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尸体时,二楼之状态确认如下:除命案现场之窗户外,松夫及笹枝卧室之窗、樽夫房间之窗、走廊上之小窗等,均已紧闭并上锁。同时警方也已查明:这些窗户并无遭人动过手脚之痕迹,譬如使用针线自外部上锁之类。
因此,若再考虑先前若菜之证词,即“其间无人上下楼”,即可得知:凶手只能经由日式房之窗户及阳台逃离现场。
★
再来要分别检讨命案关系人之不在场证明……
首先看和男,他在下午三点一度回家,随即又乘坐其友中岛田所驾驶之机车,至S町周遭四处游荡。下午三点半左右,因中岛田一时疏忽,机车倒地。据和男称,他即因此而全身擦伤多处。出事後,中岛田通知修车业者赶来,并留在原地等候。和男则大发脾气,独自回家。
从出事地点至伊园家,步行仅需二十分钟,故在时间上并不能排除其犯案之可能。他回到家时,已是五点五十分。据他所言,他是进了电玩店打电动发泄心情。但关於此点,并无任何证人。
松夫的部分较单纯,据他说,他於下午三点多从车站出来,就直接进了站前一家柏青哥店,在该处玩到五点半才走。但他并末中奖,且迄今并无任何目击者出面证实此事。因此,他显然并无不在场证明。
接著看妙子,据称,在下午三点半之前,她一直与若干附近之朋友在聊天,此点已获证实。只有在四点至五点之间,她并未同任何人见面,故无不在场证明。五点过後,她因发觉育也不见踪影,便至伊园家寻找。
附带一提:是日,妙子之夫盛介奉派赴关西出差,具完整之不在场证明。另外,据若菜所言,育也至迟在四点五十分左右,便已在伊园家庭院中玩耍。
最後来看樽夫。据称,午饭後,他便一直待在一楼的“里面那间”,专心玩电动玩具。但又称,其间因疲累而在榻榻米上睡著,醒来时,家中已挤了一大堆警察,正在忙里忙外。故此,其不在场证明当不成立。
★
不过,我们在此须注意一事,即“小猫武丸之惨死”一案。
育也具有虐待动物之癖好,武丸之脑袋即遭其敲碎捣烂。因此事恰与笹枝命案同时发生,警方当然大表重视。於是武丸之尸体被视为证物之一,送交专家检验解剖。结果查明,武丸之死亡推定时刻为:以五日下午五点十五分为中心的一个钟头之内。另外并查出一意料之外的事实。
那就是武丸真正的死因。
起先,警方以为武丸乃遭育也殴打致死,并将猫尸旁边的一块石头视为凶器。不料在解剖之时,於其胃袋中检验出“某种致命性的剧毒”,混在尚未消化的牛奶中。如此一来,武丸“先遭毒毙後再被敲头”之可能性,便大大提高。经进一步检证结果,已确认此事为真。
旋即查明下毒之法。警方於厨房中搜出武丸专用之餐盘,检验盘中之食物残渣後,发现其中竟含剧毒,其成分与胃中之毒完全相同。
猫尸胃袋中有牛奶,厨房之餐盘中亦残留少量牛奶。其间关系,显而易见。必定是有人在牛奶中下毒,再让武丸暍下。
关於牛奶,和男有如下之证词。
和男於下午三点一度回家,其时曾拿出冰箱中之盒装牛乳,暍了一些。那盒牛奶已开过封,他将盒中剩余牛奶饮下一半,之後并未放回冰箱,而是随手置於餐桌上,旋即离去。
警方接获报案,前来搜索检证之时,该硬纸盒仍置於餐桌上。此点已由和男本人证实无误。唯彼时纸盒中已无牛奶。据和男称,当时他以为另有人将盒中牛奶喝光。事实并非如此,而是被人用来下毒,以便杀死武丸。
★
——查明以上事实之後,警方遂再度侦讯伊园家的人。理所当然,办案人员的注意力,已集中在那紧邻厨房的仓库了。
案发前一天晚上,松夫曾带一瓶除蚁药回家,置於仓库中壁橱的最上面一格。同一时间,他在柜子角落见到一个画有骷髅头记号的小瓶子。警方认为,毒杀武丸之药物,可能就是取自此瓶,要不然就是那除蚁药。
於是马上搜索仓库。结果发现:褐色广口瓶及墨绿色小瓶均在松夫所说的位置。
耽美书斋推荐浏览: 绫辻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