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说着,猛一转身把我压在她的身子下边,两条胳膊紧紧箍住我的脖子仿佛要掐死我。我感觉有人进了房间,我看见林林站在床前。她穿着白大褂,双手插在口袋里,满脸通红,竭力想证实眼前是怎么回事。后来她终于弄清了,张了几次嘴,没发出声来,两只拳头在口袋里一鼓一鼓的。奇怪的是我并不尴尬,只一门心思地琢磨为什么她不把拳头从口袋里拿出来。
林林走了。过了一会儿肖禾也走了。我回到自己的房间朝对面(14)望去,觉得对面(14)已被我遗失了一百年。我迫不及待地独自用望远镜向对面(14)巡视,窗内仍然无人,煤气灶很白,灶上有只打火器,打火器上有一行小字:MADEINJAPAN……
清晨,我等待着对面(14)出现在我的镜头里,我早把模糊已久的玻璃擦亮了一小块。把望远镜顶在玻璃上。我甚至提前刷了牙洗了脸,我愿意让一个干干净净的自己去注视一个新鲜的对面(14)。
她推开门走到阳台上,随便穿了一件大背心,头发有点乱。当她猛然间把脸转向我时,她的脸就仿佛一下子贴在了我的脸上,甚至比贴还近。我发现她确实已不年轻,眼角已有了浅显的鱼尾纹。但嘴唇饱满,脖子结实,腮边有一粒黑痦子。她坦然地盯着我就像有意迎接我的瞄准,我心跳了几下就平静下来,因为我发现她并没有看我,她的眼光正穿越了我和我身处的这座仓库,凝视着房后的原野。那里,麦子已经收割,秋庄稼尚未长成,田野一片豁达。她凝视了半天才收回眼光,这时我看见她眼里满是泪水。我第一次发现了她的眼睛的与众不同,眼泪使它们闪烁出一种娇嫣的玫瑰色。
她独自对着窗外,就那么默默地流了一会儿泪,不像有什么大不了的悲痛。给人感到这种人即使有大不了的悲痛,她也会不在话下。果然,一切都恢复了正常,在这个时间该做的,她又开始做起来,当她坐下来吃早饭时,一切又是有秩有序。
至于对面(14)的两个男人,我却不愿意用望远镜瞄准他们。起初我想把这解释成不屑于,实际我是不愿意他们的脸在我的视线里呈现出不容置疑的清晰,我讨厌这种清晰就像讨厌他们的存在。这时我已明了我是那样地讨厌他们,若在他俩之间再作选择,我对那矮个儿男人更是充满憎恶。这一高一矮两个男人轮番出现,却没有碰面的时候。我很想弄清他们出现的规律:高个子每星期什么时间来,矮个子每星期什么时间到。这段时间我为搞清他们出现的规律而心神不宁,搞清这件事简直成了我的生活目的。我曾经把某人假定成一、三、五,把某人假定为二、四、六,不对。我又把某人定为一、二、三,把某人定为四、五、六,又不对。我把每周的七天一次次地颠倒排列,一次次地失败。那么他们是无规律的,可无规律就要撞车。有时我觉得我简直成了私家侦探。后来我只搞清了一点,就是高的和矮的谁都不曾在这儿过夜。我想,女人和男人能睡在一起终归是不易的。找到了这个信条,我便从中得到了些许安慰。肖禾散布我和她的“睡觉”,也就成了地道的无稽之谈,我真愿意落个:你是谁呀!
谁知我的信条也有被打碎的时候:有一个深夜我被对面(14)惊醒了,惊醒我的是对面(14)的灯光。我从床上爬起来朝窗外望去,原来深更半夜对面(14)阳台上亮起了灯——确切地说,是阳台的厨房里亮着灯。对面(14)正在喝饮料,只穿着一件宽大的男式衬衫,衬衫下摆齐着大腿,给人一种里边什么也没穿的感觉(穿没穿谁知道)。令我不能容忍的是,那矮个子男人就站在她的身边,他也举着一杯饮料不慌不忙地喝着,还一边俯身去亲她的胸脯。对面(14)对他没有激情,但有一种温和的接纳。我感到周身热血沸腾就仿佛对面(14)和这男人一道欺骗了我。
我开始像憎恶那矮个子男人一样憎恨起对面(14),心中闪过我能够记住的所有五花八门的道德箴言。从痛打罗欣到现在已经两个多月,我甘心情愿在黑暗中熬着时光,忍受着恶浊的空气,难道就为了欣赏这个女人和两个男人的鬼混么?我从来也没有像此刻这样渴望电灯的光明和洪亮、宽广的声音,假如不是处在深夜我会立刻拔腿出去找总务处要灯泡。找灯泡、把屋子弄亮的念头持续了一夜。
第二天一早我就直奔总务处,在幼儿园门口碰见了林林,她正领着孩子们往外走。我有些不知所措地冲她笑笑,她瞪了我一眼(这是我意料之中的)。但当我快步走过了她和她的孩子们,身后却响起了一片嘹亮的童声:“叔——叔——好!”(这是我意料之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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