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到如今,我只信命,别的什么都不信了。”
我正准备激烈地反驳他时,他的十八岁的女儿李棉花穿着一身艳丽的衣裳闯了进来。这姑娘很像孙红花。她咕嘟着嘴对李志高说:
“爸爸,我要改名字!”
“为什么?”李志高问。
她说:“你给我起了这么个破名字,丑名字,土名字,同学们都笑话我。”
“我跟你妈是在棉花加工厂里相识、结婚,然后有了你,所以叫你‘棉花’。”李志高说。
她反驳道:“在棉花加工厂里相识就叫我‘棉花’,要是在化肥厂里相识就该叫我‘化肥’,在橡胶厂里相识就该叫我‘橡胶’是不是?”
李志高苦笑着说:“胡搅蛮缠!你打算改成什么名字?”
她说:“我准备改成李口百惠子!”
李志高说:“随你自己的便吧,你改成山本五十六我也不管了。” 我相信,方碧玉和李志高的浪漫史上最幸福、最富有爱情特征的一夜,也是李志高夜宿草垛的一夜。过了这一夜,他们的关系便突飞猛进,迅速发展,很快把事情推向高潮,同时也推向深渊。
那天,他沾着一头麦糠与我们同归棉花加工厂。在冉冉上升的朝阳里,他头上的麦壳像黄金,他的微笑也像黄金一样灿烂。
经过一夜的思想斗争,我虽然痛苦但却清楚地意识到:方碧玉与李志高才是天生的一对,我不是李的势均力敌的对手。我缺少夜宿草垛的勇气。我决定退居二线,发扬风格,为他们二人穿针引线,搭桥铺路,充当一个光荣、高尚的第三者。在我还年轻的时候,能做到这一点很不容易。
方碧玉从她的花书包里掏出四个热得烫手的红皮鸡蛋,分给我和李志高每人两个。拿着鸡蛋,我的灵魂在哭泣。我意识到这鸡蛋是为谁而煮。虽然都是同样的红皮鸡蛋,但李志高那两颗重若泰山,我这两颗轻如鸿毛。一个早起捡狗屎的老头满脸冰霜地看着我们,吓了我们一跳。
她用我认为是充满了似水柔情的眼睛抚摸着李志高那张棱角分明的脸。他毫不客气地往口里塞着鸡蛋,鸡蛋黄噎得他泪流满面。她笑起来,并且用半握的拳头捶打了一下他的背。这一拳是他们爱情的定音鼓。一锤定音。这一拳看起来打在李志高背上,实则打在我的心脏上。完了,我已经被淘汰了。李志高大笑起来,鸡蛋残渣在笑声中喷出,好像横飞的弹片。随着笑声,他的头颅在抖动,头上蓬松的黑发跳跃,宛如啼鸣雄鸡尾巴上的翎毛。那时候已经流行留长发,那时候留长发是反社会反传统的鲜明标志。我听棉检室的“一撮毛”赵一萍说过,男人留长发是吸引女性的需要。她举了两个富有说明力的例子来论证她的理论。她说国外有一位科学家做过这样的试验:剪掉雄狮头颈上的长毛,那雄狮身边的雌狮立刻离它而去,去寻找头颈上有长毛的雄狮。剪掉雄鸡尾巴上的卷曲高扬着的翎毛,雄鸡便被母鸡们啄死。由此可见,毛发对雄性是多么的重要,这不但关系到吸引配偶,而且关系到生死存亡。我摸了一下自己光秃秃的头颅,在自惭形秽的同时,暗下决心要像爱护生命一样爱护头发,即便吸引不了方碧玉,也要吸引别的雌狮和母鸡。
一路说了许多话,其实都是废话。对话的内容对陷入情网的男女来说变得毫无意义,这时传递性与爱的信号的载体是他们各自的声音。我也说了不少话,看起来我们三人的谈话是一个和谐整体,实际上我的话是对他们互相传递爱情信号过程中施放的干扰。 李志高提出跟我调换铺位。他的理由是下铺太吵,影响他思考一些重大问题。他拍着他那个红皮笔记本对我说,他正构思一部反映农村阶级斗争的长篇小说,比《艳阳天》还厚,比《金光大道》还长。他说这部小说一旦写成必将轰动全国,成为名著。他说:
“老弟,我需要安静,这部著作的后记中,我将写上你的名字。”
他的目光深邃,像深不可测的海洋,能为这样一位未来的大人物做点什么是我的幸运,我还有什么个人利益不能牺牲?还有什么私心杂念不能抛弃呢?尽管我知道他到上铺去是为了与方碧玉建立某种秘密联络,但我还是果断地说:
耽美书斋推荐浏览: 莫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