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乘风与牛福山来到“翠花园”门口,只见门上三个金色大字“翠花园”,笔力雄劲,真可谓是入木三分。每一字都以不同的字体书写,都如行云流水,竟聚雄劲、飘逸于一体,给人一种脱俗欲飞的感觉,连赵乘风这只爱剑的人也看得入神、陶醉。
门环很大,比较沉,赵乘风握起便“啪啪……”
地敲在门上。
“吱吖……”红红的大门缓缓地张开,两个仆人模样的走了出来,华衣丽服。这仆人的衣服料子也如此好,难怪“翠花园”中人人都说富得流油了。
两个仆人打量了赵乘风一眼,见赵乘风浑身散发着一股雄霸而自然的气势,而且给人一种正气凛然,气字轩昂的感觉,也不敢怠慢。
“公子,敝主人不见外客,不知公子是否有约?”那比较胖的仆人恭敬地问道。
“在下昆仑派大弟子赵乘风,想拜见贵主人,有一事相求。”赵乘风客气地道。
“敝主人一向不与江湖人来往,望公子切莫介意,请回吧!”那瘦一些的仆人也恭敬地道。
“在下的确有要事相求,麻烦你定要通告一下。”赵乘风依然很有风度地道。
“这样,那公子请在外面等一等,待我去禀告主人,再来给公子答复。”那胖一些的仆人很有礼貌地答道。
“那有劳了!”赵乘风抱拳感激地道。
“吱吖——轰!”大红门又关上了。
猎鹰心头暗笑,但他没有机会笑,他必须跑,必须逃!
“轰……”后墙倒塌,猎鹰冲出古屋向后山林掠去。
“追!别让这小子跑了。”魏见头气急败坏地道,那一团肉球竟穿过屋顶的破洞,从屋顶上向猎鹰飞逝的方向疾追而去。
这片山林,对于猎鹰来说,就像是自己的家一般。他是杀手,但他的前身是个猎人,也砍过柴,对于山水,他的感触向来很深。山中的每只小动物都是能给人无穷活力的。猎鹰杀过人后,不仅喜欢女人,喜欢酒,他还喜欢刺激、痛快。最刺激,最痛快莫过于在山上追野兔,逮松鼠,抓山鸡。不用弓箭,那样太没有情调了,也没有那种反朴归真的韵味。他对兔子的习性了解得万分透彻,他对兔子的去向和活动之处了解得更深。但他不想杀它们,因为这些都是弱者,以前是为了生存,而现在并不需要以狩猎来维持生活。他的轻功便是在追逐兔子,追捕松鼠,在树上追捕山鸡的过程中所得来,没有花招,但却很有效。很快捷。他喜欢看那小兔子受惊被逮后的样子,也只有那时他才会将所有杀人后留下来的难受发泄掉。做了杀手之后,他没有杀过一只小动物,绝对没有!只是对山林的了解更深了。
“肉王”魏见头看到了一件血衣,在不远处的树林里露出一角,便迅速飞了过去,但却没有了猎鹰,是猎鹰的衣服,但却是猎鹰甩过来的,那猎鹰呢?没看见。
“肉王,那小子呢?”两名剑手低问道。
“肉王”气怒地扔下手中的血衣,狠声道:“量这小子也逃不远。”说完那肉团般的鼻子一阵颤动,就像是一只野狗般地四处乱嗅,并一直向山林深处钻去。
两名剑手亦步亦趋,一副如临大敌的样子。
魏见头果然是肉道高手,他闻到的是猎鹰身上的血腥味。地上没有血迹,因为猎鹰身上的血水一下子被那件外衣擦干,至少在十五丈之内可以不留下任何血迹。他身形飞掠得很快,血迹一时未曾滴下,但在空气中依然难免会留下淡淡的血腥味,虽然并非每个人都可以闻得出来,但魏见头却有一只可以分别血腥味的鼻子。
“有血迹!”一名剑手指着不远处的一片叶子低呼道。
“任你小子成精,也要把你揪出来,”魏见头握看还在流淌黑血的手腕狠声道,脸上露出了一抹凶残的神色,连两名剑手都觉得一阵心寒。魏见头的轻功的确高绝,居然还可以一边走,一边运功逼毒。不过这对这种剧毒的作用并不大,只是暂时将之镇压住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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