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5月14日
鲁迅先生曾写过关于“隔膜”的文章,有些人是熟悉的。鲁迅的“隔膜”,同我们平常使用的这个词儿的含义不完全一样。我们平常所谓“隔膜”是指“情意不相通,彼此不了解”。鲁迅的“隔膜”是单方面的以主观愿望或猜度去了解对方,去要求对方。这样做,鲜有不碰钉子者。这样的例子,在中国历史上并不稀见。即使有人想“颂圣”,如果隔膜,也难免撞在龙犄角上,一命呜呼。
最近读到韩升先生的文章《隋文帝抗击突厥的内政因素》(《欧亚学刊》第二期),其中有几句话:
对此,从种族性格上斥责突厥“反复无常”,其出发点是中国理想主义感情性的“义”观念。国内伦理观念与国际社会现实的矛盾冲突,在中国对外交往中反复出现,深值反思。这实在是见道之言,值得我们深思。我认为,这也是一种“隔膜”。
记得当年在大学读书时,适值“九一八”事件发生,日军入寇东北。中国军队实行不抵抗主义,南京政府派大员赴日内瓦国联(相当于今天的联合国)控诉,要求国联伸张正义。当时我还属于隔膜党,义愤填膺,等待着国际伸出正义之手。结果当然是落了空。我颇恨恨不已了一阵子。
在这里,关键是什么叫“义”?什么叫“正义”?韩文公说:“行而宜之之谓义。”可是“宜之”的标准是因个人而异的,因民族而异的,因国家而异的,因立场不同而异的。不懂这个道理,就是“隔膜”。
懂这个道理,也并不容易。我在德国住了十年,没有看到有人在大街上吵架,也很少看到小孩子打架。有一天,我看到就在我窗外马路对面的人行道上,两个男孩在打架,一个大的约十三四岁,一个小的只有约七八岁,个子相差一截,力量悬殊明显。不知为什么,两个人竟干起架来。不到一个回合,小的被打倒在地,哭了几声,立即又爬起来继续交手,当然又被打倒在地。如此被打倒了几次,小孩边哭边打,并不服输,日耳曼民族的特性昭然可见。此时周围已经聚拢了一些围观者。我总期望,有一个人会像在中国一样,主持正义,说一句:“你这么大了,怎么能欺负小的呢!”但是没有。最后还是对门住的一位老太太从窗子里对准两个小孩泼出了一盆冷水,两个小孩各自哈哈大笑,战斗才告结束。
这件小事给了我一个重要的教训:在西方国家眼中,谁的拳头大,正义就在谁手里,我从此脱离了隔膜党。
今天,我们的国家和人民都变得更加聪明了,与隔膜的距离越来越远了。我们努力建设我们的国家,使人民的生活水平越来越提高。对外我们决不侵略别的国家,但也决不允许别的国家侵略我们。我们也讲主持正义,但是,这个正义与隔膜是不搭界的。
2001年2月27日
好誉而恶毁,人之常情,无可非议。
古代豁达之人倡导把毁誉置之度外。我则另持异说,我主张把毁誉置之度内。置之度外,可能表示一个人心胸开阔,但是,我有点担心,这有可能表示一个人的糊涂或颟顸。
我主张对毁誉要加以细致的分析。首先要分清:谁毁你?谁誉你?在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由于什么原因?这些情况弄不清楚,只谈毁誉,至少是有点模糊。
我记得在什么笔记上读到过一个故事。一个人最心爱的人,只有一只眼。于是他就觉得天下人(一只眼者除外)都多长了一只眼。这样的毁誉能靠得住吗?
还有我们常常讲什么“党同伐异”,又讲什么“臭味相投”等等。这样的毁誉能相信吗?
孔门贤人子路“闻过则喜”,古今传为美谈。我根本做不到,而且也不想做到,因为我要分析:是谁说的?在什么时候,在什么地点,因为什么而说的?分析完了以后,再定“则喜”,或是“则怒”。喜,我不会过头;怒,我也不会火冒十丈,怒发冲冠。孔子说:“野哉,由也!”大概子路是一个粗线条的人物,心里没有像我上面说的那些弯弯绕。
我自己有一个颇为不寻常的经验。我根本不知道世界上有某一位学者,过去对于他的存在,我一点都不知道,然而,他却同我结了怨。因为,我现在所占有的位置,他认为本来是应该属于他的,是我这个“鸠”把他这个“鹊”的“巢”给占据了。因此,勃然对我心怀不满。我被蒙在鼓里,很久很久,最后才有人透了点风给我。我不知道,天下竟有这种事,只能一笑置之。不这样又能怎样呢?我想向他道歉,挖空心思,也找不出丝毫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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