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每一个有月亮可以踩的良夜,泉中的少女便踏起水珠可以遮月的舞蹈。玉兔西坠,金乌东升,时光如梭,男孩回京的日子却一拖再拖。只因原本的目标是赚够一张汽车票,现在变成了两张火车票。
得知这个耸人听闻的单方面决定后,少女直言他疯掉了,觉得他稚气的脸上一脸的混小子气。
少女说:“我跟你走?凭什么啊?我是苗王最疼的小女儿,千挑万选出来的活神仙。等我长大些,我就会坐在宗祠里,四面八方来的人都得拜我。我现在可风光了!”
区区几年,男孩就大变了样,他干事一狠起来就不爱说话。少女越来越疑心他是真喝过狼奶、吃过虎肉的。男孩只是说:“你不是什么圣女,别再骗你自己了。”
这话一出,少女一副如梦初醒的神色,大而无神的眼睛望着他。
男孩平静道:“所谓的圣女,难道就是让那些蛊苗无时无刻不在用你的身体炼蛊,让那些蛊虫在你肚子里打来打去,你有家都回不了,就只能天天泡在泉水里,这就是你们说的圣女吗?”
那口极负盛名的温泉,之所以无人往来,是因为那就是蛊池。有一次少女在那“沐浴”着睡着了,男孩去叫她来吃饭,便见一水蛇昂首迎面游过来,只好行注目礼待它从脖子旁游过,水面以上愣是没敢动。
女孩把他往门外推:“我不想跟你解释了,我不要再见到你了!”
可是男孩突然开始猛咳,口鼻间不断冒出黑红色的鲜血、黏黏的东西。少女急忙将他的袖子翻上去,只见胳膊上青红交错,烂肉泥泞,和少女脸上的样子一般无二,都是中蛊日久的结果。
少女忽然明白了,为什么男孩的精神越来越不济,而蛊池里的那些毒虫变得越来越好相与了。族人每三天送来一瓮满满的五毒,三天之后来验收罐子,要那手臂粗的蛇牙尖再也挤不出半滴毒汁,要那蟾蜍的皮肤干涸了经久不脆如同雪纸,要那蝎子油黑的外壳褪成了无暇的白玉,要那蜈蚣身上的毒刺变得像叶尖的露珠一样的清澈、水晶琉璃盏般的透明,要那壁虎的尾巴,即使断了也只散发着花月的芬芳。
男孩紧紧握着她的手,哽咽着,发高烧,话语不清楚,翻来覆去地说,跟我走,我要带你走。少女泣不成声,心就像在水中泡软的纸。
就在这时,送蛊的人来了。少女忙起身去相迎,还要收拾一番跟那族人回寨子,因为大祀典就在这两天。可是又怕男孩性急生事,便在药汤里撒了些石菖蒲的粉,想让男孩好好睡上几天。男孩不肯喝药,还说:“后天,我在桥下等你,我会在枫香树顶挂上花带。姐姐,你不来,我不走。”
少女却说:“我不可能离开苗疆,手帕,你带着走吧,有缘你再来找我。”
少女还说:“我们这的事你一点都不懂,别异想天开了。”
其实,种种闻之色变的陋习,男孩说得大差不差。他唯一没料到,圣女根本不是女孩子。苗疆蛊术传女不传男,传女儿不传媳妇。而这一代蛊苗的族长一门五子,万不幸皆为男儿,盼姑娘盼到第六胎,实在顶不住九大寨的压力,族长只能宣称天降祥瑞,喜引凤凰归巢,添得金枝玉叶,全族遂奉为圣女。圣女?祭品罢了。
少女给他灌了药就出门去,谁想这一别竟成永诀。
翌日,几个男人把少女像牵牛一样拉在祭坪上转着圈,族里的神婆用素银的器皿盛了清水,顺着少女的发丝一点点倒了下来。身后戴着银项圈的族长父亲,把磨得锃亮的长刀竖在身后。偌大的苗寨静得落针可闻,苗民无不感动落泪,整个画面犹如美好不过的古画。
男孩说,明天我带你走,可今天就是少女成年,把自己献给神,殉道的日子。
刑场上的银刀徐徐却不落下,为什么?
极度的安静,能很大声听到自己心跳,甚至血液流动的声音,相当清晰。
少女睁开眼。目睹红彤彤的子弹自枪膛中射出,它们绕圈圈缓缓向前。缓慢得仿佛在犹豫,似乎有点不忍心,好像半路上突然不知道怎么办,似乎想转个弯,或者想往天上飞一飞,又或者想往地里钻一钻,它像在等待祭坛聚集的成千上万的苗民找到藏身之处,然后才怜恤地光速穿梭,宛如一根看不见的丝线从北京士兵的枪口拉出,正操纵着它们的去向。
父亲的头颅当啷一声响,震动了青天。
百年与世隔绝的苗寨,一夜之间澌灭了。
少女傻傻地站在那里。一个副官毕恭毕敬地告诉她,将军接到一纸平/反通知书,今天我们是来给夫人讨个公道,接蒙难的小公子回家的。
落得这个天地诛灭的下场,一切的一切,只因为自己当初,救下了一个不该救的人。
第34章 红豆无根种不成 “然后呢?”
“然后呢?”
“然后我就一个人, 就这么顺风顺水、无牵无挂地一路逃出来了。可是失魂之人呢,天地虽大,你又能去哪?那位中国将军啊, 感激涕零我救了他的小儿子,当然他的不杀之恩是建立在他儿子没完没了地磕着头, 不吃不喝跪下来求了一个礼拜的基础上的。总的来说, 他最后拗不过, 赞助我去了英国, 主修经济学。再然后的然后, 我就变成了现在这副派头站在你们面前。哎呀,说到有趣的地方来了,后来, 为了圆他女儿的出国梦,我顺便娶了她。”
银行最高级经理们的办公室与董事会议室设在同一层楼, 蓝珀的办公室镶着温暖蓬松的护壁板, 铺着像古代铜器的深栗色阔幅地毯。从这据高临下鸟瞰街景, 真叫人眩目惊心。
他走到专供宾主谈话的一角,端起石英玻璃真空咖啡壶, 给自己倒上一杯。他身着政治家兼银行家的标志性装束, 没有什么亮点可言的黑丝绒西装,内搭一件不可或缺的马甲, 马甲正面挂一条细银表链。
难得早上班的一天, 蓝珀刚刚坐下来, 两名联邦调查员便上了门。昨夜的宴会厅爆炸一事,尚未被定性为无所用心的恐怖活动之前,FBI对每一位与会宾客进行了走访。尤其是一月前,蓝珀的车载香薰还被人置换成了有毒气体, 探员便更加谨慎,首先就问他有没有仇家,让他把旅居三国的经历都详加以告,以便判断需不需要进行警戒和保护。
探员掏出一只烟斗,点着了火,可是才抽了两口,蓝珀便满不在乎地说完了。
多年前与那个男孩的恩恩怨怨,被他云淡风轻就好像玩一样,简化成了:我在故乡的生活幸福快乐,每天喜气洋洋。虽然做了天大的错事,但是我至今毫无悔过之心,并无半点可惜。因为要不是那一日降下的天罚,苦难只会延续不会改变,这一切上帝已经打定主意了;那帮人活到现代也必会在猎巫行动中死掉,没错,当然里头第一个包括我,即便是今天,银行家与吸血蝙蝠有何不同?可是当年那场险些要了他的命的终极献祭,他却描绘得仿佛等待着他们九大苗寨的,不只是一场圣洁而伟大的狂欢,更是一个即将涅槃的梵蒂冈。而自己,更是得到过上天恩宠的人,侍奉神的仆人。
这个颠倒错乱的叙事,先按下不表。探员翻看着资料,有一件事让他们深深疑惑:“你来到美国赚到的第一桶金,你用它买下了密苏里州一片方圆300英亩森林。”
苗人不拜佛道,他们信奉自然。一切皆取之自然,归依自然,他们是真正的大自然之子。孩子降生,植树一棵;终老时,以树为椁,葬于其下,上面又植一棵新树。苗族是不垒坟的,苗人的生命就在这棵小树上得到赓续。行走在苗疆是看不到一座坟墓的,只能看到连绵不绝、苍天护佑的古树,一棵棵古树其实就是一个个祖先的灵魂所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