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有话说:盼盼[三花猫头]:虽然只谈了一个,但经验足足的![三花猫头]
本章评论区随机掉落小红包~
好消息,手好了大半,尽力恢复日更,更不了会请假,爱你们~
第77章
嗯, 我对象是我哥。
我对象是我哥。
是我哥。
从听到这句话开始,凌洛脑子里就像开了循环模式,不断重复播放着俞盼说的这几个字。
凌洛的脑内已经乱成一锅粥,他看着面前一脸淡淡的俞盼, 震惊他怎么能用这么平常的语气, 说着这么炸裂的事实。
“你…你们不是那个吗?”缓了好一阵,凌洛皱着眉, 艰难地组织着语言, 争取在不冒犯人的前提下把自己的意思表达清楚。
但不得不感叹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这个“那个”虽然含糊,但其中蕴含的意思, 双方都心知肚明。
俞盼瞬间就懂了凌洛的“那个”指的是什么, 解释道:“我们不是亲兄弟啊。”
“啊?”这回凌洛彻底噎住了,眼睛瞪得更圆,“那你们这是……?”
“我…算是个孤儿吧,是哥家里把我捡回去养大的。”俞盼解释, 并不打算跟凌洛细说最近亲生父母找上门来的复杂情况。
“等等…你等等, 先让我缓缓, 信息量有点大……”凌洛扶着额头,他已经反应不过来俞盼说的“算是孤儿”这个奇怪的地方了。
他现在只感觉脑子有点过载, 开始重新梳理俞盼和沈砚舟之间的关系。
总的来说, 万幸他们不是亲兄弟……但即便如此,现在这个关系听起来也足够炸裂的好不好!
俞盼也不急着催他接受,趁着凌洛努力思考消化这些信息的时候, 他自己则不急不缓地吃着饭,一点儿也不觉得这个消息对好友的冲击力有多大。
果然,凌洛在经过将近半小时的艰难思考和心理建设后, 成功说服自己,并且非常上道地冒出一句:“啊,其实我早就觉得你和你哥站在一起特别搭,有种别人插不进去的气场。”
这话把俞盼逗乐了,他弯起眼睛,对凌洛说了句,“谢谢啊。”
不过人大都是八卦的,凌洛也不意外,他实在按捺不住好奇心,凑近了小声问,“哎,那你们俩到底是怎么发现……唔对方对自己有那个意思的?谁先开的口?”
俞盼微微皱起眉,很认真的回想了一下,然后才说:“好像……也没有一个非常明确说开的时刻。”
嗯,除了第一次做的时候,不过俞盼把这隐去了,继续说:“感觉在我们的想法里,我们天生就是要在一起的,不知道这样说你能不能明白?”
俞盼说的是实话,从他懵懂地理解了“童养媳”这个词的含义开始,心里就没什么反感的接受了。
即使当初沈叔沈婶收养他的时候,完全不是出于这个目的,但对他来说,不管是童养媳,还是沈砚舟的弟弟,只要能一直和沈砚舟在一起,是哪个身份对他来说都无所谓。
而沈砚舟显然也是这样想的,无论是哪个阶段,他也从来没有放开过俞盼的手。
凌洛听着俞盼的回答,心里涌起一股浓浓的羡慕:“你和你哥感情是真的好。”
“那是当然。”俞盼对此一点儿也不谦虚,在他心里,自己和沈砚舟就是世界上最亲密无间的人,这是毋庸置疑的。
俞盼陪着凌洛在京市玩了两天,第三天早晨,凌洛那个远在美国的对象火急火燎地飞回来了。
“嘿嘿,果然他还是在意我的!先不跟你聊啦,我得好好跟他谈谈!等忙过这阵,我带他来找你玩儿啊!”凌洛美滋滋的声音从电话那头传过来。
俞盼听着他轻快的语气,心里也挺为他高兴,希望这次他们能真的好好沟通,解开误会。
不过俞盼最终也没能见上凌洛的对象,因为他对象在美国那边确实还有紧急事务要处理,这次挤出时间飞回来,纯粹就是为了哄凌洛。
也就在这个时候,沈砚舟接到了从溪山村沈大伯那儿辗转传来的口信。
今年是沈叔沈婶下葬的第七年,按照老家那边的规矩,该“捡金”了,而这件事,必须要长子在场才行。
“捡金”,也叫“拾骨葬”,是他们那一带的老习俗,逝者土葬后的第三、五、七年,需要开棺,将骸骨小心拾起,放入特制的“黄金瓮”中,然后择吉地重新安葬,溪山村这边的惯例是在下葬后的第七年进行。
正好沈砚舟手头紧要的工作刚告一段落,现在离俞盼开学也还有些日子,他便带着俞盼一起动身返回溪山村。
回去的路上,沈砚舟就已经联系好了风水师傅测算动土吉日,以及为重葬寻找新的墓地。
俞盼在溪山村长大,自然听过也见过这类习俗。他只是有些恍惚,自从沈叔沈婶意外离世后,他很少去精确计算时间过去了多久,大多只是在过年时感慨一下,又是一年了。
现在突然因为“捡金”的事叫沈砚舟回去,他才真切意识到,原来沈叔沈婶已经离开他们整整七年了。
溪山村的老屋,因为沈砚舟一直安排人定期打扫照看,他们到达后,并没费太多工夫收拾,直接就住下了。
晚上,俞盼躺在这张曾经睡了十多年的旧床上,望着房梁上吊着的那盏蒙了些灰尘的灯泡。
这还是当年沈砚舟因为自己在屋里摔跤,花了五块钱插队才给家里装上的。
虽然没用多久他们就离开了溪山村,但电线和灯泡质量都挺好,这么多年过去,灯光依旧亮堂堂的,只是灯绳多少有些老化接触不良,需要用力快速多拉几下灯才会亮。
沈砚舟简单洗漱后,撩开蚊帐上了床,和往常一样,侧过身将俞盼揽进自己怀里。
溪山村的夏夜闷热,但俞盼从来不会排斥沈砚舟的怀抱。
“哥。”
“嗯?”
“时间过得真快啊。”俞盼以前都是看着村里别的人家“拾金”,没想到这么快,就轮到他们自己了。
“是啊。”沈砚舟的手臂收拢了些,将他抱得更紧,“困不困?要不要关灯?”
俞盼在他怀里摇摇头:“不关。”
“亮着不刺眼吗?”
俞盼把脸埋进沈砚舟的胸口,闷闷地说:“这样就不刺眼了,我怕关了灯,万一有小虫子从蚊帐缝里钻进来,黑灯瞎火的找不着,难受。”
俞盼从小就特别招一些吸血的虫子,有他在的地方,什么蚊子蠓虫全往他这来。
天气凉的时候还好些,一到穿背心短裤的季节,俞盼露出来的皮肤就差不多都是大块小块的蚊子包,沈砚舟围着他拍都拍不及。
就因为这个,小时候的夏天,沈婶总要弄很多艾草熏屋子驱虫,每天早晚家里都烟雾缭绕的。
沈叔还逗俞盼,说要不找些旧蚊帐布给他做个罩子,走哪带哪。
最后当然是被俞盼虎着脸拒绝了,他又不是桌上的菜,要什么罩子!
现在蚊帐的边边角角虽然都被席子牢牢压住了,但俞盼还是怕有特别细小灵活的虫子能找到空隙钻进来。
到时候灯绳拉不亮,在一片漆黑中听着虫子嗡嗡飞,那才真是折磨人。
“好,那就不关。”沈砚舟应道。
两人花了一天多的时间从京市辗转回到溪山村,下了飞机后基本就一直在车上颠簸,都累了,拥着没一会儿就睡着了。
“捡金”的日子定在三天后,新选的墓址离原来的坟地不算太远,只是上去的路更陡峭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