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文星时还有许多中学生的读者,我知道的有陈晓林最优秀,直至今日犹为能文之士,并且是我好友。还有一位中学生读者,字写得歪七扭八,向我备致仰慕之忱,且由张菱舲转达此意,此人后来搞云门舞集,即林怀民。还有一位黄三(黄胜常),比我小十一岁,我在文星时候,他通过萧孟能夫人朱婉坚,与我结交。他的父亲是桂系要人黄雪邨,母亲是左宗棠曾孙女。这小朋友聪明过人,又多反骨,在成功中学,因与教官冲突,被开除。后来入世界新闻专科学校。一天上课时偷着帮我校书,被老师抓到,把书抢走,他向老师交涉,说可任凭处罚,但是书要还他,老师不肯,致起冲突,事闻于校长成舍我,成舍我裁决黄三应公开自打手心十下,以示悔过。黄三的亲友都劝他委曲求全,以免在台湾无书可读。他来找我,我说岂有此理,这哪里是办教育,这样羞辱青年学生,成什么话!乃写一信由黄三持交成舍我,大意是说:你成舍我当年为了在军阀统治下争取做人的自由,一何英勇;如今却如此迫害你的学生,岂不值得反省。黄三翌日赴校,他的父母以为他同意去打手心去了,叮咛千万照校长意思做,不期他却手持李敖之信,给了成舍我一次“教育”。成舍我看信后面露狞笑,说:“我们世新是个小庙,容不下你这大和尚,你还是走吧!”就这样地,黄三为了向不良教育抗争,又给开除了。后来他转赴美国了。黄三在台湾,是抗争国民党黑暗教育的先烈,也是抗争比国民党还国民党的伪君子成舍我黑暗教育的先烈。他年纪那么小,就那么有志气、有牺牲的勇气,真令人佩服。多年以后,我在电视上揭发成舍我种种劣迹(包括逼女友打胎等),原因之一,就是替黄三报仇。
1966年9月4日,青年党领导人左舜生来台湾,和我见了一面,从清早5点50分谈到7点30分。谈话后第二天,他在《中央日报》上发表《记留台北三周的观感》,最后说:“近年台湾一部分的言论(包括短篇文字与专著),可能有若干也说得过分一些(或在文字上故意卖弄聪明,使人不快),不免与政府及社会若干人士以难堪的刺激,但我们必须知道:人民(尤其是青年)对政府及占有有利地位人士的责难,或对一般现状表示不满,往往不免过分,这在一个专制或民主国家,都是司空见惯的事,用不着十分认真,尤其懂得在今天有同舟共济必要的朋友们,更不可运用刀笔的方式,非把少数人置之死地不可!大家必须了解,真正要阻遏言论自由或禁止某一类书籍发行,并不是一件容易办到的事。……我觉得:关于这一方面,政府与社会有力人士的容忍,精神,还有提高的必要。……”左舜生这些话,显然是为我而发,并且,由于胡秋原写过一本《同舟共济》的书,左舜生文中呼之欲出,更为明显。难怪后来胡秋原要大力攻击他。我对左舜生这一义助,至今不忘。在谈话中,左舜生告诉我一个故事:他在延安时候,见到湖南老乡毛泽东。毛泽东激动地说:“蒋介石总以为天无二日,民无二王,我‘不信邪’,偏要打出两个太阳给他看!”毛悍气,于斯乃见!
自文星时代起,我虽“暴得大名”,但耐人寻味的是,我的大名,在台湾却被多方面地封锁。封锁的方式众多,有的方式,且已到了有趣的程度,试以方式之一——“不提李敖之名”为例。“不提李敖之名”,情况有三:第一类是“不愿提法”、第二类是“不敢提法”、第三类是“不肯提法”。第一类“不愿提法”像徐复观说的:
本人从不以李敖为文化讨论中之对手。年来每遇友人告以“李敖又在骂你”等类之语言时,本人即闭门不出一语。不仅年来本人笔下,从不写“李敖”一字;即与本人有关之《民主评论》,外来稿件中如有提及李敖之姓名,亦必将该段文字勾勒,不惜因此引起作者之误会。李敖诉状中所称之“李某”,系本人转述一位台大教授之言。今日口中不能不称李敖之名,笔下不能不写李敖二字,乃在法律尊严前所不能不忍受之精神虐待。
徐复观最后被“逼”得“口中不能不称”、“笔下不能不写”李敖了,他好可怜哟!(他的作风,使我想起六朝之时,中国人家讳趋严,绝口不提自己爸爸的名字的事,徐复观当然不会把李敖二字当成父讳,但却巧合如此!)第二类“不敢提法”以俞大纲、方豪等最精彩。俞大纲写《戏剧纵横谈》、方豪写《方豪六十自定稿》,都请我校订,但出书之日,序中只提别人,不敢提李敖。俞大纲、方豪不敢提我名字的时候,只不过时当文星犯讳和被封而已,我已经被敬而远之如此矣,比照后来在我被捕时,台大历史系出版《姚从吾先生哀思录》,把与姚从吾的六人合照上,五人标出姓名,只有一个变成了失姓失名的“等”而不敢提此人即李敖之事,可知一切都在“骨牌理论”中!至于第三类“不肯提法”,试看国泰出版的《二十一世纪彩色百科全书》中没李敖名字;中华出版《中华民国当代名人录》中没有李敖的名字;伪行政院文化建设委员会出版《中华民国作家作品目录》中没有李敖的名字……就可知道封锁李敖,实在是一件时髦的事呢!尤其后者,值得细表:1990年6月9日,“中国电视公司”赵宁主持的节目中邀我亮相,限定录像范围,只谈风花雪月,我趁机带去这部书。我一面拿着书,一面指出:虽然美国《纽约时报》等都指出我是作家,可是中华民国伪政府却不承认我是作家,由这部书就可以证明。这部书九百多页,可是没有李敖的名字,可见李敖虽写了一百多本书,可是并非作家属实(这一段录像,6月12日的电视上并未播出,也就是说,给剪掉了)。这部书是1984年6月出版的,发行人是伪行政院文化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陈奇禄。全书从正文到附录,共收入作家七百零三个。“中华民国”作家从头数,数到七百零三个,还数不到李敖,可见李敖之不入流矣!陈奇禄在该书序中说:“先总统蒋公昭示我们:‘文化为文艺的根干,文艺乃文化之花果。’……本会基于对作家的崇敬,对文学史料的重视,特策划整理近三十年来中华民国作家作品目录。……”可见被国民党文化官僚“崇敬”、“重视”的结果,原来是为“先总统蒋公”的“昭示”做脚注的,这样看来,文化官僚们把柏杨、胡茵梦等七百零三人都当成作家奉献,独开脱李敖而不与,实乃真知我者焉!至于1998年时,头脑不清的女人殷允芃以《天下》杂志开列影响台湾的二百人,不肯提李敖,则是封锁李敖的最新版,如此视而不见,就是这票人的“远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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