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要问你呢?”
警察马上走进卫生间去查看,卫生间是空的。他又朝衣柜里看看。“他的衣服还在这里——”
“你最后一次检查这房间是什么时候?”
“——可他的鞋不见了。”警察边说边检查衣柜。“他的鞋不见了。”他转过身来,有点绝望地看着罗斯。“他去哪儿了呢?”
“你最后一次检查这房间是什么时候?”罗斯又问。她按响床铃呼叫夜班护士。
“大量二十分钟前。”
罗斯走到窗口朝外看。窗开着,可是从楼上到楼下的停车场有七层楼高。“你离开门口有多久?”
“我说,医生,只有几分钟——”
“多久?”
“我香烟抽完了。医院没有售货机,我得跑到对面的咖啡店。我离开差不多三分钟,当时大约是十一点半。护士说她们会留心的。”
“太好了,”罗斯说。她打开床头柜,发现本森的剃须刀还在,他的钱包,他的车钥匙……都在里面。
护士听到铃声冲过来,从门口探进头来。“这下又是怎么啦?”
“我们好像丢了一个病人,”罗斯说。
“你说什么?”
罗斯指指床上的塑料袋。护士不明白是怎么回事,但脸色即刻变得煞白。
“打电话给埃利斯医生,”罗斯说,“还有麦克弗森医生,还有莫里斯医生。他们会在家里的,叫总机帮你接通。就说是紧急情况,告诉他们本森不见了,然后叫医院保安人员,听清楚了吗?”
“明白了,医生。”护士说着急忙走出病房。
罗斯在本森的床沿上坐下,双眼盯着警察。
“他是从哪里弄到这些袋子的?”警察说。
她早已想到这一点。“一只是床边的废纸篓里的,”她说,“一只是门口废纸篓里的,还有一只是从卫生间的废纸篓里弄来的,两块毛巾也是卫生间的。”
“聪明,”警察说,他指指衣柜。“但他不可能跑远,他衣服没带走。”
“可带走了鞋子。”
扎着绷带穿着浴衣的人是不可能跑远的,就算穿着鞋也是如此。”他摇摇头。“我得请求援助。”
“本森有没有打过电话?”
“今晚?”
“难道还能是上个月?”
“听着,女士,我现在不需要你来教训。”
她这时才看清他原来很年轻,二十刚出头。他感到非常害怕,他把事情搞糟了,不知道会发生什么。“对不起,”她说,“是的,今晚。”
“他打过一次电话,”警察说,“十一点钟左右。”
“你听到了吗?”
“没有。”他耸耸肩。“我从来没想……”他拖长声音说,“这你清楚。”
“也就是说他十一点打了电话,十一点半就离开了。”她走到外面的大厅里,目光沿着走廊一直望到护士值班室。那里一直有人值班,他必须经过护士值班室才能走到电梯口。他绝对跑不出去。
他还能用什么办法呢?她朝大厅的另一头看去,在远处顶头有个楼梯口,他可以从那边下,可他能走七层的楼梯吗?本森大虚弱了,不可能做到。再说他头上缠着绷带,身上穿着浴衣,走到底楼大厅时服务台会拦住他的。
“我真不明白。”警察边说边走进大厅。“他能到哪儿去呢?”
“他是个绝顶聪明的人,”罗斯说。这是他们常常会忘记的一个事实。对警察来说,本森是被指控犯有袭击他人罪的罪犯,是他们每天都要碰上的千百个乱发牢骚者中的一个。对医院的医务人员来说,他是一个有病的人,不幸而又危险。尚难确定他是否算是精神病患者,但人人都会忘记本森是个绝顶聪明的人,在人才济济的领域里他的计算机工作是出色的。在神经精神病研究室初次为他做的心理分析测试中,他的智商测试得了一百四十四分。他完全有能力为逃跑制订计划,然后到门口偷听动静,听到警察和护士谈论买香烟的事——然后在几分钟的时间内溜掉。但是怎么溜走的呢?
本森一定知道他穿着浴衣决不可能走出医院。他把外出穿的衣服留在房间——即使穿了这些衣服他也不一定能走出医院。半夜出逃根本不可能,大厅服务台肯定会拦住他,探病时间三个小时前就结束了。
他到底会想什么办法呢?
警察走到护士值班室,打电话向局里报告。罗斯跟在他身后,朝走过的一间间病房里张望,709病房是一个烧伤病人,她推开门朝里看看,确认里边没有别的人。708病房空着,一个肾脏移植病人下午已出院,这间病房她也查看了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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