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他可见(4)

2025-10-31 评论

  女人解释:“你的衣服都湿透了,还穿在身上会感冒的,我给你洗了晾在外面呢。这是我老公的衣服,没你那件好看,你先将就穿。”

  絮林脑袋有点痛,捂着额头,将自己失去意识前的事情都理了一遍。

  他记得自己跳海之后,因为过猛的冲击力恍惚了几秒,清醒之后就拼命地往水底下钻,往看不到尽头的深海游去。

  他一直潜在水底下,靠着意志力憋着一口气。

  好不容易才逃到了这里,他不能再被抓回那个只会让他感到窒息的恶心牢笼里。

  期间他能听到海面上传来的嘈杂声,快艇嗡鸣着四处打转,数道强光手电的光线透过水面打进水底。

  絮林游出去很远才敢回头看,那些快艇上的Alpha下饺子一样一个一个入了水。

  似乎是不找到絮林决不罢休。

  ——纪槿玹还是不肯放弃。

  絮林咬着牙继续游,撑不住了才借着夜色的遮掩偷偷浮上水面换气,随后又飞速潜下水,像一尾终于逃出玻璃缸的灵巧游鱼,向着自己记忆里家乡的方向奔去。

  不知道游了多久,已经失去了时间概念,周遭骤然变得很安静很安静,静得世界仿佛只剩下他一个人,那些让他厌恶憎恨难过的人都消失了,他陷在漆黑一面的墨海里,游动的动作变得机械沉重,陪伴他的只有自己筋疲力尽的粗重呼吸,以及四肢搅动海水发出的浑浊水声。

  他愤恨于现在这具体力极差的身体。隐隐作痛的后颈正告诉他,如今的他早已不比从前。

  深夜的海水很冷,呼出去的热气霎时间凝结成白色的雾,他的四肢僵硬到抬起都困难,他却不肯停。他想着,就算是死,也要死得离自己的家近一点。

  就在他快要坚持不住的时候,海面上飘来一根不知道哪儿冒出来的浮木,他抱着那块浮木终于得以歇息片刻。

  然后,……然后不知怎么就晕了过去。

  絮林废了好大力气才开口:“是你们……救了我吗?”声调嘶哑,像喉咙里嵌进了无数刀片。

  “是啊。”男人说,“我们出海捕鱼返航,看到你一个人漂在海上一动不动,还以为你死了呢。你咋回事啊?”

  他舔舔嘴唇扯了个谎:“……我和我朋友出海玩,不小心落了水,他们没发现我。”

  “哎呦怎么可以这么粗心呢,这都什么朋友啊。”

  “去。”女人推了他一下,示意男人别口无遮拦地乱说。

  “那你朋友有电话吗,我帮你联系他们。”她提议,“我们住在十区,要不让你朋友到十区码头来接你?”

  十区。

  絮林心中一动,道:“不用了,那里离我的家很近,我可以自己回去。”

  “你家住哪里啊?”

  “十三区。”

  这对夫妻俱是一惊:“十三区,那不是……”

  絮林一看他们的表情就知道他们在想什么,笑着承认:“是,是贫民窟。”

  四个小时后,絮林站在船头,远远看到了十区的码头。

  岸边停泊着不少渔船,渔民们在船上卸货,抽烟,嬉笑怒骂,岸上土黄色的小狗成群蹦跶,这种再平凡不过的普通人的日子,是絮林想念了许久许久的美梦。

  快要到家的喜悦让他连身上的痛都忘得一干二净。

  他问身后的女人:“请问有钳子吗?”

  “有。”正蹲在地上理网的女人闻言,起身从工具箱里翻出一个铁钳递给他,问,“你要这个干什么?”

  絮林卷起裤腿,他的左脚踝上,戴着一个金制的脚镯,脚镯严丝合缝地贴着他的脚踝骨,是不用外力完全取不下来的东西。

  好在他这阵子瘦了很多,镯子松了些,有了缝隙,絮林将钳子从缝隙中伸进去,一使力,镯子咔哒断开。

  他把镯子递给女人。

  “我身上也没什么能感谢你们的东西,这个给你吧,熔了也能换不少钱,算是我的谢礼。”

  其实给絮林换衣服的时候女人就看到了这个脚镯,做工精细,重量很足,内圈还镶了十几颗暗红色的宝石,一看就知道价值不菲,她当时还以为絮林是某个富家公子哥落难,因此在听到絮林说他是十三区的居民时,才那么的不敢置信。

  女人连忙推辞:“不不,这怎么能行,这太贵重了!”

  “你拿着吧,就当我买了这件衣服。”絮林扯了扯身上的老头衫。

  女人面露窘色:“这都是旧衣服了,不值钱的。”

  “那……给我五十块钱吧。”

  “五十……五十块钱?”

  “嗯,就当我卖给你们。”絮林笑得两眼弯弯,道,“五十,正好是我回家的路费。”

  船靠岸后,絮林就迫不及待跳下船,奔向十区的码头售票处。

  跑出去没多远,女人急匆匆喊他:“哎小伙子你的衣服!”

  她手上捧着那套洗干净的侍应生衣服要来追他,絮林远远地喊:“我不要了,麻烦你帮我扔了吧!”

  说完就头也不回地跑了。

  女人愣愣的,不知道把手上这件衣服如何是好。她并不认识邮轮服务生的工作服,摸着是好料子,只知道很贵,这么随意地叫她丢了,一时间还有些肉疼。

  她返回船舱找男人拿主意,男人正对着光照着手上那只断了个口的金镯。

  女人很不安:“老公,把这东西收下真没关系吗?”

  “没事,坏了的东西能值几个钱,况且那小子是十三区的,十三区都是穷人,能有什么值钱的东西,这大概是某种仿制品吧,不收那小伙子也犯倔,收了就收了吧。”

  “我的乖乖,这赝品做工还真不错,宝石怎么这么亮……待会儿去店里修一修,给咱闺女当礼物,她肯定喜欢这种漂亮东西。”

  女人想到刚才絮林信誓旦旦让她拿这镯子去换钱的态度,完全不像是在说谎的样子。她心绪不宁,放下衣服拿出手机搜,搜了一圈,手哆嗦起来。

  男人见她盯着手机抖个不停,头伸过来看:“怎么了你?”

  这一看,也惊住了。

  他们手上的这只金镯,和多年前,主城丹市某拍卖会以天价拍出的那只金镯一模一样。

  男人数着成交价后面的零,两夫妻的手一同哆嗦起来。

  “这,这赝品原来仿的是这一件啊,做的跟真的一样……”

  “……”

  “……”

  “这不会是正品吧?”男人慌得快托不住手里的东西,“那小子……那小子该不会是从哪里偷来的吧?”

  “这镯子一看就知道戴在他脚上有段时间了,谁会想不开往脚上戴一个取不下来的赃物?”

  “那这玩意儿,怎么弄啊?”

  两个人跌跌撞撞追出去,絮林早已经买好了去十三区的船票,登上了回家的船。

  他倚在船头栏杆上,用剩下的五块钱买了根烤肠,迎着海风吃得满嘴流油。

  两个小时之后,他终于再次登上十三区的土地。

  十三区的码头很小,海边礁石处大大小小的缝隙里堆满了久未清理的垃圾泡沫,空气里弥漫着浓郁的腥臭与挥散不去的潮湿霉味。

  时隔六年,一切都没有变。

  岩雨乡之所以叫岩雨乡,是因一年四季阴雨不断,天空永远灰蒙蒙的,雾气弥漫。

  这里最常见的就是逼仄阴暗的街道,里面可能随时会跳出来几个抢钱的小混混,嚼着不知道还有没有滋味的口香糖,手里拎个啤酒瓶或者棍子,在蝇虫环绕的垃圾桶旁边叫嚣着让你把钱拿出来。

  下过雨之后,泥泞的地面上会铺满深深浅浅的水洼,街道边矮小的居民楼不隔音,这家叫骂那家打麻将街头巷尾能听个清清楚楚。

  十三区的环境侵蚀了这里的所有人,大家都吸着劣质的空气,散发着同样被虫蛀过的气息,用一双浑浊的眼睛看着各自没有前途的未来,被酒精麻醉的腐烂肢体僵硬地舞动,及时享乐地苟活着。

耽美书斋推荐浏览: 阿哩兔 ABO 先婚后爱 狗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