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艺术界长期受体验派艺术的影响,执意寻找心理动力,甚至以此来裁断艺术创造活动的优劣,不注重形式的寻求和构建,还再三地批判实际上未必存在的“形式主义”。一位青年电影女演员未能演好旧时代的一名歌妓,评论家们都众口一词,说是由于她太年轻,没有体验。大家也都觉得言之有理。其实,如果这种认识是正确的,那么,莎士比亚、莫里哀、关汉卿、王实甫、汤显祖的戏都不可能在今天演出,因为哪一位活着的演员相对于这些剧作都太年轻,更谈不上切身体验。实际上,连成功地演出了《茶馆》的于是之他们,也并没有在当年的茶馆中泡过,更没有那些垂老茶客们的心理体验,但他们终于找到了那段生活的内在形式,并把它体现在自己的气貌行止上,构成了直觉造型。
在这个问题上,切身体验可以是发现内在形式的有利条件,却也可以变成阻力。对此,不少艺术家常常让自己上当——上了自身强烈的情感体验的当。必须凝冻这些情感,沉着地走向形式,走向直觉造型。
“此身只合诗人未?”这还只是一种茫然的情绪;“细雨骑驴入剑门”,一下子让情绪凝聚为一种直觉造型,于是流传千古。
冯骥才的小说《高女人和她的矮丈夫》的艺术亮点是住最后一个景象的描写上,那时高女人早已死去:
……逢到下雨天气,矮男人打伞去上班时,可能由于习惯,仍旧半举着伞。这时,人们有种奇妙的感觉,觉得那伞下好像有长长一大块空间,空空的,世界上任什么东西也填补不上。
按照一般的小说创作观念,这只是一个机智而有余韵的结尾,其实在我看来,这个半举着伞的独身矮男人的造型,正是作家不经意地找到的人世间生命关系的投影。
我们在前面已讨论过艺术的哲理追求,那里留下了一个归结性的课题:在艺术中,连哲理追求也应体现在直觉形式上。或者说,艺术凭借着直觉形式来追求哲理。
给哲理以直觉形式——这是历代艺术家经常遇到的艰难课题。
再复杂的哲理也能付诸直觉形式。在我国古代的小说中,《红楼梦》所蕴含的哲理够复杂的了,但是曹雪芹和续作者高鹗却一再努力把它们递交给外层形式,而不是像有些研究者所想象的,把哲理简单地封存在诗词、偈语中。例如,《红楼梦》最后一回写贾宝玉与父亲贾政的最后诀别就颇具形式感。那是贾宝玉参加科举考试而失踪之后,出门在外的贾政正在一条停泊着的船上写家书:
……写到宝玉的事,便停笔。抬头忽见船头上微微的雪影里面一个人,光着头,赤着脚,身上披着一领大红猩猩毡的头篷,向贾政倒身下拜。贾政尚未认清、急忙出船,欲待扶住问他是谁。那人已拜了四拜,站起来打了个问讯。贾政才要还揖,迎面一看,不是别人,却是宝玉。贾政吃了一惊,忙问道:“可是宝玉么?”那人只不言语,似喜似悲。贾政又问道:“你若是宝玉,如何这样打扮,跑到这里?”宝玉未及回言,只见舡头上来了两人,一僧一道:夹住宝玉说道:“俗缘已毕,还不快走。”说着,三个人飘然登岸而去。贾政不顾地滑,疾忙来赶。见那三人在前,那里赶得上。只听得他们三人口中不知是那个作歌曰:
我所居兮,青埂之峰。我所游兮,鸿蒙太空。谁与我游兮,吾谁与从。渺渺茫茫兮,归彼大荒。
贾政一面听着,一面赶去,转过一小坡,倏然不见……贾政还欲前走,只见白茫茫一片旷野,并无一人。
旷野寒江,光头赤足,却仍披鲜红颜色,一声不响,似喜似悲,僧道相持,飘然不知去向……这无疑是一个复杂的哲理构架,却化作了一个直觉性很强的动态造型场面。它把哲理溶解了,于是哲理也可以直观了。
毕加索说:“观念与情感终于在画幅之内成了俘虏。无论怎样,它们不再能逃出画幅了。”如果我们把画幅作广义的理解,那么,这一切确实也都逃不出艺术的直觉形式。
显而易见,我们对艺术形式问题提出了近乎苛严的高要求。我们所举的例证,在内外浓度上已宛若具有象征意蕴的雕塑,其实并不是所有艺术形式都要这样,都是这样,反而失去了不同形式对于不同内容所需要的有机整体性。
然而,极致式片断的例证却具有很高的理论价值,它们从根本上否定了艺术形式的被动性,从而也透露了艺术形式的本质。
如果要以中国古代的艺术理论来印证,那么,我们在这里所取用的“形式”概念,与“文、质”关系中的“文”相异,而与“神、象”关系中的“象”相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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