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休斯·梅西给我商定了新的出版商威廉·科林斯。我给他们写的第一本书《罗杰·艾克罗伊德谋杀案》无疑是我当时最成功的一部书。事实上,我至今仍记得这本书。我从中掌握了一个公式,这要归功于我姐夫詹姆斯。他多年前曾在看完一本侦探小说后,有些不耐烦地对我说:“现在侦探小说几乎人人最后都成了罪犯,甚至连侦探也是。我想看的是像华生那样的人物最终也被证明是罪犯。”
这个想法很新颖,我长时间琢磨着。随后,事有凑巧,路易·蒙巴顿勋爵也把几乎同样的想法告诉我,他在给我的信中建议:让主人公以第一人称讲述故事,而最终他们被证明是谋杀者。
这是个好主意,我思付良久。这样写自然有许多困难。
一想到黑斯廷斯是个谋杀犯,况且要描述得天衣无缝是何等困难,我就犹豫不决。当然,许多人都说《罗杰·艾克罗伊德谋杀案》是胡编乱造;可仔细读过全书就不这么看了。那种情节需要有时间跳跃和模棱两可地一笔带过;而舍巴德医生自己如实地写下了部分事实真相,并以此为乐。
这段时间,除了《罗杰·艾克罗伊德谋杀案》带来的烦恼之外,日子过得有条不紊。罗莎琳德上了学,成天兴高采烈的。我们有了漂亮的房子和花园,还有那辆大鼻子莫里斯牌小汽车;费舍是个好帮手,日子过得和和睦睦。阿尔奇昼夜迷着高尔夫球;他的胃口不错,神经性消化不良也好多了。真可谓事遂人愿。
经过经济拮据的日子,不再为钱发愁是再惬意不过了,我们可能都有些昏昏然了,竟想买那些从不敢问津的东西。
一天,阿尔奇突然告诉我要买一辆真正的跑车,这叫我大吃一惊。
“但我们已经有了一辆汽车了。”我惶惶地说。
“噢,可我指的是一辆不寻常的。”
“我们可以再生个孩子。”我提醒他。我已经满怀兴奋的心情琢磨了许久。
阿尔奇断然反对。“除了罗莎琳德我谁也不要。罗莎琳德是个绝对令人称心的孩子,这就够了。”
现在他说:“要是有个儿子,就会搞得一团糟。况且,来日方长。”
我同意来日方长的观点。勉强同意买一辆迪拉契牌的二手车。其实他早已看好并进行了讨价还价。这辆车使我俩很开心。
“森尼代尔是个安居的奸地方,”阿尔奇说,“我想不妨买幢自己的房子。”
这主意实在激动人心。虽然在斯科茨伍德住得还算舒服。可毕竟有种种不便。电线常出毛病;广告上说的随时供应热水只是说说罢了;维修更是难得有一次。自己弄一套住处的主意很对我心思。
一两年后,我们已看过许多处房子——我总是把看房子当作消遣——终于初步选定了两处。一处要走段长路,房子不太大,有个招人喜欢的花园。另一处在车站附近;像是一套某百万富翁的邸宅搬到了乡下,不惜金钱地装饰了一番。房内有镶木墙壁,几处浴室,卧室内有盟洗等设备。这处房子近几年几经倒手,据说是处凶宅,在这住过的人到头来总是交不上好运。头一个房主丢了钱财,第二个死了老婆。第三个的结局不知如何,只知道分后了,大概是分道扬镳了。不管怎样,这处房子一直低价待售。它的花园景色恰人,庭园呈窄条形,草坪前烷翅着一条长满水草的小溪,再往前走是一大片长满各种杜鹃花的园子,那儿有一整块菜地,再往前是一片蔬菜的荆豆丛。至于买得起买不起是另一回事。虽然我俩收入还算丰厚。我的或许不大稳定,阿尔奇的则没问题,但糟糕的是我俩没有现款。我们以抵押方式买下了房子,挑了个日子就搬了进去。
我们又添置了窗帘和地毯,过上了一种无疑是我俩财力所不及的生活,尽管账面上仍收支平衡。家里有两辆汽车:迪拉契和大鼻子莫里斯,又雇了几个佣人:一对夫妇和一个女佣。
按阿尔奇的主意,我们把新居叫做斯泰尔斯,因为我第一笔稿费收入是来自《斯泰尔斯的神秘案件》。墙上悬挂着这本书的封面图案——这是博得利出版社赠送给我的。
但是,斯泰尔斯是块不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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