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加莎·克里斯蒂自传(84)

2025-10-09 评论

    马普尔小姐刚一在我的书中出现就有六十五岁到七十岁左右了,如同波洛一样。这并不是件好事,因为她要在我的创作生涯中常常陪伴着我。假如我预见这一点,我会让一个早熟的学童作我第一个侦探,于是他会和我一起成长。
    为了这六篇系列小说,我给马普尔小姐安排了五个伙伴。第一个是她的外甥,他是一位当代小说家,他的作品里涉及了深奥的理论,乱伦、性、以及关于卧室和厕所设备的污秽描绘,总之,是他眼中赤裸棵的生活。他对自己美貌而迂腐的简姑姑一味迁就,就像对待一个不谙世事的人。第二个人是个身为现代派画家的年轻姑娘,她刚刚和雷蒙德·韦斯特有了点暖昧关系。接下来是佩蒂格鲁先生,他是位地方律师,没有人情味,机警,上了年纪;其余两位是本地医生,一个了解许多病例从而对每晚的难题都能讲出个所以然的有用之人,以及一位牧师。
    马普尔小姐自己讲述的疑案用了一个有些可笑的名字:《圣彼得的拇指》。后来,我又续写了六篇以马普尔小姐为主人公的小说。这十二篇和另外一篇以《死亡草》为书名在英国出版了,在美国出版的书名则叫《星期二俱乐部谋杀案》。
    我记不得写作《悬崖山庄奇案》的情景了,我可能以前就打好了腹稿,这是我的习惯,常常弄不清一本书是否刚脱稿还是已出版。故事情节常常不期而至地涌人脑海:沿着大街散步时,或满怀兴趣浏览某家帽店时,突然有了绝妙的构想。我想:“这回可以天衣无缝了,没有谁能看出破绽来。”当然,所有的情节都有待于进一步推敲,各个人物也只能慢慢地活起来,我当即在练习簿上记下这个绝妙的构想。
    到目前为止,这样做很得心应手,但我常常把练习簿丢掉。我手里总是有半打练习簿,随时把想到的情节或是某种毒药或药品,或是在报纸上看到的某次狡诈的诈骗案记下来。当然,如果把所有这些都清楚地分类归档,会省掉我许多麻烦。然而,有时到一摞旧笔记本中去漫无目标地寻找随手写下的几行字,诸如“可用的情节:自己动手;姑娘不是真妹妹;八月”以及情节梗概什么的,倒是别有一番乐趣。
    有些情节都记不得了,有些情节则时常在脑海中萦绕,我乐于细细地品味把玩,因为我知道总有一天会写出来。在安排好《罗杰·艾克罗伊德谋杀案》细节之前,我曾在脑海中酝酿了很久。鲁斯·德雷珀的演出触发了我的创作灵感。
    她那逼真的模仿,那使自己从一个爱叨唠的妻子变成一个跪在教堂里的农家姑娘的演技给我以启迪。她使我写出了《人性记录》。
    初写侦探小说时,我无限评判或是认真地考虑犯罪问题。侦探小说是追逐猎物的小说,也是体现某种道德的小说;实际上它再现了那种古老的通俗道德传说:恶的毁灭和善的胜利。一九一四年战争时期,作恶者并非英雄;当时英雄是行善的,敌人是邪恶的,道理是如此简单明了。当时没有开始研究心理学。我像其他任何写书和看书的人一样,憎恶罪犯,同情无辜的受害者。
    对于时髦的英雄拉弗尔斯则例外,他是个惯偷,爱打板球,总是和那个兔子样的伙计邦尼在一起。我一直有些讨厌拉弗尔斯,这当然是传统的作用。他是个罗宾汉式的人物,可拉弗尔斯令人感到轻松。
    人们做梦也不会想到会出现如今这样的情况,看犯罪小说是由于喜好暴力,为了从野蛮行为中获得虐待的快感。
    现在残酷行为几乎像每日的黄油面包一样普遍。当然,我称之为“仇视者”的只是极少数人,但是,像所有的少数派一样,这种人的能量远远超过多数人。
    由于写作犯罪小说的缘故,我对犯罪学研究产生了兴趣。我尤其喜欢看那些与罪犯打交道的人写的书,特别是那些试图教育罪犯或是想办法对罪犯进行所谓“改造”的人写的书,我想现在人们会用更堂皇的字眼来形容他们。那些罪犯大概中了魔,就像弥尔顿笔下的撤旦的所作所为:他渴望显赫,渴望权势,渴望像上帝那样地高贵。他内心没有爱,也就不知谦卑。我自己常说,通过观察生活而得出结论:不懂谦卑就意味着毁灭。
    写侦探小说的一大乐趣就在于有诸多体裁可供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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