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叫亨利·杰·波特呢,”约翰先生心想。”我只记得他的名字叫'摆八字脚的'什么。他的脚大,靴子都得定做。大家都叫他八字脚。后来又变成了'摆八字脚的'。内斯特家的那个小伙子被枪杀了,在现场附近的泉水旁边据说是他找到了足迹,这才害得汤姆挨了绞。'摆八字脚的'。'摆八字脚的'什么呢?也许我压根儿就不知道他姓什么。可也总不见得叫'摆八字脚的'八字脚吧。会不会叫'摆八字脚的'波特呢?不,肯定不叫波特。”
“对不起,我不能收你这些篮子,塔贝肖太太,”他说。“你送来太晚了,现在已经不是时令了,这又不能留到明年再卖。不过你要是能拿到旅馆里去耐着性子兜卖给游客,脱手是没有问题的。”
“你就买下来再拿到旅馆里去卖吧,”塔贝肖太太出了个点子。
“不。你直接兜卖给他们好销些,”约翰先生对她说。“你长得讨人喜欢。”
“那可都是陈年老帐了,”塔贝肖太太说。
“苏珊,我有话要跟你说,“约翰先生说。
一到后屋,他就说:“告诉我,是怎么回事?”
“我不是早告诉你了吗?他们来抓尼基,想等他一回家就好把他逮住。他的小妹妹去报了信,尼基知道家里有埋伏,就趁他们醉得呼呼大睡的时候,拿了些吃的东西悄悄溜走了。他带去的东西吃两个星期是不成问题的,枪他也带上了,小妹也跟他一起去了。”
“小妹为什么要去?”
“我也不知道,约翰先生。我看她大概是想照应照应哥哥,一方面也可以看着点儿,不让他干出什么坏事来。尼基的脾气你是知道的。”
“你的老家就在埃文斯家附近。依你看尼克常去哪儿他心里有没有底?”
“能打听的他都打听到了。至于他心里有没有底,我就不知道了。”
“你看他们兄妹俩到哪儿去了呢?”
“这我就没法儿知道了,约翰先生。尼基去过的地方可多了。”
“跟埃文斯一起的那个家伙可不是个东西。那可是个十足的坏蛋。”
“这人不怎么精明嘛。”
“别看他样子不怎么样,其实这人可精了。他是酒喝多了,才那么蔫不唧的。可其实这人才精哩,而且心坏。我以前是了解他的。”
“你有什么事要我办的?”
“没什么事,苏珊。有什么情况快来告诉我。”
“约翰先生,等我把货款结好了,请你复核一下。”
“你怎么回家呢?”
“我可以搭船到亨利家的码头,再从东家屋里划一条小船出来,到码头上把东西接回去。约翰先生,他们打算拿尼基怎么样啊?”
“我也正为这事担心呢。”
“听他们说,好像打算把他送教养院什么的。”
“他要是没打死那头鹿就好了。”
“他自己也后悔了。他告诉我他刚刚在书里看到,说是打野兽只要枪开得准,子弹可以只擦伤点皮,而伤不了命。可以只打昏过去,而伤不了命,所以尼基就很想试试。他说他明知道这是干傻事,可是很想试试。于是他就打了那头鹿,结果把鹿的脖子都打断了。他觉得难过极了。什么只擦伤不打死,他觉得这种事他根本就不应该去试。”
“原来是这么回事。”
“他把鹿肉挂在原先的水上冷藏所里,后来一定是让埃文斯给发现了。反正是让人给拿走了。”
“又有谁会去报告埃文斯呢?”
“我想问题就出在埃文斯的那个儿子身上。这小子老是盯尼克的梢。他跟在背后你却看不见他。很可能连尼克打死那头鹿他都看见了。这小子可不是个东西,约翰先生。不过他盯梢的本领真是没得说的。说不定这会儿他就在这屋里躲着呢。”
“那不可能,”约翰先生说。“不过躲在屋子外边偷听倒是有可能的。”
“我看他准是追赶尼克去了,”那女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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