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表上满满当当的, 一看便很辛苦。
陆既明道:“把课表截图发给我。”
林嘉琛“哦”了声, 便给哥哥发了过去。
陆既明看了眼,见早上八点上第一节课, 午休时间是12:10-14:00,将近两小时,还算充足。
他道:“八点上课,最晚七点十分就要出门,明天六点半就要起床。”
林嘉琛一听,只觉得天都塌了,说道:“六点半?这怎么又一夜回到解放前了!”
陆既明在他额头上亲了一口,说道:“就这一天,明天我们就搬过去。”
“好吧……”林嘉琛顿了顿,又道,“可我书包还没收拾呢。”
两人在缺氧的浴室里进行了一个多小时的极限运动,都有些累了。陆既明说:“我待会儿去给你弄。”
林嘉琛欣然“哦”了声。
陆既明又坐了一会儿,便下床帮他去弄了。
床边一下子空落落的,林嘉琛手伸过去,只摸得到陆既明的余温。
正值十月,平州已经不需要开空调了,可陆既明开了窗户,晚风一吹进来,很快便把身侧那一点温存也都吹走。
他可能是生病了,他需要心理医生,他现在分离焦虑已经严重到连这几分钟都受不了了,一想到明天他要一个人去上课,要跟哥哥分开很久,他就很难过……
他见哥哥还不回来,便也下了床,进衣帽间拿了套睡衣换上,走出了房间。
陆既明也回房换了套睡衣,玄关感应灯灭了,他正半掩着门,在一旁储物间里拆快递,光束打在了玄关地板上。
他们家来不及拆的快递都先放在这里面。
林嘉琛叫了声“哥”走进去,从后面抱住了陆既明的腰。
陆既明宽肩窄腰,腰很适合抱着,坚实的后背又很方便倚靠,很符合“琛体工学”,让人很有安全感。
陆既明手上拿着美工刀,忽然便有些不敢动了,说道:“我手上拿着刀呢,你可不要乱动。”
林嘉琛“嗯”了声,乖乖在后面抱着他不动,只探出半个头,看着哥哥拆。
他见哥哥又给他买了好多东西,除了笔记本和文具,还有睡衣、T恤、水壶什么的,还有给家里买的一些日用品。
陆既明拆了好多快递,终于拆出一个书包,黑黑的,质感偏硬,看着跟龟壳似的,还没他背了三年的JanSport好看呢,不过是个大牌子。
陆既明拎起来给他看,问道:“好看吗,喜欢吗?”
林嘉琛看了一眼,便又抱紧了陆既明的腰,多一眼都不想看,说道:“好看,喜欢。”
陆既明忍不住笑,手背到身后拧了一把林嘉琛的屁股,问道:“怎么这么勉强?不喜欢?”
林嘉琛“唔!”地叫出了声,忍不住跺了两下脚,在陆既明的淫威下被迫道:“喜欢!哥哥送的我就都喜欢。”
陆既明不紧不慢道:“知道我为什么喜欢这个包吗?因为它功能分区做得很好,你看——”说着,拉开拉链向林嘉琛展示,“最里面放笔记本,这儿可以放个鼠标,这边是数据线,这儿还可以插两根签字笔。前面还可以放一副墨镜,还有防压坏的设计,两侧放水壶,是不是很实用?”
“……”
总之是每个物品都有自己的专属仓位,井井有条,一点都不会乱,很适合陆既明这种强迫症。
但林嘉琛是另一个极端,他会把教科书、文具、零食,统统都塞书包里,有时连笔袋都懒得用,直接放书包前面的小隔间。有时笔帽弄丢了,笔尖还会从书包里面扎出来。
林嘉琛抱着他的腰,陆既明便捏着他的手,回头看他,说道:“有时候钢笔漏水,还会把书包弄得全是墨水,洗也洗不掉是吧?”
林嘉琛道:“你怎么知道?!”
“因为我见过啊。”陆既明道,“你小时候背过哪几个书包,我到现在都还记得。你三年级开学那年——应该是三年级吧,咱妈斥巨资给你买了个奥特曼书包,你还记不记得?”
林嘉琛很害羞,“哼……”了声,便又抱紧了陆既明。
他记得那书包还挺贵的,质量也不太好,非常之华而不实,溢价很高。但不知为何,他那天就是一眼看上了,非它不可。
由于他表现得太喜欢,老板还不给讲价,妈妈要带他去别家看看,他也死赖着不走。
妈妈没办法,只好给他买了。
结果他刚背去学校第一天,他钢笔就漏水了,把他笔袋、书包都给淋了个透,回来就挨骂了。
而且那书包质量真的很差,他刚背了半个学期,上面的奥特曼就掉了一层皮,还是他哥买了管502胶给他粘上的。
林嘉琛道:“是那钢笔质量不好!小时候真的好穷,都用不起好的钢笔……”
陆既明不接受,老神在在道:“因为你总要买那些花里胡哨的文具,我用的英雄牌钢笔就很好啊,几块钱一支,用了三年都没坏。”
“……”
林嘉琛无言以对。
除了这个,陆既明记得之前打开林嘉琛书包,总能随机刷新出各种垃圾,包括但不限于——吃完的蛋黄派袋子、干脆面袋子,还有一次翻出了半包拆了封的辣条,夹在两本练习册之间都压扁了,油挤得到处都是。
现在想想,当时没有揍他一顿,真是算他脾气好。
好在现在长大了,倒是不这样。
柜子里还有最后一个没拆的快递,林嘉琛问道:“还有一个是什么?”
陆既明拿美工刀拆开,见里面又是两个书包,居然是JanSport的,一个黑色,一个雾蓝色。其中黑色的那一只,和林嘉琛之前的书包完全一模一样,只不过他之前那个有点破了。
林嘉琛道:“哥,你也太懂我了吧!这个包真的很方便,我原本也想买个一样的来着。”
陆既明笑了笑,不说话。
他发现林嘉琛还蛮恋旧的,有那么几件T恤、短裤,还有那双洞洞鞋,都快要被他穿烂了。
等穿到实在没办法再穿,他就会再买个一模一样的,并且还不忍心把旧的那一个扔掉,觉得已经有感情了。
过了这么久,最喜欢的还是那条夜市街。
两人收拾了一下,便拿着书包、文具回了房。
林嘉琛在书桌前整理明天要带的东西——明天一共四门课,哥哥给他买的活页本上刚好有四个分隔页,那带一本就够了!又往笔袋里装了些圆珠笔、修正带什么的,一起放进书包里,把拉链拉好,放在了椅子上。
陆既明又道:“那你背这个书包,另一个我背。”
林嘉琛道:“你现在还有什么要背双肩包的场合吗?”
陆既明想了想道:“万一呢。”
林嘉琛发现哥哥对那双肩包也挺情有独钟的,都已经被他淘汰了,还要cue它。刚刚他嫌那包丑,哥哥还解释说那包分区做得很好。
之前哥哥给他买过那么多东西,有些他也不喜欢,哥哥看他不喜欢也就算了,从不多说一句。
陆既明说:“其实那包我在美国也有一个,我创业初期天天背着它上下班,背了快两年。”
他不是像林嘉琛那样恋旧的人,他用旧了一件东西也会买个一样的,但他会把旧的那个丢掉。
他很极简主义,很难接受自己家里出现功能重复的东西,一切都要刚刚好,不然就会很难受——只不过现在被林嘉琛的极繁主义和随心所欲给治服了。
但不知为何,唯独那用旧了的双肩包,他至今都还舍不得扔掉,还放在他家储物间里。
林嘉琛“嗯?”了声,忽然觉得自己刚刚对那双肩包有些“言重”了,毕竟那可是哥哥的来时路,又问道:“哥,你那时候是不是特别辛苦?”
陆既明搭着书桌坐在一旁,说道:“是很辛苦……不过也很庆幸。”
要不是那几年那么拼,他现在也没办法以半退休的状态在平州陪着林嘉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