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亚里士多德看来,人类在办三件大事:认识、实践、创造,由此产生三类科学。艺术属于创造性科学。他说,“艺术就是创造能力的一种状况”,“就是设法筹划怎样使一种可存在也可不存在的东西变为存在的”。“创造和行动是两回事,艺术必然是创造而不是行动”。(《伦理学》第六卷)但是,这里所说的“艺术”与后人所习称的艺术不同,是一个包括工艺和技术性制作在内的大概念,因此亚里士多德便进而在其间划分出一个被称之为“摹仿的艺术”的较小范畴。
把“摹仿”现实世界说成是艺术的重要特征,在古希腊并非自亚里士多德始。哲学家赫拉克利特说过艺术摹仿自然,德谟克里特则说人类“从天鹅和黄莺等歌唱的鸟那儿学会了唱歌”。柏拉图虽然也说过“摹仿”,但他指的是抄袭现象世界的浮浅外形,而这个现象世界还只是理念世界的虚幻影子。亚里士多德所说的摹仿反驳了柏拉图,而又比赫拉克利特、德谟克里特进了一步。首先他肯定了艺术再现现实生活的功能,即摹仿“人的行动、生活、幸福”(《诗学》第六章),而不仅仅如赫拉克利特、德谟克利特所说的“摹仿自然”;其次,他肯定艺术所摹仿的现实生活是真实而不是虚幻的,甚至可以使欣赏者“断定每一事物是某一事物”(《诗学》第四章)。这实际上就是承认了艺术的第一性的来源;再次,他认为艺术的摹仿要表现对象的内在规律,而不是如柏拉图所说的停留于表面;正因为如此,这种摹仿不是简单的摹拟复制,而是一种追索内在规律的创造活动。显而易见,上述要求不是抽象的理论思辨、不是人们一般的社会行动,也不是普通的手工技艺所能达到的。亚里士多德的所谓“摹仿的艺术”,是指具有美学价值的严格意义上的艺术,如音乐、诗歌、图画等等,包括戏剧在内。
既然已经把问题引入到严格意义上的艺术范畴之内,那么接下来的进一步划分需要由艺术分类学来解决了。亚里士多德认为“摹仿的艺术”的内部分类,要动用摹仿的媒介、对象、方法这三支标尺。关于媒介,他说,画家和雕刻家“用颜色和姿态来制造形象,摹仿许多事物”,演员、歌唱家、朗诵者“则用声音来摹仿”,史诗“只用语言来摹仿”,而戏剧则“兼用上述各种媒介,即节奏、歌曲和‘韵文’”,“交替着使用”;关于对象,他指出了各种艺术在表现人物时的不同选择性,即便在戏剧内部,悲剧和喜剧的摹仿对象也不一样;关于方式,他说,史诗“时而用叙述法,时而叫人物出场”,抒情诗“始终不变,用自己的口吻来叙述”,而戏剧则要求演员“用动作来摹仿”。(《诗学》第一、二、三章)
与上下左右各个门类的种种不同,合在一起,就显示了戏剧所处的逻辑地位,以及它与远亲近邻们各各有别的基本特征。亚里士多德把这部分论述内容置之《诗学》之首是颇具深意的。
二、第一个定义
戏剧定义是戏剧基本特征的浓缩和概括,因此,亚里士多德在作了以上论述后不久,就水到渠成地制定了一个悲剧定义:
悲剧是对于一个严肃、完整、有一定长度的行动的摹仿;它的媒介是语言,具有各种悦耳之音,分别在剧的各部分使用;摹仿方式是借人物的动作来表达,而不是采用叙述法;借引起怜悯与恐惧来使这种感情得到净化。
在这个定义中,亚里士多德把自己对戏剧的一系列根本看法熔铸到了一个长句里,我们不妨对它稍作分解:
戏剧是摹仿,是对行动的摹仿,而且是对一个行动的摹仿。选择这个行动的一般标准是完整、有一定长度。这也就构成了情节。而严肃,则是悲剧所摹仿的行动的特殊标准;
语言艺术是戏剧的重要表现手段;
演员富于动作性的表演是戏剧的基本艺术方式;
戏剧的主要社会效果是净化和陶冶感情,悲剧则通过引起观众怜悯与恐惧尔后再净化它们来达到这个目的。
显而易见,这是一个相当完备的戏剧定义。在定义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中,最重要的是首句关于“行动的摹仿”的学说。亚里士多德在《诗学》中一再强调行动对于戏剧的根本意义,如果有谁要求他把这一定义进一步简缩到最低限度,可以断言,他到最后也不会删削“行动”一词。他在《诗学》第三章引用过这样一个材料:戏剧作品之所以被称之为drama,就是因为凭借着人物的动作来摹仿的,多里斯人称“动作”为dran,而这正是戏剧drama的词源,多里斯人还据此自称首创了悲剧和喜剧。亚里士多德重视这一材料,说明他想从戏剧最原始的意义上来论证其基本要素的所在:戏剧,从它刚被人叫出名来的时候开始就与“动作”、“行动”不可分割了,与“完整、有一定长度的行动”——戏剧情节不可分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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