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慢慢地走出杂树林,心想也该轮到她考了,便沿着院墙,进了院门。在考场门口倚了一会儿,才听见叫她的名字。她从从容容地走到场子中央,将齐腰的辫子朝后轻轻一甩,静静地站了一会儿,方说道:“我唱一段《痛说家史》。”声音极是圆润、淳厚,很标准的京白,随后便唱了起来。
她穿着极为朴素,上身是一件小红花的短袖衫,下身是一条深灰的确良长裤,赤脚穿一双白色的凉鞋,仪态万方,吸引了全场人的目光。场上场下的人都纷纷打听:“哪里来的?”打听的结果,原来是南京的插队知青,就在县城西的十里堡,下放前就在宣传队演过李奶奶。
这时候,大家心里差不多已经很明白,这个人肯定是要了。即使只有一个名额,也是给她。如再有一个名额,便是那个拉“大老鳖”的人了。此地人少见多怪,称大提琴为“大老鳖”,没曾想能拉出那样动听的声音,早就怔住了。
但是,大家的估计照例要出点偏差。这两位的录取通知是最后才发出的,因为他们的家庭都有那么一点点复杂,而那点复杂又都不至让剧团改变决心。当他们先后来报到时,别的新团员,早已稔熟得吃喝不分家了。
他们在会计那里买饭票时相遇了。她一眼就认出了他,而他却并没认出,只是腼腆地低着头,让她先买。等她买了走后,才松了口气。买过饭票,他便急急地赶到乐队排练室,从乐队队长手中接过了大提琴。他握住琴颈,再也松不开了,弓子在弦上的走动,自然得犹如他的本性。悦耳的琴声深沉地在这破烂的杂院里萦回流动,给这院子注入了一股圣洁而温存的气氛。
大提琴,早早晚晚地唱着,和着杂树林里的日出和日落。日子长了,人们便以为,那琴声是和这小院,和这杂树林,和这日出日落,与生俱来的,一点不奇怪,一点不特别。
金谷巷的女孩儿有相好的了
金谷巷的女孩儿有相好的了,也是宣传队的,舞着红旗一连翻几十个旋子的那个。他早早晚晚地上金谷巷去,和女孩儿聊天,女孩儿不爱搭理,他便和女孩儿妈聊天。女孩儿妈近来寂寞,千好万好的叔叔们越来越少上门,一是为了世道不安稳,本分为上;二也为了女孩儿妈的颜色有点老了。
女孩儿妈的颜色老了,女孩儿却一天比一天鲜亮了。头发留长了也不剪,任它披了一肩膀,热了,烦了,才用洁白的手绢一扎,露出雪白的脖子,雪白的耳朵,耳朵边的腮上有一颗毛茸茸的小黑痣。坐在小板凳上看一本书,其实是一行也没看见,却做得十分入神,又文静,又高雅,叫人不敢动邪念。那男生从午后坐到天黑,也没和她说上几句话。光是他说,她只答应“哎”或者“不”。临到末了,要走,她才抬起头站起身,在前头走了,给他推门。推开门。却又回眸一笑,笑里意义万千,他来不及咂味儿,懵懵地走出去,门已掩了,再没动静,引得他下一日再来枯坐,坐了半天有那一笑,却也不亏了。
矜持得像个大家闺秀,这是她。热情奔放得像个外国电影里的野丫头,也是她。
偶尔家里没人了,她的兴致不知怎么一上来,猛地一站,书落在地上,她也不知觉,颤颤地从书上走过去,忽的捉住男生的两只手,合在滚烫的脸蛋上,呜呜咽咽地哭着,喃喃地说着谁也听不明白的话,像是爱得了不得,痛苦得了不得。他便傻傻地愣着,一双冰凉的手由着她揉捏,半天才醒过来,只觉得幸福劈头盖脸地扑来,心里冲动得厉害。挺起身子,想将她拥在怀里,不料她的热情已经过去了,退后几步,眼睛又爱又苦地望着他,伸起一根手指在嘴边,“嘘”地吹了一口,他便如施了定身法似的不能动了,留下一片模模糊糊而又热热烈烈的回忆。心里的激情无处寄托,只好爬上荒芜的花果山,放开嗓子唱,唱的尽是“文化革命”前的“黄歌”:什么“十五的月亮升上天空”,什么“阿哥阿妹情意长”,什么“九九艳阳天”,什么“绣荷包”……远远地听不真,只以为是只小兽在吼。
江边码头的汽笛一声又一声。
如今赁的房屋,虽是破旧,又狭窄,倒是离江边近了,那汽笛声听起来也真切了。
乐队排练厅的顶上,是单身女宿舍。他在屋里拉琴,上面的人听起来,琴声就像脚下走过的流水。没事了,她就屏息静听,听长了,就听出了许多心事。她听出这个男人心里有话说不出来的苦楚,那苦楚因为琴声的表达,有了很多的诗意。她正当二十四岁的年纪,读到了高中,看了许多闲书,那一股忧郁格外打动了她青春纯洁的柔情。而他那种女性纤弱的气质,更唤起了她沉睡的母性。她是那样一种女人,表面柔弱文静,而内心却很强大,有着广博的胸怀,可以庇护一切软弱的灵魂。心中洋溢的那股激情,是爱情还是母爱,永远也分不清,那股爱几乎称得上是博爱,有着自我牺牲的伟大,这伟大有时由于叫人羞愧和自卑,反给了人莫大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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