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我的兴趣转到另一种着迷的虚妄上,开始尝试侦窥作品写作。偶尔我也骚扰一下罗一,但也是适可而止,而且越来越含蓄,甚至越来越有礼貌。我没想到罗一会反对我的侦探写作,她独立办过几个案子之后,竟然要求我们最好还是一起办案,她还是我的助手。我知道这里可能包含了某种暗示,罗一大概并不真的反感我在身体上甚至于情感上的骚扰(那段共同的偷窥经历确实让人怀念)。但我已不再有真正的兴趣,那时我不知道罗一对我下流的骚扰已产生了类似对毒品的依赖,正像我在事务所业务上对罗一越来越依赖一样。我们的依赖是相互的,但又是逆向的。
是的,事务所日常办案越来越仰仗罗一,她已带出了两名助手,我差不多做起了甩手掌柜。开始还没什么,但是罗一后来越来越不满,以至说话的口气常常带出家庭主妇的味道。这时我往往开一些小玩笑,称罗一夫人或娘子,甚至假装冲动抱一下她。罗一的反抗比过去显得还要激烈,常常把我骂得狗血喷头,就像对待她下流的丈夫。
罗一当然有资格这样对待我,因为事实上她已是事务所老板。罗一每天风尘碌碌,不断电话骚扰我的工作室兼卧室(白天我总是锁上房间门)。后来我关了手机,也不接座机,拨了电话插头。罗一大为恼火,以至于好几次扬言我再这样当甩手掌柜她也不干了。我只能接受她不断从工作现场打来的电话,接受她的唠叨、喋喋不休。某些案子她命令我出场,与她一同蹲守。我虽然也去了,但心思全在某个类似斯蒂芬森或毛斯的悬念上。有一次罗一轻叹她真的要离开事务所了,我说她要是离开事务所那我只好关门或盘给别人。我说,还是你干吧,就算你养活我。
我的第一本侦窥小说炮制出笼时(实际是偷窥小说,类似电影剧本,名叫《向谁忏悔》),全所的人,包括我们经常使用的“线人”,开了一个业内人士的庆祝酒会。整个活动罗一一手包办,在天坛东侧路一个类似山顶洞人风格的名叫“燧人氏”的酒家举行。效果不错,反应热烈,侦探同时写作在国外也是常有的事,我们也终于有了侦探写的侦探小说。罗一不愧是商人,见反响不错,决定大干一场,又在海淀图书城正式召开了新书发布会,请来了各种小报记者、书商、评论家、模特、侦探、密探、线人、公安干警、出版局官员、摊点小贩、插图作者等方方面面百来个人。为了保持侦探作者的神秘,罗一没安排我到场,一切都由她来操控:罗一主持新闻发布会,罗一介绍作者,罗一发放红包。从这个意义上说,也不能说罗一不支持我写作。罗一就是这样,她反对你却不妨碍为你忠实服务。
发布会后,我成为一个双料的作家侦探。我越来越深居简出,完全沉迷于写作。以前我还管着事务所的财务支出,后来连关键的账目也交给了罗一,实际上等于交出了事务所。罗一勤勤恳恳,风尘仆仆,把事务所经营得如火如荼。与此同时,罗一也开始了与丈夫马拉松式的离婚,从协议离婚到最终在法院打得一塌糊涂,旷日持久。罗一打算将当年打工仔的小丈夫简单地一脚踢出门外,结果十分艰辛;不仅事与愿违找不到当年丈夫偷养小蜜的证据,在法庭上她反而处于胡搅蛮缠的地位,她的小丈夫却十分机警地适时出示了妻子不忠的证据。我很久以前和罗一拥抱打闹的照片被她的小丈夫的律师当庭展示,法官鉴定有效(小丈夫早就对我们实施了反侦探)。罗一成为不幸婚姻中的过错一方,我被证明为通奸者。(民事法庭有时真是胡闹,没有直接性交证据,只是搂抱接吻抚摸怎么就算通奸呢?)罗一损失了三分之二的财产,这还不算,最主要的是还损失了她倍加珍惜的忠贞名誉。当罗一告诉我这一切,我的毛斯式的悬疑写作不得不稍稍停顿了一下,我问罗一:“为什么不早告诉我,要不要我出庭作证澄清事实,我们是清白的。”
罗一愤怒地说:“你否认不了,你看看这些照片吧!”
我拿着照片,一张一张看,有的清晰,有的模糊,模糊的显然是从录像带子上扒下来的,类似网上的色情视频。是的,是我和罗一,是我们的照片。但谁一眼都能看出这根本不是爱情,甚至不是偷情,简直像猴骑骆驼!我那么瘦小,罗一那么庞大,法官怎么胡判呢!
当然了,我们是在接吻——但这也不能说明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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