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回忆起刚刚他看到的那份白切鸡,也是咽了咽口水。
本来六十八一份他是觉得有点贵的,但想想也不是吃不起。这么好吃,高低他明天要买一份试试看。
而在外面,梵挽已经开始喊:“大家别排了,没了,真的没了,一丁点儿都没了。”
岳华的测评是一个引子。
但之后,梵挽的食物好吃是有口皆碑的,人传人的情况下,一直都不断有新的食客加入进来。加上他每次都卖得不多,产生了一点点饥饿营销的味道。
尤其这回更是一天都没来。
所以就别说了,他今天一来,自然是把人给引爆了。
他现在一说卖完了,还是很多人往餐车跟前挤。大家又都喜欢看热闹,路过的人群也是不断围上来,不知道的以为把明星堵在里面了。
这么大流量和热闹,很多人是直接现场录起了自己的吃播视频。
梵挽这会儿只能摸了摸口罩,确认它完整戴在脸上才松了口气。
“各位各位,感谢大家能来,但今天真的卖完了。大家堵在这里不好,影响别人进出了。”
梵挽一边确保火关了,一边收拾锅碗瓢盆,“也麻烦大家,吃过的一次性饭盒不要随便乱扔,这附近都有垃圾桶的。”
看梵挽要走,就有人喊:“老板,你的白切鸡一绝。我有个饭店,你来给我做厨师,月薪三万做不做?”
梵挽赶紧摆手,“别别,大家让一让,我得走了。”
食客喊得七嘴八舌,现场有点乱了起来。
梵挽没办法,一直说明天还来,好说歹说安抚着人群把餐车一点点挪了出去。
等出了路口,他一骑上去就跑。
后面食客也不好追,只能看着他离开。
而外面的其他摊位,大部分都庆幸梵挽还好走了。他们最怕就是梵挽以后无限量供应盖饭什么的,那他们就没什么生意可做了。
还好他和之前打听的一样,卖的份数不多卖完就走。
最大的竞争对手一走,不少摊主就吆喝了起来,“盖饭!回锅肉盖饭!”
那两个和梵挽的餐车弄得一模一样的小年轻更是直接,“回锅肉盖饭、番茄鸡蛋盖饭、香菇滑鸡饭盖饭,碗饭老板的盖饭!”
各种抢生意的吆喝中,倒是卖提拉米苏的那个男生看了眼直播间的人数,悄悄松了口气。
他现在认为梵挽是他的福星了。
之前就是无意识直播了梵挽,他直播间人数当时是突破一千的,那天也让他赚到了有史以来最多的一次打赏。
后来他一直悄悄把摄像头对准梵挽的方向,他直播间的人数就维持在五六百。已经不算少了,这么多人,好的时候,他估算一下,一个月恐怕有两三万的打赏。
不过他也认为是相辅相成。
他这边悄悄直播,也有好多人觉得梵挽的食客吃得好夸张,说要来打假,总体也算是给梵挽吸引了不少客人。
但前两天梵挽不在,好家伙,他直播间人数骤减。
这快钱他还没赚够呢,万幸梵挽回来了。
梵挽是不知道那边的弯弯绕绕,他是抓紧往前骑,一直到确认没人后,才猛地松口气摘掉了口罩。
刚刚人真的太多了。
而在另外一边,上帝之狼已经高兴把两份打包的白切鸡饭放在了餐桌上。
“爸妈,来来,我特意抢回来的,试试。”
作者有话说:
无
第16章 请他帮忙做道菜
“你这急匆匆地跑出去,又和风火轮一样跑回来,就为了买这两份外卖?”说话的是上帝之狼陈家业的母亲薛羽茗,她出身书香门第,所以说话做事上很有一股书卷气。
上帝之狼是很混,乱花钱,但本性不坏。
所以听到薛羽茗略带几分责怪的声音,顿时讨好了起来,“哎呀,妈,别骂我了,我最近爱上了这个老板的饭菜啊,真的很好吃。妈你看,我还弄了一个超大的粉丝群,加进来的人现在都有两百多个了。”
薛羽茗侧过身看了一眼。
上帝之狼给这个群名取的是皇家饭桶联盟,聊天界面里面,这会儿在不断冒出各种信息。
大多是发美食图片,还有人在问吃什么,有什么推荐好吃的,然后马上就有人艾特回他。
“妈,你看到了吧,这个群的活跃度很高,最初都是饭碗老板的食客。我给大家加了个群,平时好多人都会去抢饭碗老板做的饭菜,抢到了大家就在群里分享,还有写各种评价的。”
至于抢不到的,也会有人根据吃过的美食彼此分享分享。
上帝之狼还会定点发发红包,红包金额又都很大,所以这个群是真的很热闹。
某方面来说,这也算是一种对梵挽的粉丝运营。上帝之狼当初给自己看重的女团播粉丝群运营,这一下都有点下意识习惯了。
薛羽茗叹了口气。
“你就用这些证明,一个小餐车的老板值得你耗费这么多时间?”
算了,幸好还有女儿这个优秀的继承人。
这几年上帝之狼真的是钓鱼、撒钱、养狗...就没个正经事做。
一想到这个,果然上帝之狼养的那只哈士奇已经开始在她旁边扒拉她脚上的鞋子,看得上帝之狼眉心一跳,立马把哈士奇拖进了他专门准备的狗房。
“好吃嘛。”上帝之狼回来之后,又小心翼翼看他爸爸陈敬端。
他们两夫妻都是老一辈那种人,身上有点儒商的味道,上帝之狼觉得他们太一本正经了,和他性格不搭。
陈敬端喝了口茶,慢慢放下了茶杯。
上次过来的时候,他专门给自己儿子准备了一套茶具,什么茶杯、茶桌、茶叶、茶宠都一应俱全,还专门请了个老师给他。倒不是别的,是希望上帝之狼学着泡茶、喝茶,稳稳他的性子。
谁知道大半年了,他一来一摸茶叶罐,就发现原封不动。茶桌倒是没起灰,这应该是保姆打扫的功劳。
“算了。”
陈敬端也和薛羽茗一样,感叹家里还好有一个出息的。
“那就一起吃吧,你说的这个白切鸡是吧。”
陈敬端也早明白了,家里的孩子刚好一个打拼,一个就让他们享受天伦之乐好了,糊涂点就糊涂点,也好。
上帝之狼悄悄松了口气,立马开始拆袋子,一边拆一边介绍梵挽的事迹。
“爸,妈,这个老板真的有点不一样。我这人做事虽然不怎么样,比不上我姐。但是我好歹也跟在你们身边这么多年了,见了不少人。这个老板看着年轻,但他身上有一种很独特气质,就和爸爸妈妈你们一样。”
上帝之狼沉默了下,然后开口,“怎么说呢,就好像他很坚定...明明是个摆摊开个小餐车的人,但就是给我一种内心很笃定他一定会成功一样。不是自负,是真的自信那种。”
“是吗?”陈敬端随口应了句。
上帝之狼知道他爸不相信他,他也无所谓,所以这会儿更多是在开盖子,“还热着,我可对这个老板很有信心的。”
盖子一打开,薛羽茗和陈敬端都先嗅闻到了一缕微末的鸡肉和葱油的混合香,其中又夹杂了一点咸香,竟然一下就让他们分泌起了口水。
有点东西。
陈敬端和薛羽茗都不好吃,但身家在那边,注定什么名贵的没吃过,但一道家常小餐车出来的东西就有这种香味,可见老板确实有两分本事。
“这个鸡肉也好看,食材应该不差。”
薛羽茗实事求是。
快餐打包盒用的是塑料,这会儿里面的鸡肉切得厚薄均匀,被摆成了椭圆形。黄色看起来筋道的鸡皮上,一层酱汁浇过后,上面沾染了一点咸香的酱料再混杂一些葱花,看的人胃口更好了。
陈敬端想到了什么,忽然抓紧拆了一次性筷子夹起了一块送入口中。
率先感受到的是鸡皮,本来很多人都是不吃的。但他入口的这块,不吃反而少了几分味道。
恰恰相反,这鸡皮薄而紧致,吃起来一点也不腻,然后再品尝到的是下面略微紧实的肉。肉不干也不软,里面刚好吸入三分鸡汤,又浸染酱汁的咸香,越嚼感觉越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