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哥,这么晚去万和胜啊?”前边的司机扭过头笑着问。他明显不是薄家的家仆,而是个军人,是婆罗本地人,皮肤黝黑,浓眉大眼,剃着板寸,肩背肌肉结实有型,看着最多二十五六。
“恩,麻烦你跑一趟。”
“哪的话,不管在军区里还是军区外,您都是我的长官,您随便指挥。”司机朝薄翊川敬了个军礼,挠了挠头,露出两颗小虎牙,目光挪到我身上,“这位是?”
“我是大少苑里的仆人。”我友善地朝他笑,“您怎么称呼?”
“叫我叻沙就行,就是可以吃的那个Laksa。”他比划了一下。
“Laksa,我爱食!”我被他逗乐,这名字好记又有趣。
“是吧,我也爱吃!据说就是因为我爸妈都爱吃,才在卖Laksa的店里相遇,后来才会恋爱结婚,生下了我,所以就给我取了这个名,”叻沙回身开车,不时回头跟我搭话,一脸兴奋,“你知道吗,就是唐人街那家居家味,你去过没有?”
“去过去过,当然去过。”我连连点头,口水直冒,“那家的芋头角也顶好吃,还有那个......”
“爱玉冰。”我和叻沙几乎异口同声。
他大笑起来:“不然等下我们去那家吃吧,我请你们啊?”
“大少?”我回眸看薄翊川,才发现他正盯着我,脸色不大好看,上车前还是多云,这会已经多云转阴了。我不知道是哪句话惹他不快,只见他目光又移到叻沙身上,眼神黑沉沉的。
“我想吃万和胜。如果你们想吃Laksa,可以自己去。”
“可以吗?”我下意识地问,马上又反应过来,薄翊川现在这个状况根本不能离人,我这个家仆要是甩下他去跟别人吃东西就太失职了,但收回话已经来不及,眼见薄翊川的脸色又阴了一分,压根不答我话,冷眼看向窗外,我恨不得打自己的嘴巴。
一嘴馋就忘形,多少年了,还是改不了这贪嘴的臭毛病。
大概是发觉气氛不对,叻沙也不说话了,隔了好一会才说:“嘿嘿,其实我感觉挺饱的,川哥,还是你们去吃吧,我等着就行。”
薄翊川没答话,仍然沉着脸看窗外,我这家仆自然也不好多嘴,心里却有点纳闷,以前薄翊川哪会为了一顿饭的事跟人置气啊?
转念一想,难道是因为这人受了伤,身上心里都不爽利,所以脾气也变大了?这倒也是,换了哪个原本健康的人坐在轮椅上,连洗澡穿衣都能依赖别人,怕是都难以保持平常心,何且还是他这样一个军功赫赫的少校,自尊心一定相当受挫。这么想着,我的心里顿时泛起一股强烈的怜意,只恨不得等会食饭能抱着喂他才好。
到唐人街的牌坊前停了车,一抬头瞧见“PETALING STREET茨厰街”那久违的蓝底金字招牌,我不禁笑了。
上一次和薄翊川来这里,已经是十多年前的事了。真是想不到,这辈子我竟然还会有机会和他一块来这里吃东西。
叻沙开了车门,说自己想在门口抽根烟,就不进去了。我推着薄翊川走进牌坊,不知是不是这里华人黑帮刚掐过架的缘故,这个本该很热闹的点,街上有些冷静,有几家店面招牌还给砸了,东倒西歪破烂不堪,其中有一家卖甜水的还是我顶喜欢的那家,老板我也熟,要不是薄翊川在,我肯定就上去帮忙修了。我假装好奇地左顾右盼:“啧啧,这里出了什么事啊?怎么乱七八糟的,人还这么少?”
“福佬帮和客家帮争地盘,闹出了人命。”
“哦。”我看了他后脑勺一眼,刚回来就消息这么灵通?以往这唐人街上黑帮掐架没个几天不能消停,这次这么快就散了,该不会他代表军方插手了吧?我琢磨着,忽然嗅到一股又酸又辣的香气,一瞥,原来是路过了那家卖叻沙的“居家味”。我咽了口唾沫,正犹豫着想和他开口进去打包一份,顺便给叻沙也捎一份,就听到他声音:“就这家。”
“啊?”
“我突然想吃这家了。”他沉声重复了一遍。
我大喜过望,立刻推着他进去,要了个雅间。掀了珠帘进去,里边还算宽敞。我抖开餐巾给薄翊川系上,又拿了桌上备好的湿毛巾为他擦手。大抵是因我表现得十分周到,薄翊川的脸色肉眼可见的缓和了不少,眯眼盯着我:“这些伺候人的把戏,都是你在夜总会学的?”
什么把戏,我哪学过这个啊,可不是想宠着你吗?我抿着唇,点点头,给他仔仔细细的擦了每根手指,那三颗痣,连虎口和掌心也没略过。他食指和虎口上覆着很有存在感的硬茧,都是握枪握刀练出来的,和我一样。
要是用他的手做手活,感觉一定很爽。
“你一个在夜总会当少爷的,这手,怎么也这么糙啊?”
我正趁这机会占他便宜,浮想联翩的,冷不丁听见他幽幽问。我吓了一跳,连忙松开了他的手:“我这不刚去夜总会,学了点东西,就被三少带回薄家了嘛,我家是农民,以前在家里我都是要下地干农活的,手当然糙了。不过糙归糙,我伺候人,应该还算妥帖吧,大少?”
说着,我抬眼看他,但他垂下眼皮,没接话,只拿起了桌上的菜单翻看起来,这时服务生走进来:“二位要吃点什么?”
“两份叻沙堂食,一份打包。”我跟他异口同声。
我愣了一下,他顿了顿,又说:“还要两份爱玉冰。”
爱玉冰?他什么时候也吃这种甜水了?以前不是不爱吃的?这次回来又是椰糕又是甜水的,好奇怪啊。奇怪归奇怪,但薄翊川能和我一起吃我喜欢的甜水,我还是很乐意的。于是,我又要了两份芋头角。
“哎,老板,酒拿几瓶!”忽然有几个人叫叫嚷嚷进来,讲的是闽南语,我朝他们看了一眼,都穿的花衬衫,身上有鱼龙纹身,皮肤黑黄,颧骨很高,典型的潮汕人长相——一看就知是福佬帮的人。
虽然知道整个婆罗洲没人敢惹薄家少爷的麻烦,我还是装作担心的问:“大少,好像是福佬帮欸,我们要不要换地方?”
“不用。”薄翊川喝了口茶,眼皮都没抬。
等菜上来,我早已饿得前胸贴后背,坐下来就是一通风卷残云,两三下就把叻沙炫干净,把爱玉冰一口吸溜喝见了底,正嘎吱嘎吱大嚼着冰块,一抬头,就发现薄翊川正盯着我看。我险些呛到,舔了舔嘴角的椰汁:“不好意思啊,我实在太饿了,都没顾上您。”
他挪开目光,舀了勺叻沙,咽下去,喉结滚动。
和从前一样,我俩还是对比鲜明,我食饭急,他则每口都嚼得仔细,悄无声息,部队生活从未令他放弃过良好的教养,但他以前教过我的饭桌礼仪,我却早在十年摸爬滚打的雇佣兵生涯里扔了个干净。
我暗暗自嘲,拿起芋头角三下五除二吃掉,正放肆舔手指上的油渣,他忽然开了口:“我阿爸不是那么好相与的人。你要是想攀他那根高枝,最好趁早收了心思。”
我手一僵,不禁扬起眉梢看他。我说呢,他怎么会带我一个家仆出来吃东西,原来是想敲打我啊?不想看我这夜总会出身的家仆勾搭上薄隆昌,成为和我阿爸一样碍他眼的男妾和如我当年一样在他看来无耻至极的存在是吗?可惜了,这仇我一定要报。
但薄翊川现在显然比以前说话更有分量,以他的脾性,我要是跟他明着唱反调,就是给自己找麻烦。想着,我冲他睁大眼,故作惊讶:“听大少的意思,老爷.....会,会喜欢男人?我真没想到这个,大少说笑了,就是给我一百个熊心豹子胆,我也绝不敢去勾搭老爷啊。”
“是吗?”他声音微沉,“可你那几句《帝女花》,我听着,不大像一个农民家的儿子能唱出来的。”
我神经一跳,连忙解释:“我之前说了,那是和我阿婆学的,她以前学过粤戏。大少在南洋长大恐怕不知道,中国的旧时代,哪有出身好的小姐去学戏的?都是穷苦人家的女儿才去当戏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