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维民再次努力地清理着自己的思绪,你是不是真的有点过分,有点片面,有点先入为主了?莫非真的是众人皆醉你独醒,天下就只剩下了你一个在忧国忧民?
那么说,真的是自己错了?由于判断失误,才造成了这一次又一次的错觉?
无意中,他一次一次地碰到了提兜里那个硬邦邦的东西,渐渐地,他终于感觉出来了,日记!
王国炎的日记!
一本货真价实的日记!
就算是所有的都是错觉,都是失误,但这本日记则绝对是实实在在的,它千真万确,无可质疑!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否定了它!
已经带着一丝寒意的秋风阵阵吹过,他一下子又清醒了起来。
虽然此事没有引起辜政委的重视,但并不等于这件事就不该重视;领导的感觉虽然有偏差,但绝不等于自己的判断和感觉也有偏差。不行,他还得继续查下去,而且一定要真正查出有力而无懈可击的证据来。
不管怎么着,也得让辜政委真正了解情况。就算不为别的,也要让辜政委清楚,晚上急急忙忙地去找他,那只是为了工作。没有别的,没有!
没想到让他苦思苦想了好半天的事情,让人家两句话就打发了。
看看表,还不到8点。本想回去算了,但想想到了家少不了又得听妻子的牢骚,反正妻子在家已经把该忙的忙完了,该干的也干完了,还不如呆在这儿清静。
他得好好想一想下一步究竟该怎么办。
是不是再找找主管五中队的三大队大队长和大队教导员?或者再往上找一找?比如监狱长,比如监狱第一政委?
按说是可以找的,也应该找,这是一个侦查员的天职,也是他应有的责任。对于一个重大的或者是可疑的案情,作为一个侦查员,如果他知情不报,敷衍了事,甚至玩忽职守,以致出了什么疏漏,那就不仅仅是失职渎职了。但单科长说的话,又一次让他犹豫起来。“你别再在这儿给领导们添乱了,真是瞎折腾。以后有什么事,别动不动就往领导那儿跑,听见了没有?”
单昆的生气可以理解,越级向上面汇报,岂不等于是向领导告状?岂不是向领导表明了他当科长的失职?但单昆对这一案件的轻视和麻木却让他有些无法接受。家里的活儿就是再累,也不能累到对如此可疑的一个重大案情不管不顾。
不行,他还得继续给有关领导谈一谈。
那么找谁呢?三大队教导员傅业高?他不就是原来11中队的指导员吗?他对王国炎的看法清清楚楚,那一份被作为示范传看的谈话记录不就是他搞出来的吗?看来没必要,至少现在没必要找他。
冯于奎呢?他是狱政科的科长,在一个监狱里,狱政科是一个极为重要和最有权力的科室。犯人刑期的减免,犯人的外出就医,鉴定,以及保释,保外就医等等,都由狱政科决定。比如像王国炎的外出就医,如果狱政科同意了,那几乎就等于是过了最后的一道关口。
对冯于奎科长,罗维民是很熟悉的。因为狱政和狱侦原来是一个科室,他们就在一起工作。即便是到后来分开后,由于两个科室工作上的联系,还经常在一起开碰头会,对一些重大案情进行鉴定,研讨。但也正因为熟悉,所以相互之间对职权范围的规定和程序都清清楚楚。像这类事情,尤其是对一个神经病患者的鉴定和治疗,一般都是由中队向狱政科提出申请,然后再由狱政科决定是否由侦查科参与鉴定,还是由监狱医院检查,或者是直接批准外出就医。如果不是王国炎把一个犯人打成重伤,像这类犯人外出就医的问题,侦查科几乎就没有可能直接介入。第一这不是你的职权范围,第二你也应该自觉遵守这种职权范围的规定和程序。就像中队长、大队长主管生产,指导员、教导员主管改造一样,这中间其实有一道无形的,大家都已认可的,不可任意逾越的界限。谁的就是谁的,你别动不动就把你的手伸到我的范围和领域里来。除非特殊的情况,一般是没有人会随意逾越这种界限的。说穿了,这也就是权力的划分。像这种划分,连犯人也清清楚楚,该找谁就找谁,不该找的就不能找。什么样的事就找什么样的人,找错了就会惹麻烦。连犯人也清楚的事情,难道你会不明白?当然也有例外,比如像五中队。不过正是因为五中队的这种反常情况,才让他这样困心衡虑,左右为难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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