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儿之开始舒伸向俗世,在小说情节里是埋伏着证据的。入中学之前,她是百分之百的真,百分之百的纯。她的心,如同一块洁玉(“活像一个玉娃娃”),不掺杂一丝尘世的污垢,喜怒哀乐完全出乎自然。她表现的,是天性,而非人性。她对王雄的感情,也不混杂丝毫世俗价值观念,两个人是完全平等的游伴。然而进入中学后,她开始“长大”,像所有身心健全的孩子那样长大。她开始接受俗世的价值观念,因王雄只是一个仆佣而变得看不起他,练习英文时指着他说“Youareadog”。又因王雄长相丑陋(“像一头大猩猩”),怕被人笑话,而拒绝他的保护。
丽儿脱离王雄后,王雄变得格外沉默,孤独徘徊花园内,完全退缩到自己里面去了。他不修边幅,“满脸的胡子渣,头发长出了寸把来也没有剃,全头一根根倒竖着,好像个刺猬一般”。把根根头发倒竖的头颅,喻为“刺猬”,诉诸视觉,异常生动。但作者亦存心用“刺猬”这个意象,影射王雄的心理状态。刺猬是极端孤独的动物。极端内向的动物。它素食,不侵犯别的动物,但受到重大威胁时,会为了自卫而冒死反伤威胁者。在这样一个看似平易无奇的意象里,作者暗示出王雄当时的绝对孤独,并隐约预示王雄对喜妹威胁的反攻。
然而这篇小说的首要意象,是舅妈家的那个大花园。我们注意到,故事情节多半在这个宽敞的花园里进展。一开头,作者即通由叙述者向我们交代说明,舅舅生前是做大生意的,死时留下了一大笔产业。所以我们不会觉得奇怪为什么在人口拥挤的台北市,舅妈母女居然住得起这么一幢“三百多坪的大花园洋房”。让我们看看这大花园大致是什么样子:
舅妈家的花园十分宽敞,新植的草木花树都打点得非常整齐,中间是一块绿茸茸的朝鲜草坪,四周的花圃里却种满了清一色艳红的杜鹃花,许多株已经开始打苞了……那丛芭蕉树……
这里的描绘,以及这之后又几次的描绘,使我们看到一个红颜绿色,一尘不染,充满春日朝气的人间天堂,而故事的大半,实际上也发生在杜鹃花开放的春季,值得注意的一点,即作者每每让童稚的嬉笑与纯真的欢乐,弥漫在这春日的花园里,这人间的天堂里。如此,叙述者首次进入花园,“便听到!丽儿一连串清脆滑溜的笑声”。丽儿把王雄当马骑,“乐不可支的尖笑着”。在绿茸茸草地上,丽儿赤足跳山地舞,王雄也一同蹦着跳着,“在刀”片红红的花海里,载歌载舞起来。小说末段,叙述者听了舅妈的“鬼话”,来到花园,发现杜鹃花异样盛开。这时,丽儿正和一群女孩子在园里捉迷藏,“女孩子们尖锐清脆的嘻笑声,在春日的晴空里,一阵紧似一阵的荡漾着”。
这个大花园,在本质上,可比《红楼梦》的大观园。同样彩色鲜艳,同样整齐美观,而最重要的,同样给人一种印象,觉得它象征永恒童稚与纯真,是一个不被俗世或肉体污染的灵性世界(即连不见在花园走动的舅妈,也和李纨一样是寡妇)。这样一个世界,便是王雄拼命想抓住,想固定为永久的。然而,“肥壮”“肉颤颤”的下女喜妹,时时闲荡花园里,成为这个童真世界的一大威胁,这就是为什么他与她“对峙”,视她为“死对头”,丽儿拒受他的“卫护”后,他变得沉默孤独,但还是不肯放弃心目中的生存使命,每天垂头弯腰在花园里,“哗啦哗啦……灌溉着他亲手栽的那些杜鹃花”,固执地要保持这个“人间天堂”的原貌,不准它枯萎变质。但当有一天,喜妹连浇杜鹃花的水都不给他用,严重威胁到杜鹃花所象征的“生命之春”之持续,王雄再也忍受不住了。正如王夫人因痛恨傻大姐抬得的绣有色情图画的五彩香囊,而大抄大观园,撵出威胁处女童真的“罪人”,王雄对花园里这一个威胁灵性世界的肉性罪人,痛恨之余,进行剿除。于是他掐杀喜妹,把她肉体“掐得一块一块的淤青,她颈子上一转都是指甲印”。
然而,喜妹毕竟没死;“肉”,毕竟不能消灭。这是小说的反讽。由于时间永远前流,一刻不停,没有人能够永久保留完整的童真;没有人能长期保持婴童一般洁白的心,不受世俗气息、世俗价值观念的污染。大观园终必垮废,灵性世界不能常在。即连摆脱了肉体桎梏的王雄“灵魂”,也不能改变这个残酷事实,因为,尽管他(它)暂时把喜妹逐出花园(她吓得逃回宜兰),她还活着,随时可再回来;尽管他(它)天天夜里浇水,呕心沥血,使园里杜鹃花“开得那样放肆,那样愤怒”。但花之“盛开”,正是“凋落”之前奏,春天一过,季节一变,任凭怎样努力浇水,亦是枉然。故事叙述者,首次见到花园时,杜鹃花还只在“打苞”。丽儿的童稚纯真,那时还有一段前途,但两三年后的今日,“全部爆放开了”的花朵,所能预期的,就只是枯萎的开始。正如园里女孩子们尖锐清脆的嬉笑声,“一阵紧似一阵”,紧到极点,必将绷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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