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下午,林时屿去酒吧之前,在玄关换鞋的时候,发现鞋柜上多了一样东西。
一个牛皮纸信封,没有封口,里面装着几张纸。
他抽出来看了一眼。
第一页是一张手写的表格,标题是“追求计划”,字迹工整得简直不像路榷平时的风格,一笔一划都像是认真描过的。
计划书详细归类了几个部分,每一项后面都画着方框,用来打勾。
第一阶段的后半段已经被勾上了几个。
林时屿注意到,“送对方回家”那一项已经打满了勾,后面还写了一行小字:“已完成23次,待续。”
他的手指微微顿了一下。
第二页是他来酒吧的时间记录。
页面底部是一大段随手写下的便签要点。
1、习惯在吧台最左边擦杯子
2、喜欢先用湿布再用干布
3、讨厌别人催单
4、讨厌客人喝酒闹事
5、喜欢在打烊后一个人待十分钟再走
第三页是一张手绘的日历,从今天开始往后数一百天。
最后一行是路榷的签名,旁边还画了一只很小的、歪歪扭扭的兔子。
林时屿盯着那只兔子看了很久。
然后他把信纸折好,重新塞回信封,想了想,塞进了沙发坐垫下面。
***
那天晚上,路榷走进酒吧的时候,吧台上已经放好了一杯特调。
浅金色的液体,在灯下闪着碎碎的光。杯壁上凝着一层薄薄的水雾,旁边插着一小枝薄荷。
阿白看见路榷进来,朝吧台努了努嘴。
“某人给你做的,”他说,表情微妙,“他让你别点了,以后就喝这个。”
路榷端起杯子,低头闻了闻。
蜂蜜的甜,柠檬的酸,还有一点点茶的涩。
“叫什么?”他微微笑着,朝林时屿的方向看过去。
林时屿站在吧台另一端,正背对着他整理酒柜。听见这句话,动作顿了一下,没有回头。
“自己猜。”
路榷握着杯子的手指微微收紧了。
他看着那杯浅金色的液体,看着杯壁上滑落的水珠,看见玻璃上映出来的自己的脸——眉眼舒展着,嘴角往上弯着,表情温柔得连他自己都觉得陌生。
那杯特调的名字,终于不再是“撒谎的人鼻子会变长”,不再是“得寸进尺”,不再是“痴人说梦”。
足够翻篇,足够原谅,足够一个人在雨后的晴天里,重新鼓起勇气,朝着另一个人走过去。
路榷喝完最后一口,把杯子轻轻放回吧台。
林时屿从酒柜后面转出来,看了他一眼,又飞快地移开视线。
“明天还有。”他说,声音不大,混在酒吧嘈杂的音乐里,几乎要淹没进去。
但路榷听得很清。
窗外的雨已经停了,时间还很早,云层散开,露出洗过一样湛蓝的天。夕阳的余晖从窗户斜射进来,在吧台上铺了一层暖橙色的光。
林时屿在那片光里低着头擦杯子,眼睫被光线染成了温柔的浅金色。
路榷的视线落在林时屿身上,忽然想起很久以前,他第一次看见对方的时候。
在学院前的连廊,梧桐树荫下,抱着书本的人从他身侧匆匆而过,惊起一阵夏日的风。
那是命运般的偶遇际会。
在阳光最茂盛的季节里,为他送来世界上一切未说出口的想象和希望。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