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有一些无规范的或其规范不足以穷其义,我也擅加更动,只选我自己认为贴切的。譬如矫情,用作形容时我用这俩字,同时伴有动作正“矫情”着呢,我用口字边的嚼——嚼情。譬如:较劲。相持不下我用这个,有时是单方面不服,带有叫板的意思,我也用这口字边的叫——叫劲。总的原则是从音。我以为人在看小说时会默读,意思再对音差了,有时也会摸不着头脑。特别是关碍口语,容易蒙。大家也不是真都那么有学问,不会念没准就不认得了,或者给看拧了。
有的多音字,譬如“剌”、“落”,都有个“拉”音,可一般习惯看到这两个字还是读主音,用作动词时常觉词不达意,读起来不畅。这我也自作主张改写为“拉”。不是写错了,看官读到那里知道就行了。语言嘛,约定俗成,有习惯用法这一说,都别太轴了。像“大腕”、“顽主”都换为原字“大万”、“玩主”也不见得就好,读时嘴里也要换一下频道。
4
最后,这个问题容我专门饶一下舌。过去不慎,在这个问题上吃过亏,所以这次,天没下雨先打伞。
我既往文风失之油滑,每每招致外人不快。这次是做抒情文章,叠床架屋,繁缛生涩是有的。制造个气氛,给自己寻个小快乐也是有的。含沙射影血口喷人,绝无。调侃,那也是文意兜转空留余响罢了。我是提着手刹一路开的这车。也是势在必行,文中小孩终篇不满八岁,能说得出口的昏话不过尔尔。若说有意图之,那是欲图一点童心,欲图一派天真。小孩子当然是有些糊涂想法,生于大时代,也不可能不在时尚中,胡乱关心一下政治,轻率赞同一些时事,那在当时是很自然的,也很正经,没人会发噱,搁在今天,这些忠厚便显得狡猾,有几分不怀好意,有点调了侃,为了不引致误解,这些,在成书前,经与编辑细细会商,均一一删去了。
我们是反复检查过的,可删可不删的地方——删!删得肉疼,也自觉用心良苦。可百密一疏,未准仍有一句半句尚嫌造次,但请各位眼中容情,跳过去不看也罢。
再说点什么呢?咱们都别想歪了。很乐意受到猛烈的文学批评,人身攻击也可以。就是别寻章摘句,望文生义,那就不是与人为善的态度了。
1
基本上,当我空虚的时候,想要加倍空虚,我就读小说。在没有流行音乐安慰我们的时代,小说差不多是引导我脱离现实、耽于幻想的唯一东西,总能满足我精神上自我抚摸的愿望,不跟人在一起也不惊慌。我的情感发育是通过小说完成的,那使我接触到了另一个世界,在一个个瞬间超越了平凡的生活。总的来说,我读小说不是为了更好地生活、寻找教义、获得人生哲理指南什么的;正相反,是为了使自己更悲观。美好的东西在小说中往往被轻易毁灭,看得多了,便也怀疑现实。日常生活很平淡,心碎的体验一般来自阅读,习惯了,也觉得是难得的享受,又安全,进而觉得快乐是一种肤浅的情绪,尤其见不得那些宏大辉煌标榜胜利成功的叙事,觉得大都是胡扯,自欺欺人。哪个人不是拼命挣扎,谁要你来激励?我不想变成畜生,很大程度上要靠优美小说保护我的人性,使我在衣食无忧一帆风顺中也有机会心情黯淡、绝望、眼泪汪汪,一想起自己就觉得比别人善良、敏感、多情以及深沉。很多时候,我还以为从小说中能发现人生的真相。
这就是我的阅读趣味,从小说中汲取堕落的勇气和抗拒生活的力量。话说得有点大,似乎又拿小说当先生当武器了,其实也不过是一个密友,需要了,找人家聊聊,不需要了,也很久想不起来打个电话。
2
这里选的十个短篇小说都是曾令我有所感的。识者可以看出我的偏好,也无非是殇情和调侃两类。
《莺莺传》《白娘子永镇雷峰塔》《驿站长》《献给爱斯美的故事》《忧国》可算殇情;《没有毛发的墨西哥人》《刎颈之交》《关于犹大的三种说法》《采薇》《他们不是你丈夫》大都是调侃。卡佛略微正经一点,博尔赫斯玩得比较深。
3
《莺莺传》我读得比较早,大约是十岁左右,这是我父亲书架上的一本唐传奇选本中的一篇,文言文,没怎么懂。《白娘子永镇雷峰塔》是稍后看的,正值青春期,听说“三言二拍”中很多淫秽描写,当色情读物跳着看的,因此,两个小说都给误读了。到这次选编前,我都当这两篇小说是凄美动人的爱情故事,两位小姐勇敢地追求爱情,反封建什么的,尤其是白小姐,妖精之身,其执著不改初衷真令人类汗颜。我鼓捣电影的时候还想把这故事拍成现代城市版,情色暴力都有了批判性也挺强,也曾大发过感慨:我们的古人那时就对人性看得如此深刻,观念很前卫呢。这次一看,蛮不是那么回事,种种美丽全是后来戏曲《白蛇传》的溢美。原小说中白娘子动辄“圆睁怪眼”,与许仙的情分也不过是见面就办事儿,“放出迷人声态——喜得许仙如遇神仙”。非但如此,还是一小偷,送许仙的银子都是偷国库和别人家的,连累得许小乙一出门就吃官司。这样一个手脚不干净的女人,作者何曾在她身上寄托过什么美好理想,只当她是妖,法海把她收了,也就如同警察关起来一个女流氓,大家松了一口气。变成四大爱情传说之一,起名白素贞,倒叫人怀疑这一居心不是宣传自由恋爱,还是教妇女守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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