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命(44)

2025-10-10 评论

求仕村那些怀才不遇的潦倒士子大概就是答案。
不止一次,我在那里看到,一些鹑衣百结的穷汉,走着走着,一跤跌倒就再也站不起来了。没有谁会知道,那倒毙街头的饿殍,也曾是满腹诗书的才子俊秀,在那茫然失色的眼里,也曾洋溢着治国平天下的热情。一道冠冕堂皇的“求贤诏”,使他们将整个青春乃至生命都赔进了这场无望的赌局,却不知道幸运之门其实永远不会对他们打开。
我陷入了极大的矛盾。我知道这个国家的历史,当年陈涉首义,号令天下,最振奋人心的一句就是: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每阅史至此,我都为之心潮澎湃,向往不已。
然而数十年过去了,陈涉振聋发聩的呼声渐去渐远,当年反秦的各路义军被慢慢淡化遗忘,仿佛暴秦是高祖一支独力推翻的。布衣卿相的后人们又形成了新的世卿世禄,他们满坑满谷,将仕进之途填塞得容不下任何异类。他们用事实告诫痴心妄想的寒门子弟:乱世结束了,今日的吹箫屠狗之辈,再也休想成就布衣卿相的美梦!
历史走了一圈,又回到了原地。
既然如此,当初那场尸积如山的战争到底意义何在?当年的逐鹿天下,又是为谁逐鹿?
我不愿意承认,自己多年的追求和信仰是错的。我告诉自己,那些完美的道德信念没有错,那些先进的纲纪伦常没有错,只是现在的朝廷偏离了先王之道。
我无法改变朝廷的施政之道,所以,我只有一个办法:投军!
这是我唯一的机会。
几乎一切向上的通道,都被权贵子弟们占据了,唯一没被彻底堵死的,只有从军一途。近年来战事频繁,这是一条要用生命来换取荣誉的道路,这代价对那些权贵子弟来说太高了,他们通常是不愿意用自己娇贵的生命来冒险的——尽管在军中,与平民子弟比起来,他们升迁的速度快了十倍不止,而在阵前伤亡的可能不到寒家子弟的十分之一。
京师诸军,能接纳胡人参军的本就不多,而且大多数已经招满,只有一支还在招人,那就是长水军营。
长水营没招满人,是因为长水校尉苏建是一个特殊的人。
苏建是一名出色的将领,但对待胡卒极其苛刻。有人说,他曾因胡人赵信的背叛,输了一场大仗,从将军贬为庶人。也有人说,那场败仗,是因为他中了胡巫的巫术。总之,那件事给他的打击极大,后来因大将军卫青助力,才得以重新被起用。他出掌长水营以来,招募胡卒,聪明识字的一概不要,只选一字不识的粗人。他认定胡人都有反骨,聪明识字的,将来窃取军政密件,投效蛮夷,为祸更烈,愚笨一点的至少无甚大害。平时操演训练,他就像跟胡人有仇,挑剔严苛,到了不近人情的程度。
所以,在他手下干,太聪明和太笨的,都没有好日子过。笨拙木讷的,会因为无法及时领会命令而受惩罚;聪明机智的,他又戒备猜忌,甚至会找借口行军法杀掉。
在这样的背景下,每年长水营的兵源都不足。
然而也正因为这份苛刻,他训练出来的胡骑是最受朝廷信任的,立功的机会也多。防守要塞、拱卫京畿,到处可以看到长水胡骑的身影。
我不顾家人的反对,去了长水。
我没有选择。
为了阿妍,我愿意做任何事,包括抛却自己对文章诗赋的爱好,和一群目不识丁的武夫一起流血挥汗,枕戈执戟。
在投军前,我又一次去了李家。我找了个机会,背着延年兄弟,快速而低声地对阿妍说:“三年,等我三年!”
阿妍正在绣什么东西,她低着头,手好像微微停了一下,又好像没有。
当李广利送我出门时,阿妍抱着我的缎面翻毛披风跟了出来。
“公子,”她轻声道,“你忘了你的东西。”
李广利警惕地看着阿妍和我,我平静地伸手接过,点点头:“多谢。”
厚厚的披风下,似乎多了点什么东西。我握在手里。
走出很远后,我才拿出那东西。
一股淡淡的清香飘了出来。那是一枚小巧精致的佩帏,以浅黄色丝帛做成,上面用黑色的丝线绣着一只姿态优美的燕子。
燕子!
汉人称为信期绣!
我欣喜若狂。
她答应了!她会等我的!
◇◇◇◇
我顺利地投入了长水军。
在长水营中,我小心地掩盖自己的才智,克制着自己对文字的兴趣。我伪装得很好,没有人识破我。
至于校尉苏建,确实像外界所说的,对待胡人严厉苛酷,稍有小过,辄施重罚。以我的敏捷机智,都不能幸免。我的颊上至今留着一道伤痕,那是苏校尉一次发怒时,用马鞭给我留下的纪念。然而和我后来的遭遇比起来,他简直可谓仁慈之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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