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帝时代,出现过被废皇后又获罪自杀的事。在《汉书·外戚传》中:“天子使廷尉孔光持节赐废后药,自杀。”
书中虽这么记载,可一旦被定为有罪,前去通报的使者有事先带去毒药的习惯。
在宣帝时代,例如田延年因某事件受牵连,当他听到使者来到的鼓声时,立即自刎而死。
这其中一定会有莫须有的罪名。
哀帝时代,丞相王嘉等人过于忠于职守,将自认为正确的事向皇帝奏本,不料却激怒了皇帝。当使者来到王嘉家时,家人边哭边献上药物,王嘉却将药杯扔在地上。
使者所持诏书:召丞相诣廷尉(执掌刑狱的官吏)。……
这只是趋于形式而已。实际上没人敢贸然前去廷尉那里就会当场自尽。
可王嘉却换上礼服拜接诏书后,乘坐官吏的小车前往廷尉官衙。廷尉把王嘉押送监狱,他在狱中绝食后吐血身亡。
当时,赴王嘉家的廷尉主簿(书记)见他不服毒,说道:“将相不对理陈冤,相踵以为故事,君侯宜引决。”
在《汉书·王嘉传》中能看到上述劝告之言。
即使是冤罪,像将相这样的人也不能诉冤,自杀早已成为惯例。——书中这么说道。
王嘉倒不吝惜生命,他面对廷尉的主簿答道:“丞相幸得备位三公,奉职负国,当伏刑都市,以示万众。丞相岂儿女子邪!何谓咀药而死!”
王嘉认为服毒自杀是女流之辈的懦弱行为。在都市中心大庭广众面前服刑,才符合三公官职人的地位,这是男子汉大丈夫的死法。……令我们感到这句话真正触及了朝廷官员的魂魄。
在神不存在的世界里,人不借助任何人的援助,必须了却自己。这种人本主义承认自杀。
同为无神论的人本主义放弃对事物深处的探索,而热衷于形式主义,这些在前面已叙述过。
汉代高官的自杀已成为形式化。无论自杀还是形式主义,它们都是相同的无神论的主根处长出的树木,枝叶互相连接。
没喝下药物的王嘉,果真认为自杀违背形式主义吗?我认为不是这样。当他叫喊:“应伏刑都市,以示万众”时,其实想采取其他形式。结果,他不是在大庭广众面前伏刑,而是在狱中绝食吐血身亡。这是一种变形的自杀。
武帝在位54年间,获罪自杀的高官有丞相李蔡、青翟、赵周及御史大夫赵绾,除此以外,还有张汤、王卿、景胜之、商丘成。三位丞相和五位副丞相都是“有罪自杀”的。
高官不被处刑而自杀已成为传统的形式。可武帝对这种传统略加修改,他杀窦婴,将刘屈氂处以腰斩之刑,将公孙贺关进监狱致死,这三人都是丞相。不过,窦婴在赵绾等人推进儒教化进程时任丞相,被罢免后又过数年,窦婴在与田蚡的权力斗争中败北,故不属在任死刑之列。
总之,三位丞相是被杀,三位丞相是自杀。在武帝治世历代丞相13人中,竟有约半数死于非命。
《汉书·贾谊传》中,文帝时代贾谊上奏曰:“为培养臣下之节义,遇之以礼。”这种建议被采纳。
“是后大臣罪皆自杀不受刑,至武帝复入狱自宁成始。”
书中有这样的记载。
宁成的身份为九卿,头发被剃后遭受戴枷之刑,这在前面已讲述过。
刑不上大夫的形式,被武帝打破了。只要掌握人的力量就没有办不到的事,就连狂暴的黄河水也被征服了。——过于相信这种人的力量酿造出人本至上主义,但并非所有的人都拥有无限的力量。圣人或者皇帝(在古代两者合一)才会被赋予无限权力。汉代武帝是这种极端人本主义者,换言之,亦可说皇帝的人本主义的权力化。
连人本主义酿造的形式化东西,也可由人的力量所粉碎。圣人、圣王以及同等的皇帝均握有巨大的权力,他们要行使这些权力。
据说,年轻的武帝有一种使命感。他一定认为如像黄老之说那样,一切顺从无为自然,那岂不是将重要能量藏而不用。
在中国,从古代就有人本主义的倾向,儒教对此点特别强调,对鬼或神等要敬而远之,这是孔子说的,他只相信人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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