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又想:那个笑是什么意思呢?
他再次觉得自己要完蛋了。
他正在滑向深渊。
Aston的嘴角一直没收。
他望向身边的秦寺羽,秦寺羽也望向他。
眼神交缠,一蓝一黑,两个人的目光就如蔓藤般绕在一起,许久许久。
被介绍了,坐在前排的林素玉自然需要说点什么打个招呼,她转回头:“对的,我们——”
紧接着她就发现,后排两个人的目光一块儿从彼此的眼睛上移开来,移向自己。
聪慧如她竟一瞬间就失了忆,卡了壳,说:“呃……”
秦寺羽温柔地问:“想说什么?”
林素玉说:“我突然就忘记了……”
秦寺羽又温柔安抚:“没关系。你慢慢想。”
林素玉茫然地转回去又坐好了,听见哥哥笑了一声。
再望向Aston,Aston已经在方才的插曲中错开眼神,观赏窗外了。
秦寺羽看他的侧脸,又比较自己翻到过的他小时候那张照片。
对照片的印象太深,早已牢牢记在心里,秦寺羽先回忆了下他小时候的正脸,确定对方5岁时的眼睛位置、鼻子位置、嘴巴位置,以及眼睛大小、额头长短、鼻梁长短、下巴长短……再一点点挪在现在这张侧脸上,还原当年,把Aston的侧脸也“缩小”了下。
他反复揣测最后效果,研究、对比,最后依然感到这个侧脸——
他应该、大概是见过的。
他当年主要见到的就是对方的这张侧脸。
那个时候Aston应该是有7岁多,但应该跟5岁多的差距也不非常大。
6岁半时,秦寺羽他们太穷,又被歧视。因为实在想买吃的,某一天,他们一群小男孩决定分别偷东西。
他们说好比本领,看谁最后偷到的多、偷到的贵。
秦寺羽也参加了。
他太想吃好吃的、玩好玩的了,商店里的零食那么多,玩具也那么多,五花八门琳琅满目的,却从无一样属于他。而且大人们说,富人、白人没一个是好东西。
他们就在富人区偷。
可富人的家哪里好进?秦寺羽才6岁半,偷不着,一双手空空如也,急到不行,他沿着大街走下去,想看看那家开着大门……他好进去偷东西。
最后他走到一栋恢弘、漂亮的房子前,那房子是开着门的,也并没有什么门卫。
他后来才知道,那其实是一座教堂。
那个房子太漂亮了,他以为一定有好东西,就溜进去,东转转、西转转,都没瞧见什么能偷的。
有一排排空的椅子,也拿不走啊。
他最后在桌子上找到一片大的布料,精美、漂亮,也许可以卖几个钱,或者可以做件衣服,便拿在手里想偷出去。
结果出门的那一瞬间撞到一个白人小男孩。
对方比他好像大一点,表情很冷漠。
那个白人小男孩问:“你拿着这个干什么?”
“……”秦寺羽便举起来,问对方,“这个是什么?”
秦寺羽真的不知道。
对方眼睛很大、睫毛很长、嘴唇也很红,说:“钢琴布。”
秦寺羽:“啊?”
“盖钢琴的布。”
秦寺羽:“……”
他问:“钢琴又是什么啊?”
那个男孩没说什么话,径直穿过一排排座位,走向祭坛。
秦寺羽看着他。
那座教堂太漂亮了,高高的庄严穹顶好像天空,雕刻出的小天使们遨游其中。彩色的琉璃天窗把日光也切割成了五颜六色,石头地面、木头长椅,空气里是蜡烛的香。教堂墙上布满浮雕,讲着故事,衣褶都能穿越千年来到这里,而那个男孩就一步步不急不缓地穿行过去、走上祭台,两侧雕像都看着他,彩色天光也照着他。
大概就是天之骄子吧。
他就坐到祭台一侧的钢琴前,手指搭上,看看秦寺羽,弹出来了好听的一段曲调。
真的很好听。
当时秦寺羽就站在侧面,呆呆地看他的脸。
他这辈子还没有过那样静谧、那样美丽的一段时间——在很漂亮的建筑里,高高的穹顶、彩色的琉璃,钢琴声悦耳空灵如流水般倾斜而下,音乐悠扬地回荡,一个很漂亮的跟穹顶上那些天使长得很像的男孩子弹一只曲,很长的一只,专弹给他听。
他之前的6年半都在污泥里挣扎。
于是好像信徒到了圣城、游子到了故乡,像在黑暗里出生的人第一次见到太阳、在静寂里长大的人第一次听到雨声,像沙漠里的一粒沙第一次遇到鲜花、荒蛮地的一颗草第一次遇到春风,又像笼里面的鸟儿第一次见到天空、缸里面的鱼儿第一次见到大海,那种震撼难以形容。
他过去根本就不知道世界上有这种美好,连灵魂都战栗起来。
那个男孩弹了很久,直到把一支曲弹完,并没有任何不耐。
弹完之后那个男孩说:“这个就是钢琴的声音。”
他指指秦寺羽手里:“而那个就是盖布。如果不盖好的话钢琴就会落满灰,就弹不出来原本的声音了。”
“……”秦寺羽将那块布递给他。
他可不想损坏钢琴,这么好听的钢琴。
那天再次跟朋友们“接头”之后,好几个人还真的是偷到钱或偷到东西了,他们几个兴奋异常,大谈特谈偷东西的美好经历,可秦寺羽只呆呆回想在教堂的那段时间。
好像做梦。
他本来应该羡慕他们的,毕竟他们之后立即就去吃东西了和买玩具了,可实际上他完全没有。
他没偷到,自然是被嘲笑一番,后来那几个人也不太带他一起玩了。
秦寺羽又想了一下,其实好像也并非如此。
那几个人后来也又找过他,还是“做坏事”,主要就是偷东西。
“做坏事”,对于一个7岁孩子简直有致命的诱惑力,可秦寺羽都拒绝掉了,他会想起那个男孩坐在凳上弹琴的样子,想:他们也不都特别坏吧。
他就渐渐长成这样,没再想过要偷东西,很认真地念书,很认真地做事,尽可能地把生活给布置得美好一点,也尽可能地保持善良,最终来到了伯克利,又再次遇到了对方。
并没想到还能遇到的。
所以原来,在拯救了他的生命前,其实早就拯救过他的灵魂。
作者有话说:
是的,那个年代,很多人从旧金山到洛杉矶,或从洛杉矶到旧金山,是用走的……
第34章 打字机(二)
那一天分别以后, Aston帮秦寺羽找到了个好的兼职。
Aston在见习的金融机构需要一个打字员,是一份临时差事,给时薪。最重要的是, 他是可以将打字机拿回家里打字的。
“可是, ”秦寺羽在公寓的门房里接电话, 说, “我并不会打字啊。”
“练一下吧。”Aston道, “这份兼职允许你在自己家做,零零碎碎的时间都能用上,赚更多, 也不需要跑去码头修自行车了。海边太冷。我已经推荐了你,你这几天准备一下。”
秦寺羽没说话。
Aston早已经考虑好一切,说:“今天下午吧,到兄弟会来一趟, 拿打字机。先借它们的练习一下。”
秦寺羽知道对方在兄弟会当着主席,想借当然能借一个,想了一下,说好, 今晚五点他会去拿。
五点, 将打字机抱在怀里, 秦寺羽对Aston说:“虽然说过很多次了,但……再次感谢。”
Aston的目光落在机器上, 问:“你知道正确的打字手法么?”
“我等会儿就去图书馆借一本书学一下。”秦寺羽笑, “书上什么都能学到,我也什么都能知道~”
图书馆,多好的地方啊。
他读到过一个数字,大萧条期, 图书馆的借阅量上升了50%,很多人说:如果没有书,他/她早就已经疯了。
“万一书被借走了呢。”Aston的英文永远都准确而优雅,他的眼睛锁着对方,“我今晚正好有时间,先教教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