气愤激动而伤人。鉴于二人之间的关系,尼古拉如果不受侮辱就不可能动手打人。
    3。审讯中尼古拉只说过一次谎。他首先否认问题的症结在于付给两个女人的报酬。后来又承认了,只是没有说明对报酬的讨价还价发生在何地。然而,仅仅在比克拉兹酒店客厅时才只有他们二人在一起。
    结论。在讨论两个女人的报酬时尼古拉受到侮辱;打人;试图抢钱。
    弗罗日先生写完后便上床睡觉了。

    案情事实混乱不堪,证据似是而非或相互矛盾,确定部分与未确定部分界限不明,鉴于此,弗罗日先生只得采用传统方式就已掌握的基本情况作一客观概述。
    以下便是法官在自己办公室对蒂麦尔芒夫妇审问前掌握的概况。
    二月三日,波维尔马戏团分期分批从布鲁塞尔来到上马恩省的诺让市。他们在巴黎广场搭起帐篷。一部分艺人住在带篷的马车里,另一部分人住进冈贝卷旅社(注:三等旅馆,夜间锁门,但房客可以从里面开们,进旅馆需先接门铃,然后对着一小窗口报出自己的房间号码。)同为自行车杂技表演艺人的蒂麦尔芒夫妇和他们的外甥女爱妮分别住在四楼的十互号和十六号房间。他们在五个月前加入波维尔马戏团。三人在南美巡回演出失败,在安特卫普遇到波维尔马戏团后入伙该团。
    雅克·利埃布,三十二岁,独身,手技艺人,和波维尔马戏团鉴了一个月的演出合同,住在三楼的六号房间。
    在此演出期限直到二月十七号。雅克·利埃布长得很漂亮,他向团里大部分女人特别是爱妮大献殷勤。
    十八号是休息日,没有演出活动。马戏团应在十九日出发前住拉瓦勒纳城。人们看到雅克·利埃布和爱妮在这天八点登上开住巴黎的有轨电车,他们没有携带行李,爱妮对人说他们去影浣看电影。
    午夜十二点半,旅店守门粟听到有人喊出房间号六号,他拉绳开了们。看门人几乎可以肯定从声音听出是利埃布。但是他对利埃布并不熟悉,所以不敢肯定叫门的人就是他。
    他也不敢肯定进来的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
    那一晚蒂麦尔芒夫妇去了一蒙诺让市的咖啡馆,十点回到旅馆。
    凌晨三点,守门人隐隐约约听到有人出门的脚步声。
    他觉得出门的是好几个人。
    后来我一夜再未给人开门。早晨八点蒂麦尔芒夫妇吵吵嚷嚷地说他们的外甥女逃跑了,说她自从头天晚上七点开始就再也没有露面。她十六号房间的床铺未动,而行李不见了。
    蒂麦尔芒夫妇指控雅克·利埃布。他们敲打他的房门,没有应答。利埃布失踪了,他的行李也不见了。
    “人们对发生的这一事件不以为然,并且予以讽刺、奚落。马戏团离开诺让。十丸号到达拉瓦勒纳市。利埃布的节目被替代。因为少了爱妮,蒂麦尔芒夫妇也缩短了自己的节目,井在同业公会报纸上登广告,招聘新的女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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