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他调皮而喜悦地笑了起来,“我会告诉她的!”他的眼睛滴溜溜地转着,凝视着起居室的方向。“我刚才说我们得帮你偷来一个棺材,可是她说不用,说你能想得到的。”
“她说得对,这间屋子就已经足够了,但我还是更喜欢棺材,我会想办法的。”
“你能把我们也变成吸血鬼吗?”
“啊,绝不,永远不。你纯洁地活在这个世上。况且我也没有这种能力。这可是行不通的。”
他又耸了耸肩,“那么是谁创造了你?”他问。
“我是从一个黑色的卵里生出来的,”我说,“我们都是这样的。”
他嘲讽般地笑了。
“好吧,你以后会慢慢知道一切的,”我说,“为什么不相信其中最好的一面呢?”
他只是微微一笑,吐出一口烟雾,近乎无赖般地望着我。
琴音如飞瀑般溅落,迅捷的音符迸发出来,之后又迅速融化,如同冬天里最后的纤细雪片,一落到马路上就消逝无踪。
“我睡前可以先亲吻她吗?”我问。
他抬头,耸肩。“如果她不愿意,就不会为你弹奏那么长时间了。”
我回到大厅,啊,多么明朗的房间。墙壁上挂着精美奢华的法国风景画,有着典型的蔚蓝天空与金色云朵,地上放着精致的中国花瓶,狭长古老的窗户上,厚重的天鹅绒窗帘从青铜栏杆上垂落下来,还有我曾经躺过的床,上面堆满了刺绣着古风肖像的床单和枕头。我将它们一览无余。
而她则是一切陈设之中最夺目的钻石,她穿着白色的法兰绒睡衣,手腕的部分缀着荷叶边,装点着繁复的爱尔兰蕾丝。她在那流溢光彩的巨大乐器上以轻捷的手指准确无误地弹奏,金发披散在双肩上,熠熠生辉。
我亲吻她馨香的发卷,温柔的咽喉,看到她露出女孩子气的笑容,一边弹琴一边窥看我的举动,还侧过头来蹭着我的衣衫。
我的双臂拥抱着她的颈项滑落下去,她温柔地依靠着我。我拥住了她的纤腰,感觉她的双肩随着手指的动作在我温暖的怀抱里移动。
我大胆地以低柔的声音吟唱起她琴音的旋律,她也随之哼唱起来。
“《热情》,”我在她耳边低吟,我哭了,她太过洁净,太过美丽,我不想把她和血液交换这样的事情联系起来,我转过头去。
她前倾身体,乐曲疾风骤雨般的终章从她指下一泻而出。
静寂突然降临,和之前的音乐一样,宛若水晶。
她转过身来拥抱着我,把我紧紧抱在怀里,对我说出了那句话,在我这漫长的不朽者生涯中,从未有凡人曾经这样对我说过:
“阿曼德,我爱你。”
还用说吗,他们当然是最好的伴侣。他们都不介意我的杀戮。这真让我无法理解。他们介意的是其他一些东西,诸如世界和平,纽约寒冬街头无家可归的穷人,药品价格过高,巴以战争长年无休无止……但他们丝毫不介意自己亲眼所见的恐怖,不介意我每天夜晚为获取维生的鲜血而杀人,并且完全接受了我的本质——一个摧毁人类性命的生灵。
他们也丝毫不介意我杀死了她的兄弟。(他的名字叫福克斯,不过,我可不愿意透露我那美丽的孩子的本姓。)
事实上,如果我所说的这些必须被公之于众,你最好把她和本杰明的名字也换成化名。
其实我并不是真的非常关心这些。我不知道我的这些叙述将会怎样,但如我对你所说的,我要把它们献给她,如果我可以为这本书命名,我要把它叫做《献给瑟贝尔的乐章》。
不过,你要理解,我对本吉的爱也是同样的。我只是对他没有那么强的保护欲而已。我知道不论我和瑟贝尔发生什么事,本吉都将会度过充满冒险的伟大一生。这同他那坚韧而灵活的贝都因人的天性有关。他是真正的住在沙漠帐篷里的游牧民族的孩子,尽管在他的家乡,耶路撒冷郊区,人们都居住在阴暗简陋的小砖房里,在那里他时常牵着一只肮脏的,坏脾气的骆驼,向过往游客兜售着高价的画片。
他是被福克斯以恶意的长期契约拐骗到美国来的。福克斯付了他父亲五千美元就把他买下来,还给他弄了一张伪造的移民护照。毫无疑问,他是部落里的天才,很快就适应了新的环境,如鱼得水,还在纽约街头学会了偷窃,抽烟和咒骂。但是尽管他可以喋喋不休地叫骂,却是大字不识,不过经我稍加点拨,他马上就学会了。
现在,他可以阅读英文,希伯来文和阿拉伯文,他记得自己曾经在家乡的报纸上看到过这三种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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