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脾气好,问到这种问题的时候也不生气, 但也不愿意透露那么多,于是就只是笑着摇摇头。
“可是我觉得他真的很爱你。”对方似乎还不死心,又补充了一句。
他还是笑着,但听到这句话之后轻轻皱了一下眉,因为怎么每个人都说霍竟司真的很爱他。
但是平心而论,他们两个在一起的时候,霍竟司的确对他很好很好。
如果当初霍竟司和另外一个对他没有异心的Omega结了婚,现在应该会是一名很好的伴侣,也会过得很幸福吧。
但偏偏和他结婚的人是自己。
于是李末叹了一口气,假装又惋惜又无奈地回答那个人:“但是没办法啊,事情就是变成了现在这样。”
“那糯糯是你们两个人的孩子吗?”对方的眼神里,还是写着不死心。
孩子的事情没什么不好承认的,承认的原因里也有一小部分是为了自己的清誉,毕竟根据糯糯的年纪推算,如果他否认这个孩子是霍竟司的,那么他就是婚内出轨。
只是李末觉得自己不能再让这个人问下去了,于是点了点头,又道:“好了,我找黎医生还有点事,就先走了。”
“好……”
绝望的cpf这下终于死心了,他看着李末离开的背影,在心里面宽慰着自己,cp虽然be了,但好歹真的留下了一个孩子。
不过李末一直到现在都不知道居然还有人嗑过他和霍竟司的cp就是了。
“末末,黎医生说你以前就是一区的,那你来这里之前有没有见过那几位领导啊?”陈朗见他一直盯着那边瞧,于是凑到他身边,好奇道。
李末的思绪被打断,他把自己的眼神收回来,看向陈朗,故弄玄虚道:“你真的想知道?”
陈朗猛猛点头。
“最中间那个,你看见了吗?”李末抬手指了一下,动作就像是在问陈朗那边挤那么多人在干嘛一样自然,“就那个。”
“嗯嗯!”陈朗点点头。
李末把手里的西红柿递给老板去称重,随后转身凑到陈朗的耳朵边上,用最神秘的语气说出了最炸裂的话:“按照辈分,糯糯应该叫他爸爸。”
“什么???!!!”陈朗满脸都是震惊,其实他一开始见李末那个神神秘秘的样子,就做好了八卦的准备,只是在听完李末的话之后,才发现他的准备做得还不够充分。
陈朗看看糯糯,又看看李末,再看看人群中心的那个一区来的大领导,眼中写满了不可置信。
“这这这这这这,这——”陈朗结巴了起来,话都说不清楚了。
“这么惊讶干什么?”李末被他这个反应给逗笑。
“那你为什么不带糯糯去找他呢?”陈朗有些不解,“他看上去好有钱的样子。”
别的不说。
“确实很有钱。”李末道,“但是待在他的身边太危险了。”
“在你不知道的地方,不知道有多少个人想杀你。”李末故意吓唬陈朗,道,“就比如这里吧,很有可能就有狙击手在哪个地方趴着想杀了他。”
闻言,陈朗立即左看看右看看,随后往李末那边挨近了一点:“你别这么说,好吓人。”
“对啊,特别吓人,每天都要担心自己是不是会没命。”李末继续夸张着,期间复杂的原因他和陈朗说不明白,现在只想着怎么把这人搪塞过去。
陈朗却当了真,立马换上了担忧的神色,认真道:“那还是别回去了,虽然咱们穷,但好歹不用过那种担惊受怕的日子。”
“是啊。”李末从老板的手中接过西红柿,又把钱递过去,道,“所以我才不去找他。”
但要是被他找到了,就可能由不得他愿不愿意了。
毕竟糯糯也不能一辈子都没有爸爸。
不过李末并不想和陈朗说这么多,于是主动转移了话题:“走吧,东西买完了,我们要回去了。”
这边,霍竟司被挤在人群当中,一旁是六十五区的执政官派过来讲解他们这里近几年乡镇发展情况的讲解员,只是那名李执政官应该是低估了他们六十五区居民的热情,就算讲解员带着小蜜蜂,他也被吵得听不清楚对方在讲什么。
于是他分了一下神,看见不远处的蔬菜摊子前站了一个奇怪的人。
也不能说奇怪吧,这人用墨镜帽子口罩和长款防晒衣把自己包裹得严严实实,在人群之中实在是格外显眼。
他微微皱着眉头,看着那个人挑西红柿,不知道为什么,这么一个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动作却吸引了他的注意力。
“理事长,小心脚下。”
刘副官的声音插了进来,霍竟司回过神,发现有个人差点被自己给绊倒,他急忙伸手去扶那个人,把他扶稳了才松开手。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撞到您了……”那人握住霍竟司的手,不停地向他道歉。
霍竟司点点头,随后朝他露出一个得体的笑容,道:“没事,下次小心。”
而这一次,等他再回头看过去的时候,那个显眼的人已经走了,只剩下了一个背影。
但是霍竟司在看过去的那一瞬间却忽然有些恍惚,因为他的脑中不自觉浮现出了李末的身影,渐渐与视野尽头的背影重合起来。
他甚至不受控制地幻想着,眼前这个人是不是就是李末。
只是很快,他立马便回过了神,因为他看见这人身边还跟着一个人,看样子是和他同行的,手里还抱着一个孩子,三个人亲密的样子,看上去是一家人。
所以他立马回过了神,否认了自己心中的想法,并且觉得自己大概是疯了,那个人都成家有了孩子,自己居然对着他的背影怀念起了自己死了已经快三年的亡妻。
他掐了掐自己的指尖,随后收回眼神,继续跟着讲解员的步伐往前走去。
——
好不容易到了晚上,一整天的忙碌行程终于结束,就在霍竟司准备去休息的时候,消失了一下午的文秘书却忽然敲门走了进来。
霍竟司以为他有什么事情要向自己禀报,于是看着他,等他开口。
只见文秘书的手中拿着一个精致的丝绒盒子,走到他面前,打开递给了他。
盒子里面放的是一枚戒指,一枚霍竟司一眼就能够认出来的戒指。
当时他从拍卖会上以七百万星币的价格买下了这枚戒指,不仅是看中了这枚戒指身上“Seager Alexander传世之作”的名号,更是因为在看到这枚戒指的第一眼,他的脑中就不自觉想象着那双白皙细长的手佩戴它的样子。
所以他想要把这枚贵重而独特的戒指买下来,送给那双手的主人,他最心爱的人。
而且他一直到现在都还记得,当初李末跑出去的时候,手上戴着的,就是这枚戒指。
他把戒指从盒子里面拿出来,放到手上小心翼翼地观察着,这枚戒指在市面上有很多仿品,现代的工艺技术能够让他们做得甚至比原品还要精致。
但是他送给李末的那枚不一样,当初戒指被李末不小心摔了一下,摔到了石头上,在戒身留下了一个小小的凹痕。
他记得十分清楚。
而现在,他循着自己的记忆,在同样的位置找到了那个独特的小小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