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她把口罩给胡秉宸戴上。先将口罩带子套在他的颈上,食指和拇指牵着带子两头绕过他的两耳,弄得胡秉宸其痒难熬,后来又在他下巴上打了个结,“怎么样?紧不紧广再拽拽带子,“松不松?”
“松。”
吴为又用力拽了拽带子,“到底是紧还是松?”
胡秉宸的心被一种不熟悉的力量轻轻攥住,幸福?快乐?喜悦?甜蜜?舒适?……无以言说,便对吴为说:“白帆从来没有这样关心过我,更不要指望她为我焐一焐冻僵的耳朵。”
然后就是播放那个冗长的、早已拷贝过的老版本——
“我和白帆一九四一年同居,没有结婚手续。那时我刚从延安到蒋管区从事地下工作,时间不长,接触的女党员只有她一人,彼此对性格、经历事先也没有充分的了解。同居后不久,就发现很难相处,当时没有条件生活在一起,大约每周见面一次,即便如此,她也经常为一些琐碎的事动手打我。有一次用燃着的香烟按在我的臂上,还多次用杯中开水泼到我的脸上。我还年轻,对夫妻生活完全没有经验,我非常吃惊,很难想像-个年轻的女人会这样对待男人。但是限于地下环境又怕影响工作,不好声张……事后我才了解到这可能与遗传基因有关,她父亲就是这样一个性情暴戾的人,也是如此虐待她的母亲。
“解放初期,我们的关系已破裂到准备离婚的地步,但那时大家忙于工作,加之工作不在一个地区,也没有机会办理这件事。直到一九五五年审干,有人来调查白帆同另一个男人的关系,才知道她一九四六年就同那个人有了关系,所以一九四七年她生的那个儿子是不是我的儿子还是个疑问。
我们多次争论过这个问题,她说按月份应该算是我的。她说的也许有道理,因为那个时期她和我们这两个男人花插着睡,我不能证明不是我的,也不能肯定是我的,争论下来总是没有结果。
“由于中国长期处于封建社会,社会对这类问题带有极大的偏见,几千年来不知多少妇女死于这样的偏见。我作为二个马克思主义者,应该对这个问题有一个合理的态度,特别它势必影响这个孩于的一生,以后还会影响他和妻子的关系,还有他孩子今后的生活,所以当时除她所属的组织和我之外,我从来没对别人提过这件事……”
吴为好羡慕白帆啊,比起韩木林对待绿帽子的态度,胡秉宸真可以说是高风亮节,白帆真是摊上了一个好丈夫!
她却不想一想,与她有过同样前科的白帆,不但不理亏还敢这样对待胡秉宸,是不是有点不合逻辑?
以胡秉宸这样一个男人,又为什么甘于忍受这样的虐待?
如果她能想一想,就会发现这个版本漏洞百出,胡秉宸如若不是有什么败行劣迹,白帆怎敢这样对待他!
什么样的败行劣迹,才能让一个挚爱丈夫的女人疯狂若此,并下得这样的毒手?
可惜吴为什么也没想,只是一味羡慕白帆的福气。
真是“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白马王子却在“灯火阑珊处”!
于是吴为赶忙把自己类同的历史,对胡秉宸说个明白。尽管她知道胡秉宸早就从人们的议论或人事部门得知她的前科,但毕竟与本人的坦诚交代有所不同,至少说明她信奉“童叟无欺”那一类信条,更是履行一个正式手续,让胡秉宸在“可忍”或“孰不可忍”之间有个选择。
胡秉宸选择的是“可忍”。
吴为不是没有这方面的教训,在鬼都不知、完全可以蒙混过关的情况下,为了良心的安宁,将私生子的隐情向前夫韩木林做了交代,韩木林选择的也是“可忍”,结果是“孰不可忍”。
但韩木林怎能和白马王子相提并论?吴为根本不明白,男人一旦不再宠爱一个女人的时候,她们已往的风流账,永远是他们的杀手铜。
可不,如此-个高风亮节的胡秉宸,在婚后不久的一次口角里就变了一副嘴脸:“你知道人家说你什么?说你是个烂女人,都说我和你这种拆烂污的女人结婚是上了你的当。可我怎么就鬼迷心窍地和你结了婚?”——不费吹灰之力,一枪就把欢蹦乱跳的吴为毙呆了。
这一枪与韩木林二十多年前对她的制裁相比,韩木林可就算得光明磊落。
旧时代的男人根本不必为自己的情变设计二个遁身之术。丢掉一个女人或是再讨一个女人回家,理所当然,就像当年顾秋水当着叶莲子的面和阿苏做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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