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邺的唇色本就偏淡,唇瓣上还留着昨日的痕迹。
一道极浅的小伤口,像落在雪色宣纸上的一点淡墨,细微却格外惹眼,为这份柔和添了丝不经意的破碎感。
秦榷眼底闪过痴迷。
而这样的视线,宋邺早已熟悉。
他径直回房,换了一身分寸恰好的衣服。既不失正式感,足以契合场合,也不会喧宾夺主。
宋邺将头发散下,随意扎了低马尾,便出了卧室。
客厅,秦榷已经自来熟地倒了杯热水,随意坐在沙发上玩着手机。
听见声音,秦榷的侧头看去,换了衣服的宋邺褪去了居家服带来的随意,添了分沉着持稳。
秦榷将手机扔到一边,身子往前一靠,胳膊撑着沙发,笑吟吟地:“叔叔倒格外喜欢浅色系的衣服呢。”
很漂亮,整个人在阳光下像是发着光。
秦榷喜欢。
宋邺眼睫轻颤,抬眸看去,却并没有继续这个话题,“吃早饭吧。”
秦榷倒不在意宋邺的逃避,他从沙发上起身,“给你带了杯小米粥,知道你不喜欢重口味的,就没有给你买包子。”
“谢谢。”
“不用谢,身为男朋友应该做的。”
秦榷笑盈盈的,嘴上占便宜。
—
两人吃过早餐已经近九点,他们是宾客,在正式婚礼之前到即可。按照婚礼请帖上的时间,他们十点之前到郊区就行。
举办婚礼的地点临近民宿,赵岭杉有钱,民宿被赵岭杉包下,司仪主持完婚礼,便直接到附近的场地开设宴席。
实话说,秦榷不理解这样做的意义。
麻烦,且折腾。
不过,也不需要他理解,毕竟跟他没有关系,他要做的是,看好宋邺就可以。
宋邺就是他长了脚的宝石,被恶龙惦记,偏偏宝石还不知道,非要离开的保护,而作为宝石的拥有者,他只能默默守护。
这样一想,秦榷感觉肩膀一重,这个任务可真艰巨。
十点整,他们到了上次来的山下。
秦榷本就对婚礼兴致缺缺的,又因为路上遇到堵车,脸色并不好,甚至眉目间带着烦躁与冷意。
宋邺看了几眼,语气不明,“人家结婚,是喜事。”
秦榷觉得莫名其妙,又不是他结婚,但还是笑了笑,“嗯,是喜事!”
宋邺没说什么,抬脚离开。秦榷看到,几步走了过去,强硬地牵住宋邺的手,然后开始叭叭叭,“我俩算一家,放份子钱一份就够了吧。”
宋邺勾了勾唇,语气里带着明显的揶揄,“怎么说你们也算是朋友,给一份份子钱不够吧。”
秦榷蹙眉,没有听出里面的意思,满脸不在乎,“我们是一家的,本就应该只给一份……还有,不是朋友,要是也是曾经,现在不是。更何况,你不是缺钱吗?我也缺,咱俩的谁的钱也不是大风刮过来,给他我都觉得心疼……”
小嘴叽里咕噜说着,那架势,越说越有理,声音也没有刻意压低,一些参加婚礼的人听到,纷纷看去。
被这么多人打量,眼看秦榷越说越硬气,宋邺拽了拽秦榷的手,有些无奈,“好了,安静会儿。”
“好哒。”
秦榷笑盈盈应下。
那些打量的是目光,秦榷并没有察觉到,或许说,他并不在意,只是不带恶意地打量罢了,那些带着恶意的疏离、恐惧他都不带放在心上的。
秦榷跟着宋邺上了矮坡,也就一两周的时间,矮坡大改变,被宋邺成功地打造成了梦中的婚礼秘境。大片大片的鲜花铺陈开去,铃兰与小苍兰缠绕成层层花境,粉白的玫瑰缀在其间,风一吹便漾起温柔的浪。
场地的正中央搭起了原木色仪式亭,银白色的柱子上缠绕着白色纱幔,随风飘荡。台下铺着大红色地毯,一路延伸,地毯的两边是宾客席。
红毯设置有拱门,柱子与柱子之间挂晶莹剔透的钻石,阳光穿过时碎成点点光斑。
原先的泥土地此刻被铺满了绿色的人工草坪,白色藤椅围绕着原木长桌,桌上摆着浅蓝瓷瓶,插着新鲜的铃兰,除此之外,还有红包与红色的糖果。
整个小坡被栅栏围着,栅栏上缠绕着鲜花,一阵风吹来,花香萦绕迎面扑来,每一处细节都透着恰到好处的浪漫与妥帖。
秦榷星星眼看向宋邺,“叔叔,好厉害呢。”
宋邺没说什么,但眉眼明显的柔和了几分。
他们先是去上了礼,是一份礼,八个八的红包,落款不是他俩其中一个人的名字,而是被冠了宋姓的秦榷。
秦榷对此很满意,因为堵车、折腾带来的烦躁散了几分。
在两人上完礼后,来了一名服务员,径直走向他俩,说是赵岭杉特意交代,照顾好他俩,给他俩准备好了位置。
宋邺也不推辞,秦榷要跟着宋邺的,所以,两人最后坐到了最前面。
刚坐下,秦榷扯着凳子就扯着凳子贴近宋邺。宋邺看了一眼,没有说话。
秦榷小声嘀咕,“怎么不搭理我呢?”
说着,秦榷伸手戳了戳宋邺,宋邺侧头,秦榷开始胡诌,“叔叔,第一次参加婚礼,我紧张。”
“你又不上台。”
“但是我也紧张。”
秦榷咬死正在自己紧张。
“那你想怎么办?”
宋邺好整以暇,看着秦榷。
“你不要离我太远。”
宋邺沉默了,视线落在两个凳子之间紧挨的把手上,这离得还不够近吗?
秦榷看出来宋邺的意思,“叔叔下次策划时候,可以准备长凳,方便我同你坐在一起。”
宋邺:“……”
两人就这么随意聊着,时间来到了十点半,参加婚礼的人都来的差不多了。他们三三两两聚在一起,手里拿着杯子,说笑着,一副参加宴会的样子。
不过,势力相当的人联姻,婚礼还真算的上是另一个名利场。
宋邺和秦榷倒显得另外的显眼,不少人注意到,但都没有上前。
这一号人,他们没见过,冒失上前不是什么明智的的选择。
但,总有人例外。
比如,特意为他俩而来的徐颂。
穿过人群,徐颂走到了秦榷的面前,开口便是满含想念的软语,带着几分久别重逢的暗哑,“阿榷。”
熟悉的声音在耳边炸开,秦榷浑身鸡皮疙瘩都竖起来,他眼底的躁郁飞速闪过,而后又换上一股茫然的神情,侧头,“你谁啊?”
看到熟悉的装扮,熟悉的脸,秦榷就想到了两人的合谋,气得他肝疼,那是他长这么大第一次被人算计。
被忽略的宋邺抬眸看去,打量起对方,男人黑色皮夹克利落贴肩,搭配着修身牛仔裤,眉眼肆意张扬。
不过最吸睛的,还是他那一头亮眼的雾蓝色短发,在阳光下泛着清透光泽,硬生生将冷硬的桀骜中和了几分,添了股挡不住的青春洋溢与鲜活劲儿……照片果然比不上真人,和助理给他的照片真是相差甚远,站在秦榷面前的人,少了几分上位者的傲视感。
喜欢这个东西可真神奇啊……
宋邺十分感慨。
而一边的秦榷并不知道宋邺想的东西,看到那扎眼的造型,只觉得徐颂又要使坏,一个临近三十的老男人,打扮这么青春干嘛?
抢人啊?!
想到徐颂之前说的,喜欢好看的,秦榷多了几分另外的危机感,他不着痕迹往后一靠,以此彰显同宋邺不同寻常的关系,更有示威的想法。
真不是秦榷多想,他倒不记得徐颂有了扮嫩的爱好,打扮得花枝招展,不知道,还以为今天的主角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