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
“你当然也不会知道,安宁镇里有一家倒也酒楼?”
“不知道。”
孟扬叹道:“我也是三十年前去过一回安宁镇,只呆了三天就离开了。那三天时间,我在安宁镇认识了不少人。我还记得倒也酒楼里,有个很风骚的女人。”
他微闭上眼睛,苍白的脸上也泛起了淡淡的红晕。
“她的眼睛总是笑成月牙儿似的,她说话的时候,像是黄鹂在林间啼鸣。她的举止轻柔得仿佛沾着露珠的花儿。”他叹了口气,苦笑道:“她的武功,诡异得让人不敢相信。我在安宁镇一共和九个人动过手,我胜了八场。我输的那一场,就是栽在她手里。”
宋捉鬼本以为他是在怀念老情人,没想到他说的却是一场决斗。
“她想杀死我,终于还是被我逃脱了。如果她还活着,我一定要再和她决斗一场。”
宋捉鬼凝视着孟扬苍老憔悴的脸和他脸上那种决绝的神情,不禁在心里重重叹了口气。
除了决斗,世上还有什么能令孟扬这样的人如此神往呢?
倒也酒楼的大掌柜早已不是宫本。宫本死了,死于那场可怕的沙暴。
满窗花现在已是名符其实的东家兼大掌柜,跑堂站柜台的事,自然要另找人来做。
满窗花没有另找人,她‘’拣”了个人。
说起“拣”人这件事,也怪,偏偏就叫她撞上了。
那天夜里,她刚从孔老夫子被窝里钻出来,穿上衣服回家。刚出学校的门,就听见了远处彼起此伏的狼嗥声。
狼嗥声中,还夹杂着凄厉的马嘶和人的嘶叫。
声音很远,隐隐约约的听不大真切。
满窗花迟疑不决。她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该过去看看。
将军的使者这几天也该到了。倘若处在狼群之中的是将军的使者,那可就糟了。
满窗花最后还是决定去看个究竟。倘若她真搭救了将军使者,那倒真是大功一件。就算那人是个不相干的人,也没关系;她可以安然脱身,用不着惧怕狼群。
她是一名出色的忍者,也许比雄藏、宫本、筱原他们还要出色。
她虽然年轻,但她是天才。
天才和一般的聪明人之间,差距已很大,若和庸人相比,这差距不啻云泥。
她要想摆脱狼群,实在很容易。
于是她就循着声音飞快地奔了过去,一直跑了十几里路,她才看见了狠群。
大大小小的野狼足足有三百多条,现在居然已全都毙命。
满窗花愕然。
人呢?马呢?
她已看不见马,她只看见一副乱七八糟的马鞍。
皿腥气重得要命。
满窗花屏着呼吸,开始在尸体间找人。
依她想,能找个像样的人尸就不错了。
可她居然找到了一具几乎完好无损的人尸。
满窗花其实也不能肯定这具人尸是不是真的完好无损。她看不清尸体的面目,她只能从形状上看出来,这人虽已浸满了鲜血,肢体倒还没什么太多的损伤。
满窗花伸手去尸体怀里摸索,希望能找到点什么东西以证实尸体的身体。
她什么也没找到。
尸体身上已无寸缕,衣裳看来已被群狼们撕裂成碎片了。
她虽没有找到任何东西,却发现了一件令她十分吃惊的事——这人居然还活着。
他的心跳虽慢虽弱,但的确还在跳动。
满窗花决定救活他——不管怎么说,这人在徒手格杀这么多狼以后还能活着,就说明老天不让他死。
这就是天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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