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他可是风华正茂啊。他有什么愁?他有什么病?不过附庸风雅而已。
换了史峤,绝对不做这样的贩子。
所以说,比之与史峤的邂逅,叶莲子对这场婚姻带有明显的目的性。有一个细节也许能说明点什么。不论婚前婚后,她从未对顾秋水说过“我爱你”这种热情澎湃的字眼。只是后来才把这个偶然碰上的婚姻,渐渐当做一个女人原来的梦,并很实际地将史峤收藏在哪个午夜梦回之中。
相信叶莲子这种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女人,最终也会习惯地爱上顾秋水,制作出一份相应的情爱。在吴为看来,叶莲子竟然能为这个相当功利的婚姻自造一份情爱,并为这个自造的情爱痴迷一生是太不值得了。不像她对胡秉宸的爱,不论结局如何狼狈,如何使她难以自圆其说,至少她得到一个求证:如果不和胡秉宸结婚,他将永远是非人间的一颗星。
其实吴为对胡秉宸的爱,不也是一份自造?在一定程度上,连胡秉宸都是她自己造出来的。
不久,叶莲子随父亲调防至汉口与蒲圻之间的咸宁,顾秋水则跟随着包天剑转往蒲圻驻防。这也是为什么婚礼的前一天晚上,叶莲子要随继母先期到达蒲圻,并下榻在蒲圻城隍街马永和客栈的缘由。
一向苛刻的叶志清为叶莲子的婚礼拿出不少钱,并特地让继室带着叶莲子到汉口采办嫁妆。
顾秋水没有与她们一同前往,也没有下榻于同一家旅馆,而是先到武昌住下,与她们约好在汉口会齐。因为他的左脚长了鸡眼,疼得不能沾地,走路一瘸一拐,他不愿在叶莲子面前出丑。到武昌当晚,就到旅馆附近一家澡堂,让修脚师傅将左脚上的鸡眼挖掉,第二天才和她们见面。这位修脚师傅的手艺非常之好,顾秋水脚上的这个鸡眼,自一九三五年早春挖去从未再犯。有关此行的深刻记忆,与其说是因为婚娶,不如说是因为这个修脚师傅的高超手艺。如果叶莲子非要自作多情,别人又有什么办法?
叶莲子和继母在繁华、开满小旅馆的民权路找了一家旅馆住下。
第二天一大早,他们就在国父孙中山先生铜像周围,即那简明扼要地概括了国父政治主张和革命精髓的民族、民权、民生三条路上往返来回,购买了毯子、帐子、被子、两只樟木箱子等结婚用品。这是她第一次和一个男人共计未来。她是那样急切,毫不犹豫,纵身就跳了进去。绸布庄里有现量现做的裁缝。她拉起一块又一块衣料,在身上比来比去,对裁缝说,这里瘦一点,那里长一点……在那里做了三件旗袍(现在可以不必说“大褂”而可以说“旗袍”了):一件浅粉镶深红边的缎旗袍;一件浅灰上有紫灰小花叶,镶浅灰边的绸旗袍;一件浅黄上有灰色小碎花,镶浅黄边的绸旗袍。按照时兴的样子,身长三尺八,领子上横有三个直盘扣,大襟和侧身则为花盘扣。手艺之好,让二卜世纪末的女人缅怀追思,望洋兴叹:如今再也找不到这样的好手艺啦!据说二十。世纪未有一部香港影片《花样年华》,一度再现这种手艺的辉煌,但也只能作为博物馆的收藏,再不可能“飞人寻常百姓家”了。很多事物只能属于一段时间,甚至一个瞬间,那个时间、瞬间去了,它们也就随之而去,想挽留也挽留不住。
其中两件绸旗袍,叶莲子选的都是小碎花图案,颜色的过渡也很讲究。从未有过一分钱自主权的叶莲子,如何培养了自己的审美趣味?只能说源自她的母亲,也就是墨荷的遗传基因。
不管女人的服饰如何变来变去,叶莲子认定小碎花图案不变。
喜欢小碎花图案的女人是柔弱的、内敛的、忍辱负重的、欲言又止的、文雅的、优雅的……可惜,优雅常常只能用来欣赏而不能用来享用。它们没有大红大绿的宣泄、大酸大辣的痛快淋漓、重彩浓泼的立竿见影、大哭大闹的寻死上吊、挥快刀斩乱麻的利索果敢……优雅的女人也就十分脆弱,多半还自作多情。她们会倍加感应人生的种种尴尬和难堪,这样的女人天生是被蹂躏的对象。
顾秋水没花什么钱,只给叶莲子买了一只金手镯和一块手表。
这只手镯和手表,不久之后就发挥了非同小可的作用。
叶莲子和顾秋水的婚礼基本上是叶志清操办的,这倒符合顾秋水的原则:“我和女人玩儿从来不花钱,让我花钱的女人,爱的肯定不是我。”
似乎也有一定的道理。叶莲子在继母陪同下,于婚礼前一天从咸宁来到顾秋水的驻地蒲圻,在城隍街蒲圻镇惟一一家客栈住下。蒲圻盛产栀于花,据说顺风香可以飘到咸宁。别人是否嗅到不得而知,想必叶莲子是嗅到过蒲圻的栀子花香的。婚礼在马耀华转运公司举行。也许是为了显示自己的派头,顾秋水有意晚到了一会儿。主婚人急得出来进去地转悠,不停地问:“新郎怎么还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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