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柜子都快变成肥皂泡了。
“林哥,我过两天要最后出一趟差,就……结束了。”庄逍遥低声说。
“去哪儿?”
“U国。”
庄逍遥用手指勾着皮带把林衍拽过来,起身,大手接过挂在脖子上的领带,灵活地绕了起来。
庄逍遥会打领带,且打得很好。
林衍微微仰头,凝视着他,眉头蹙起,“遥遥,你最近让我觉得,自己是个‘洞’。”
“你不爽吗?”庄逍遥手上动作没停,领结很快打好,往上收,“勒吗?”
林衍一时不知该先回答哪个问题。
庄逍遥后退一步,弓身偏头,欣赏自己打的领带。
林衍看他这个样子,恍若回到了他们初见,在庄无极的办公室,庄逍遥好像也是这么打量自己。
“遥遥,等你忙完,我们认真谈一谈吧!”
“跟傻子谈得明白吗?”
“庄逍遥!”
四目相对,庄逍遥咧嘴一笑。
“好。”
U国,LON城。
入夜起了风,正在装修的商场楼顶,吊装机的悬钩在风中微微摆动。
裸露着水泥的楼体边缘亮起一块冷光,是一台笔记本电脑的屏幕,正播放着监视器的实时画面。
视频中一个脸上缠着绷带,身体歪斜的男性正在接受拷问。他的声音含糊,语序混乱。
“我没听到任何一句有价值的答案。”席地而坐,双脚悬在几十层楼外的男人一身黑衣,身影融于夜色中。
“我们使用的是军方吐真剂,经过专业训练的特工都无法抵挡它的效用。问不出您想要的答案,只有两种可能,一是确实无人指使,二是颅脑损伤过重,彻底失去了那段记忆。”耳机里传来经过变声器处理,男女莫辨的声音。
“行了,扔回去吧,不要打草惊蛇。”
挂断电话,男人再次看向画面中正在被拖出去的蛆,眼底满是深恶痛绝的憎厌。
第67章 沉沦与虚幻
林衍这周一直在和查总吵架。
吵财务预算、吵资金调用、吵成本控制、吵融资计划……从上班吵到下班,然后一起加班。
这是正常现象,某种意义上说,查总聘请他,就是让他来和自己吵架的。
林衍在工作上,一直是个很难缠的人。
查总在工作上,一直是个很霸道的人。
办公室里又开始乌烟瘴气……
查总端着白开水,看着叼着烟摔鼠标的林衍,温和地问:“你不是戒烟了吗?”
“被你逼的!”正在改预算的林衍火气很大。
“我没那么大本事。”查总瞥了一眼办公桌上的相框,喝了一口白开水。
凌晨两点半,工作结束,林衍瘫靠在办公椅上,又点着一根。
查总站起来往外走,随口问:“你是睡在办公室还是回家?睡办公室的话注意防火。”
“你呢?”
“姚姚来接我。”
进入七月以后,就没在白天见过郑姚,他好像变成了不能见日光的吸血鬼,只有三更半夜才出动。
其实郑姚要是不出现,林衍不太能意识到查总是个同性恋。查总不像,比自己还不像,查总甚至很像那种表面上说“尊重性少数群体”,私下却“恐同”到被gay碰一下就要全身消毒的人。
所以庄逍遥问他会不会喜欢查总这样的人,他坚定地回答不会。
确实不会,他是冒充蝴蝶的飞蛾,他只想扑火。
可是他的火……虽然复燃一段时间了,但怎么烧得,温度不对劲了呢?
林衍在办公室睡了一宿,第二天一睁眼,发现三个小时前,庄逍遥发来了两条微信文字消息。
“林哥,我给你订了机票,如果可以,来一趟LON城。”
三分钟后又一条:
“不来也行,没差别。”
林衍点开航空助手APP,自己确实有两张机票,明天的,京市往返LON城。
京市时间早七点起飞,LON城时间上午十点到达。
LON城时间下午两点半起飞,京市时间早上七点半到达。
安排得非常紧凑,正好两天,不耽误他第三天上班。
“没差别……”林衍笑了笑,果断登OA提交请假申请。
怎么会没差别,他肯定得去,他得去看看,他的“火焰”哪里烧得出了问题,是柴火不够了,还是氧气不足了。
查总来上班后,林衍又当面说了一下请假的事,本以为查总会为难,最近公司很忙,但查总爽快答应。
“去吧!无论如何,准时回来。”查总抬起头,语气稍稍加重:“公司需要你。”
走出希思罗机场,刚站到候车区,一台路虎就一如既往、一步不差,停在林衍面前。
车门从里面推开,驾驶位的庄逍遥冲他咧开嘴笑,露出一口整齐的牙,也和往日没什么不同。
林衍把一个小号旅行箱扔在后座,抬步上车。
这座城市他很熟悉,在SC地区读书时,他就经常来LON城,二十六岁毕业后,一直到三十二岁,又在这里工作生活了六年。
路虎启动,下了机场高速,往泰晤士河的方向开,也是始终不变的稳稳当当。
林衍注视着庄逍遥的侧脸,又一周没见,他白回来一点点,是很健康的深小麦色。
看着车窗外熟悉的异国景色,林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他和庄逍遥其实在LON城有很长一段重叠的生活时间。
庄逍遥十六岁来留学,那时他二十八岁……林衍忍不住笑,他要是对十六岁的小孩出手,那就是禽兽了。
庄无极桌面上的姐弟合影,似乎就是十六七岁的庄逍遥,穿着板板正正的西服套装,面容尚有稚气,气质非常贵公子。
林衍瞄了一眼身边的男人,还是忍不住想,如果二十八岁的他和十六岁的庄逍遥相遇,会发生什么?
“想什么呢?笑得这么荡漾?”庄逍遥开口,声音低沉又柔软,比以往都温柔。
荡漾吗?林衍放下车顶棚的镜子照了照,就见自己的眼睛眯成两道月牙,眼尾有淡淡的上挑纹路……他的脸上很光滑,目前还没有明显的皱纹,但过几年就会有了。
不过林衍坚信自己是那种有皱纹也会很有风韵的帅叔叔,只要保养得宜,大概十年内都不会年老色衰。
不过保养得再好还是不如真的年轻时好。
十六岁不可以,十八岁……嗯,感觉也有点小,但是,他三十二岁,庄逍遥二十了,就完全没问题了。
林衍问:“你二十岁时,过得怎么样?”
“很疲惫,很快乐,很……怀念。”
是现在的庄逍遥,也很怀念的时光。
只是二十三岁的庄逍遥,无法拒绝庄无极那句“姐姐可以保护你了,姐姐们真的很想你,你答应妈妈要照顾好姐姐们,你忘了吗?”,于是回到学校,硬着头皮熬了半年拿到毕业证,回国。
但也遇到了林衍。
“如果那个时候遇到我……你会喜欢我吗?”林衍轻声问。他三十二岁时,在一家跨国公司的财务部做二把手,人设和现在差不多,淡定从容风度翩翩的企业高管。
“会啊,那个时候的我,大概会被你迷得像只每天发情的公狗。”
“……”林衍问时还有些忐忑,得到这么肯定又直白的答案,反而不知所措了。
“不过你肯定看不上我,我要是死皮赖脸缠着你,你百分百会报警。”庄逍遥突然大笑。
那时的他是个码头搬运工、饭馆帮厨、睡桥洞的流浪歌手——他要是跑去纠缠在金丝雀码头工作的精英,肯定会被第一时间申请人身安全禁止令。
脑子回来后他当然不会再愚蠢地认为林衍对他毫无感情,是被他强奸又碍于他有钱有势不得不陪睡,每次上床都忍耐到哭泣的可怜虫。林衍对他是有感情的,感情甚至很真挚,但感情的开始总是需要一块铺路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