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拍了拍他苏清的肩膀,“这么高兴?”
苏清收回手,坐直身子看他,“当然,本来那些就该是你的嘛。”
怎么能白白便宜了简彬和简彬他老公?!
现在好了,秦煜翔虽然被认了回去,想躺,却没有赢,那简彬说不定,也就不能躺赢了!
苏清觉得简直太开心了,以至于他现在根本就看不进去剧本。
“走,”他看着于盛,“我现在就请你吃饭。”
于盛:……
于盛劝他,“好歹等你经纪人回来。”
不然胡越这水买回来了,人却不在了。
苏清点头。
等等,他突然想到,“不对啊,你现在什么都还在,那你还问我借钱?”
于盛看他,“不可以吗?”
“你又不缺钱。”
“所以不能借钱吗?”
苏清:“我就没见过不缺钱还借钱的。”
“那你现在见到了。”于盛看他,“怎么,你想反悔啊?”
苏清摇头,“那倒也不是,就是觉得有点怪。”
于盛轻笑,靠在了躺椅上。
上层变动,受苦的都是下面的人。
于盛演过很多戏,很多人,有为了钱上班喝到胃出血的社畜,也有为了让孩子上学每天只吃一碗稀饭两个馒头的单身父亲,他们的工资取决于公司,公司倒了,他们的生活只会更苦。
他的养父母并不在乎他离开后,浩瀚会怎么办?它的股票会怎么变化?员工会怎么想?最后公司出现问题,员工又该何去何从。
可是于盛在乎。
这里面有许多老人,他们在当时最困难的时候没有走,撑过了困难,走到了现在。
他们忠心,他们有能力,可他们现在的年纪已经不再具备优势,一旦现在的船倒了,他们很难去登陆新的船。
所以于盛想再造一艘船,好给他们多一个选择。
所以他问苏清,有没有三百万,有了这三百万,他就可以入股,成为他的合伙人之一。
可是苏清没有,他只有一百五十万。
但是没关系,反正他有钱,他可以给苏清先借一百五十万,然后当成是他借苏清那一百五十的万的利息,相互抵消。
所以他在见到苏清的时候,问他有没有存款,可不可以借给自己。
他想,如果苏清拒绝,那就算了。
如果他愿意,那他就给他一份惊喜。
经历了这么多事情,于盛到底是有些疲倦,他想要信任,无条件的信任。
他不想再去解释,再去陈述利害。
他当然知道,这很难,他的要求也很离谱。
可是他莫名觉得苏清会答应,他可以做到。
事实证明,除却他的家人,他在看人方面还是很准的。
苏清果然没怎么多问的就答应了他。
于盛很开心。
他突然就觉得老天还是很公平的,他让你在丢失一些人的时候,也会同时再拥有一些人。
“苏清。”于盛开口道。
苏清探过脑袋,“干嘛?”
“谢谢。”于盛看着他,缓缓笑了起来。
【作者有话说】
清清:啊啊啊啊啊我开心死了!
于盛:天天叫别人老板,想不想自己当老板?
清清:我没那本事QAQ。
于盛:我带你。
清清:!!!
日后的发现自成为大股东的清清:!!!!
于盛:苏总讲两句。
清清:公......公若不弃,清愿拜为义父。
于盛:......我也没比你大几岁吧。
清清:那......义兄?
于盛:......
于盛对清清没有那种感情哈,站在他的视角,清清和成寒是一对,虽然现在没有锁死,但是以后肯定也会在一起,所以他不可能对清清有爱情的,他就是之前作为老板欣赏努力认真的员工,后面经历了这件事,和清清拉近了关系,对他也比对其他人更照顾,后面会比较像哥哥对弟弟那种,就是比较照顾和操心,和爱情无关哈。
今日份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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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章 九十二
他应当是喜欢他的,他肯定是喜欢他的。
九十二:
胡越前脚回来, 把水递给了于盛,后脚就收到了下班消息。
“我和老板去吃饭,你也去吃饭吧。”苏清笑盈盈道。
胡越:???
所以现在吃饭也不带他了?
为什么?
胡越觉得自己好像被抛弃了。
不过他能说什么?
他只能说, “好。”
苏清拉着于盛欢欢喜喜的去了附近的火锅店。
他还记得自己和于盛第一顿饭就是吃的火锅,那时候是于盛请他, 现在,换成了他请于盛。
“肥牛、牛肉、虾滑、豆腐皮、腊肠、福袋、南瓜。”苏清点了几样,问于盛道, “老板你还要加什么吗?”
于盛见他没有点绿色的蔬菜, 就又加了盘娃娃菜。
“先这些吧。”
“好。”苏清把菜单还给了服务员。
他看着于盛,笑眯眯的。
他其实有些想问于盛,为什么改主意了,今天回去发生了什么?
可他又觉得,能让于盛这样的人改主意的, 必然不是什么好事。
这时候提起,说不定反而会让他再次难受, 所以苏清又没有开口。
他只给于盛又加了个蛋糕, “就当庆祝你的新生了!”
于盛失笑,觉得他还真是花样挺多。
他拿起叉子叉了一块蛋糕,递给苏清。
苏清拿筷子夹过, 尝了尝, 还挺好吃。
于是苏清很放纵的给自己也点了一块, “我庆祝你的新生。”
于盛的笑意愈发明朗, 他说,“我还以为你要说我陪你一起新生呢。”
“如果你想, 也可以啊。”苏清心情很好, “你说什么就是什么。”
于盛就觉得自己的心情好像更好了。
没一会儿, 锅底和菜就陆续上来了。
苏清把菜煮了进去,在煮熟后,捞了出来。
“给,老板,你的南瓜。”他道。
于盛有些惊讶,“你给我点的?”
“你不是喜欢吃这个吗?”
“我记得我没在采访中说过吧。”于盛回忆道。
苏清点头,“那天我们第一次见面,吃火锅,你就点了南瓜。”
他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见人点南瓜,所以一下子就记住了。
于盛没想到他竟然注意到了,还记了下来。
他确实喜欢在火锅里煮一些有甜味的菜,譬如红薯,譬如南瓜。
他以为苏清也喜欢,所以他点了南瓜,没想到,是给他点的。
人果然是很奇妙的东西,于盛想,他的养父母和他生活了三十多年,却好像根本不知道他喜欢吃什么,不喜欢什么,苏清只和他吃了一次火锅,就精准的记住他的喜好。
可见,不关心你的人即使和你在一起再长时间也没什么用。
“我确实很喜欢。”他道,“上大学的时候和同学出去吃火锅,有一次无意间吃到了对方点的南瓜,觉得很合口味,之后就会时不时的点它了。”
“那你多吃点。”苏清道。
“好。”于盛点头。
他本来中午在家就没有吃什么,这会儿心情好,又是自己喜欢的菜,也真如苏清所愿,吃了不少。
两人吃饱喝足,这才往酒店走去。
晚风徐徐,却并不冷。
苏清和于盛一起走在宽阔的马路上,让风带走自己身上的火锅味。
快到酒店的时候,于盛开口道,“你再不问,我就要回去了。”
“啊?”
于盛转头,“我以为你想知道我回去后发生了什么。”
苏清笑了笑,“开始想知道,后来不想知道了,只要知道你没有吃亏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