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风中已隐约有铃声传来,铃声清悦,笑声也同样清悦,丁灵琳已牵着那孩子向他走过来,银铃般笑道:“这次你倒真守信,居然先来。”
叶开微笑着,看着这孩子。看到这孩子充满生命力的脸,他就知道自己的信念永远是正确的。
他走上去,拉起这孩子的手,他要带这孩子到一个地方去,将这孩子心里的仇恨和痛苦埋藏在那里。
他希望这孩子长大后,心里只有爱,没有仇恨!
这一代的人之所以痛苦,就因为他们恨得大多,爱得太少。
只要他们的下一代能健康快乐的活下去,他们的痛苦也总算有了价值。
石碑上的刀痕仍在,血泪却已干了。
叶开拉着孩子的手跪下去,跪在石碑前。
“这是你父亲的兄弟,你要永远记着,千万不能和这家人的后代成为仇敌。”
“我会记得的。”
“你发誓永远不忘记?”
“我发誓。”
叶开笑了,笑得从未如此欢偷。
“我知道你是个好孩子。”
“我想去找我爹爹和我姐姐,你带不带我去?”
“当然带你去。”
“你能找到他们?”
“你要记着,只要你有信心,天下本没有做不到的事。”
孩子也笑了,笑容在孩子的脸上,就像是草原上马群的奔驰,充满了一种无比美丽的生命力,足以鼓舞人类前进。
但现在草原上却仍是悲枪荒凉,放眼望去,天连着大地,地连着天,一片灰黯。
万马堂的大旗,是不是还会在这里升上去?
风在呼啸。
叶开大步走过寂静的长街。
这些日子,他对这地方已很熟悉,甚至已有了感情,但现在他并没有那种比风还难斩断的离愁别绪。
因为他知道他必将回来的!
秋。秋色染红了枫林,枫林在群山深处。
三十四匹马,二十六个人。人在马上欢呼,欢呼着驰入枫林。马是快马,人更剽悍。他们的脸上却带着风霜,有的甚至已受了伤,可是他们不在乎,因为这一次出猎的收获很丰富。他们猎的是别人的血汗。他们的收获就在马背上,是四十个沉重的银箱子。
别人骂他们是土匪,是马贼,是强盗,可是他们一点也不在乎。因为他们认为自己是好汉——绿林好汉。
绿林好汉喝酒当然要用大碗,吃肉当然要切大块。
大碗的酒,大块的肉,和银箱子一起摆在桌上,等着他们的老大分配。他们的老大是个独眼龙,所以他的名字就叫做独眼龙。他喜欢用一块黑布蒙着这只瞎了的眼睛,因为他觉得这样子看起来很有威严。事实上,他也的确是个很有威严的人,因为他虽然残忍,却很公平。只有公平的人,才能做个绿林好汉的老大。
何况他还有两个随时都肯为他拼命的好兄弟,一个勇敢,一个机智。
勇敢的叫屠老虎。
机智的叫白面郎中。
绿林好汉若没有一个响亮的外号,那还成什么绿林好汉,他们几乎已将自己本来名字忘了。
屠老虎的头脑本来就比一只老虎聪明不了多少,尤其在喝酒之后,他简直比老虎还笨,也比老虎还要凶。
他最凶的是拳头。据说他一拳可以打死只活老虎,这虽然没人真的看过,却没有人敢怀疑。因为他一拳打死的人已不少。这次他们出猎时,镇远镖局的二镖头“铁金刚”,就是被他一拳打死的。所以这次他分的银子最多,被人恭维的也最多。
“那个铁金刚到了我们二寨主拳头下,那简直就像是草纸扎的。”
屠老虎大笑,觉得开心极了。
可是他忽然发现人们的笑声都已停顿,一双双眼睛都在盯着大门。他跟着看过去,笑声也便停顿。他几乎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
一个人正从大门外慢慢地走进来,一个本来绝不可能在这里出现的人。
一个女人,美丽得令人连呼吸都随时会停顿的那种女人。
这地方叫龙虎寨,就在枫林后,四面群山环抱,奇峰矗立,看来就像是一只野兽,正张大了嘴在等着择人而噬。
他们这些人,也正像是一群野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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