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敖快意恩仇录(83)

2025-10-10 评论

彭明敏偷渡以后,秘密转给我一封信,还附带瑞典美女的泳装相片。信里戏称,里头的美女是李敖在瑞典的读者。我被抓时,信与照片都被警总搜去。我还记得当时警总军法处军法官王云涛开调查庭时,当庭在卷宗中掏出美女相片,手一扬,对我笑道:“你们的美女已被我们没收了!”

我被捕时是在谢聪敏、魏廷朝被捕后的第二个月,由于魏廷朝给我的英雄形象,使我虽然饱受警总刑求,仍旧坚不吐实,免得跟他们的口供搭不上,对不起朋友。后来我才知道,他们事实上已供出每一细节,包括彭明敏秘密写信给我等细节在内,也包括他们在彭李会面后仍与彭明敏见过面的每一细节。但是最后一晚风流而去却是警总查出来的。国民党官方知道彭明敏男女关系上的每一细节,他们证实给我看,不由得我不相信。事实上,我对彭明敏在这方面的惭德,也早有所闻。我被彭明敏诬陷下狱,被刑囚时犹为他辩护,特务们乃举证证明你李先生眼中的彭明敏,私德卑鄙如此,我登时哑口无言,因为那都是真的啊!

彭明敏的“志气”受他“性欲”所累,这一点,国民党应该掌握不少情报。国民党那些抓人关人,只是“形之于外”的作业,另有“藏之于内”的作业,是我们看不到的,因为那都是“极机密”的文件和动作,是外泄不出来的。但是,王八蛋国民党还是百密一疏,在二十一年后,我还是透过秘密管道,从陈绥民手里,取得了当时他们在彭明敏偷渡后,亡羊补牢大力报复的“极机密”文件。文件是当时国民党中央党部秘书长张宝树“谨呈”给“总裁”蒋介石的毛笔恭楷“签呈”,其中两段说:

一、彭逆明敏秽行恶迹资料,应妥为整理,必要时,透过国外内幕杂志揭露其卑劣行径,及其为士林所不齿之情形,使为国际人士及侨胞所唾弃。

二、彭逆潜逃经过,有关单位查明后,应再提报常会。

在同一文件右下角批示栏,有这样的钢笔字:“本件原件奉总裁批示:‘可照办。’”并盖上“中华民国五十九年二月二十日”橡皮印。由此可见,彭明敏不但“大头”不轨,为蒋介石所深知;连“小头”不轨,也为蒋光头所密察。——领袖日理万机,犹不忘理百姓一鸡(大鸡鸡),真可谓察察为暗了。至于蒋密察之下的彭明敏“秽行恶迹”,我相信也并非全属空穴来风,他自己的行为不检,恐怕也正是授人以柄的把柄也。要不是他自己有问题,国民党纵使“最高决策”,恐怕也难以落实到对方的“最低部位”上。……(编者略)有一次彭明敏向我说,他羡慕 My Secret Life 一书的作者,因为该作者一生搞过四千个女人。——如果彭明敏的形象是花花公子,他要搞几千个都是他的事;但彭明敏以正人君子、“台独”英雄、为人师表、贵族绅士为形象,他如此行径,就未免太不相称、太伪君子了。不过,当事人彭明敏自己,倒也夷然处之并不失理直气壮。他曾跟我说:“国民党宣传我跟女人的私德如何如何,但国民党的总理、国民党的总裁,他们哪个跟女人的关系不是一本花账!”言下不胜委屈之至,我一边听,一边笑,深感此公真好有一比也!

前面我说“彭案”的发生有偶然因素,原来是彭明敏与台大法学院某名教授之妻有染,事发后他怕吃官司,一方面在“1964.9.9”(案发前十一天)写信给我们《文星》说,“被卷入公私交错的一个案件,并有可能进入司法阶段,所以不得不暂时停笔,以便全力去处理这件事”;一方面在“全力去处理”恐怕无效之际,索性一不做二不休,大干一次。中国有“冲喜”之俗,即在万般无奈之际,以洞房之事冲去家中祸事。彭明敏正好相反,他是“冲祸”以代“冲喜”,用更耸人听闻的军法案件来冲掉司法案件、用叛乱案件来冲掉乱判案件,以俟奇迹产生。这,就是“彭案”发生的偶然因素。“彭案”中三个书呆子没有那么伟大,至少彭明敏没有,彭明敏绝对不比他的两个学生还笨,但他慌了,所以计谋“小头”问题、“大头”解决,就这样,台湾人的历史多出了伟大而又渺小得不为人知的一页,而“唯性史观”论者也就吾道不孤了。彭明敏从事民进党“总统”参选时,以“四P”作为“视觉识别系统”,“四P”辅以一个地球仪,其中“四P”除了象征四大族群外,“四P”还有高声望(Prestige)、彭(Peng)、教授(Professor)及总统(President)。斗大的地球仪则在凸显台湾“小而强、小而美”的“生命力”。不过,我总觉得“四P”似乎还少了一P,就是蒋介石眼中的大鸡鸡(Penis,男性生殖器),有了大鸡鸡的形象,更可凸显台湾的“生命力”,至少是台湾“总统”参选人的“生命力”,这样,比起干逛酒家的没水准货色,自然更绅士、更贵族、更有情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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