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罗莎琳德说,“你会来参加我们的婚礼的,妈妈?”“当然会参加。”我说。
“我也是这样想的……可我又觉得那纯粹是没必要的折腾,我是说,你不觉得没有婚礼更简单、更省事吗?我们得在登比结婚,因为他无法请假。”
“没关系,”我安慰地说,“我会去登比的。”
2
光阴荏苒。战争仍在继续。
我有许多事要做。每周在医院工作两整天和三个半天,星期六上午隔周去一次,其余时间在家写作。
我决定两本书同时动笔。因为写作同一题材常使人丧失新鲜感,这对写作很不利。遇到这种情况就得把它放在一—边,干点别的事,可是我没其他事可干。我不想坐在椅子上冥思苦想。我相信,如果同时写两本书,不断变换口味,工作会有新鲜感。这两本书一本叫做《藏书室女尸之谜》,这是我已蕴酿好长时间的题目;另一本是《桑苏西来客》,这是本反间谍小说,从某种意义上说是我第二本小说《暗藏杀机》的续篇,讲的是汤米和塔彭斯的故事。汤米和塔彭斯的儿女这时已长大成人,他俩对于在战时竟毫无人雇用他们感到心情烦躁。然而,他们这对已到中年的搭档正以旧日的热情在追捕间谍。
我在战时写作毫无困难。我认为这是由于摆脱外界干扰,进入创作境界的缘故。我可以在书中人物的世界中,咕哝着他们的对话,看着他们在我笔下的房间踱步。
一九四三年九月二十五日,我的外孙马修在柴郡我姐姐家附近的一家私人医院里出生。宠基像以前一样喜爱罗莎琳德,她很高兴能在小孩出世之前赶回来。
马克斯这时去了北非。开始是在埃及,此时已在的黎波里,后来他又去了费赞沙漠。信件传递很慢,有时隔一个多月才收到他的信。我外甥杰克也去了伊朗。
斯蒂芬·格兰维尔仍在伦敦,有他在我很高兴。有时他给我医院打电话,带我去他家吃饭。
一天,斯蒂芬·格兰维尔突然对我说:“我给你想个好主意。”
“噢,什么好主意?”
“我想让你写一部古埃及的侦探小说。”
“古埃及的?”
“对。”
“可我没这个本事。”
“啊,你能行。根本没什么困难。一部侦探小说以古埃及为背景和以一九四三年的英国为背景,二者的难易程度不相上下。”
我明白了他的意思。无论生活中哪个世纪,世界任何角落,人都具有某种共性。
“会很有趣的,”他说,“应该写本这样的侦探小说,喜欢看侦探小说和对那个时代有兴趣的读者能把这两者合二为我仍说我力不从心,知识不够。但是斯蒂芬是个杰出的说客,到傍晚,他基本说服了我。
“你看了大量的埃及学著作。”他说,“你的兴趣不仅仅局限在美索不达米亚吧?”的确,我过去最爱看的书就是布雷斯特德的《道德的熹光》而且在写作关于埃赫那吞的剧本时,曾阅读了大量有关埃及历史的书籍。
“你要做的不过是选定—个时代,或者说是—个事件,一个特定的背景。”斯蒂芬说。
我惶恐地感到这事就这样定下来了。
“但是你得给我出出主意。”我信心不足地说,“给我提供当时的背景材料。”
“唔,”斯蒂芬说,“这有一两个事件或许用得着。”他从书架上抽出一本书,给我指出该读的章节。随后他驾车送我回到花园路我的家,说:“明天是星期六。你可以安心地在家把这本书看上两天。看有什么能启发你的灵感的东西。”
我终于挑出了三处可能用得上的有趣章节,都不是特别著名的事件或著名的人物,因为我认为那样常常使历史小说留下过多的人工雕琢的痕迹。人们毕竟没见过珀披国王或哈特舍普萨特皇后长得什么样.而诈称知道则有狂妄之嫌。我完全可以把自己想象的人物置于那个时代背景上,而且只要对当时的风土人情和时代精神有足够的了解,就会获得成功。我选中的故事之一是发生在埃及第四王朝的事,另一个是相当晚了,大概是在莱米塞斯王朝晚期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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