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虚构的我(13)

2025-10-10 评论

当然,这种机会在生活中是点滴可见的,我时不时会言传身教,跟他言说一些关爱他人的事例、道理。但是,对一个十来岁的孩子来说,有些道理他未必能真正领会,有些事情他必须亲身经历才能体验。时间就到了2008年5月12日,14点28分的那场灾难从天而降,也给我教育孩子提供了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我每天陪他听广播,带他去公路上看一辆辆赴灾区赈灾的车辆,我想让他加深印象,什么是灾难,什么是生死,什么是爱。那时我们在乡下避难,白天和黑夜都有救护车不绝于耳的呼叫声,广播上随时都是灾情和向灾区奉献爱心的报道。有一天我问孩子,你为灾区做了什么。他说已经在学校捐了25元的零花钱。我问他为什么要这样做,他说全班人都这样做。我说,你是不是可以做一点自己想做的事情,他嘴上答应了,但几天都没有行动。我说我刚得了五万块钱的稿费,准备捐给灾区,你愿意吗?他说那是你的钱,你想捐就捐呗。我说其实你的钱比我还多,你愿不愿意捐?我从儿子出生的那一天起,每年生日给他存一万元钱,计划是存二十年,算是将来给他做创业基金的。他大声说,捐!捐!捐吧!很爽快的。

我知道,他的爽快是没有概念的,他不知道十几万是个什么数字,对他、对我们家是个什么状态。我当时说也是半开玩笑的,并不当真。但是后来我决定“假戏真做”,我真的去银行把他的钱连本带息十五万多,取了个整数十五万,加上我刚收到的五万稿费,决定全捐。家人和朋友都觉得我这样做太冲动,太高调。确实,这对我不是一件常态的事,可以说是反常态的。每个人在做一些不是常态的事情时总会有些犹豫,迟疑,问几个为什么。说到底,这对我们家不是一笔可有可无的钱,一笔我可以不假思索地捐出去的钱。但最后我还是一意孤行,就是想到一点:我想给孩子种下一个强烈的记忆,让这个记忆去教育他,激励他,将来要去传播爱。我深信,只有他学会了去传播爱,他才会得到更多的爱。我想,不管今天他对这件事有什么感受,也许没有什么感觉,但是这个记忆会一生陪伴他,让他去感受,帮助他去想一些事情。有些事情只要去想,总会明白的。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一年过去,我因为工作原因,于春节后离开了成都。随着5·12这个特殊纪念日的临近,孩子和我时常谈起那段时间,我觉得应该回去看看,做点什么。但是由于瞎忙一直没有成行,倒是孩子有了行动。有一天他突然对我说:“爸爸,我想把我的书拿去学校义卖,得到的钱捐给灾区,你们学校。”他说的“书”,是他9岁那年写的一本小书。所谓“你们学校”,就是由阿来、杨红樱和我等几个灾区作家发起的“5·12灾后乡村学校重建行动”,我们募到了一笔善款,决定在灾区建一所乡村中心小学。说真的,我没想到孩子会主动提出这样的想法,当时我内心一片温暖。这一次,我相信孩子是经过了思考的,因为临近青春期的他已经有些羞涩,要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去卖自己的书是需要勇气的,但他还是勇敢地去做了。

孩子要义卖书的想法立即得到我和他妈妈的支持,尽管近来杂事繁多,我还是做好了去现场为孩子义卖活动助阵的打算,于私是帮助孩子,于公是为灾区的孩子做点事。最后我并未出面,因为活动得到了校方全力支持,成了孩子们自己的事,他们亲自设计宣扬画、搭台布置现场、吆喝叫卖,活动搞得有声有色,带去的600多本书在第一时间全部卖出。这意味着有六百多个孩子为远方的地震灾区的孩子们献出了一份爱。在此,我要感谢孩子就读的我家乡的学校——富阳市永兴小学的老师们和孩子们。还要感谢杨红樱女士,她事后代表“5·12灾后乡村学校重建行动”的发起者和参与者们,给富阳永兴小学的孩子们写去感谢信,让永兴小学的孩子们感受到了奉献爱的回报。我不认为爱是不需要回报的,没有回报的爱难以流动,难以长久。当然,这个回报也许就是一声谢谢,一个微笑,一份看到灾区的孩子能在窗明几净的屋子里读书的欣慰。

孩子义卖书的那天,我特意用美工笔写了几句话,让孩子带去学校,在义卖现场张贴。我是这样写的:“同学们:值四川汶川特大地震一周年之际,麦恩希望与大家一起向灾区的孩子们奉献爱心,我觉得这是一件美丽而高尚的事情,因为传递爱是人间的最美。当你向他人表达爱的同时,你也就得到了他人的爱。衷心地希望大家在成长的路上,去传递并得到更多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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