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里,我们应该谈到一切艺术的中心问题了。中国大将军和宰相曾国藩在他的一封家书里说:书法只有两个基本的原则,就是形式和表现。当时一位最伟大的书法家何绍基赞成曾国藩的观念,而且称许他的见识。一切的艺术都是具体的,所以艺术家始终须把握住一个机械上的问题,就是技巧的问题;可是艺术也是精神的,所以个人的表现是一切创造形式的根本要素。这种个人的表现就是艺术家的个性,是艺术作品中唯一有意义的东西;艺术家的个性是比他的技巧更加重要的。在写作上,一部作品中的唯一重要的东西,就是作家在判断上与好恶上所表现的个人的风格和感觉。这种人格或个人的表现不断地有被技巧所掩蔽的危险;无论在绘画上,写作上,或表演上,一切初学者的最大困难便是不能放浪形骸,顺其自然。其原因当然是由于初学者被形式或技巧所吓倒。可是不管什么形式,如果缺少这种个人的要素,便不能成为优美的形式。一切优美的形式都有一种韵律,而一切韵律看起来都是美的,无论是一个得锦标的高尔夫球健将挥动球棒的韵律,或一个人飞黄腾达的韵律,或一个足球选手将球带过球场的韵律。在这里必须有如潮涌的表现;这种表现必不可被技巧所妨害,而必须能够在技巧里优游自在地活动着。当一列火车绕了一个弯的时候,或当一艘游艇张帆疾驶的时候,那种韵律看来是很美的。当一只燕子在飞翔的时候,或当一只鹰鸟由空疾降以扑掠食物的时候,或当一只骏马驰至终点而获得锦标的时候,那种韵律是很美丽的。
我们主张一切的艺术必须具有品格,所谓品格便是艺术家的人格,或灵魂,或衷心,或中国人所谓“胸怀”在艺术作品上所暗示或表现出来的东西。一个艺术作品如果没有那种品格或人格,便是死的,无论多少技艺或圆熟的技巧都不能把它由死气沉沉或缺少活力的状态中救回来。如果缺少那种叫做“性格”的很有个性的东西,美的本身便是平凡的。有许多想做好莱坞电影明星的女子不晓得这一点,只是摹仿玛琳黛特丽(MarleneDiertich)或琪恩哈罗(JeanHarlow)的表情,使导演于愤激之馀,只好去寻找新人才了。平凡的漂亮面孔非常之多,可是新鲜的,有个性的美却少得很。她们为什么不去研究曼丽特莱士勒(MarieDressler)的演技呢?一切的艺术都是一致的,无论是电影上的表演,或绘画,或文艺的著作,都根据于同样的表现原则或性格。真的,我们如果观察曼丽特莱士勒或里昂巴利摩亚(LionelBarrymore)的表演,就可以得到写作上的风格的秘诀。创造那种性格之美,就是一切艺术的重要基础,因为无论一个艺术家做什么事情,他的性格总在他的作品中表现出来。
性格的创造是道德上和审美上的问题,而且同时需要学识和风雅。风雅这种东西和鉴识力比较相近,也许是艺术家天性的一部分,可是一个人要有相当的学识,看见一部艺术作品时才能够感到最高的喜悦。这一点在绘画和书法上尤其来得明显。一个人看见一幅字,便可以知道写字者有没有看过许多魏碑。如果他曾看过许多魏碑,这种学识就会给他一点古气,可是除此之外,他必须让他的灵魂或性格渗进去;这种灵魂或性格当然是人人不同的。如果他有一个娇柔而感伤的灵魂,那么他会表现出一种娇柔而感伤的风格;可是如果他喜爱力量或伟大的权力,那么他也会采用一种表现力量和伟大的权力的风格。这样,在绘画上和书法上,尤其是在书法上,我们能够看见各种的审美质素或各种美的型式,而没有一个人能够把艺术作品之美和艺术家自己灵魂之美分别出来。世间有狂想和任性之美,强壮的力量之美,伟大的权力之美,精神的自由之美,毅力和勇气之美,浪漫的魅力之美,抑制之美,温柔的优雅之美,严肃端庄之美,简朴和“愚拙”之美,整齐匀称之美,疾速之美,有时甚至于有矫饰的丑陋之美。只有一种美的形式是不可能的,因为它是不存在的,那就是劳碌之美或劳碌的生活之美。
读书或书籍的享受素来被视为有修养的生活上的一种雅事,而在一些不大有机会享受这种权利的人们看来,这是一种值得尊重和妒忌的事。当我们把一个不读书者和一个读书者的生活上的差异比较一下,这一点便很容易明白。那个没有养成读书习惯的人,以时间和空间而言,是受着他眼前的世界所禁锢的。他的生活是机械化的,刻板的;他只跟几个朋友和相识者接触谈话,他只看见他周遭所发生的事情。他在这个监狱里是逃不出去的。可是当他拿起一本书的时候,他立刻走进一个不同的世界;如果那是一本好书,他便立刻接触到世界上一个最健谈的人。这个谈话者引导他前进,带他到一个不同的国度或不同的时代,或者对他发泄一些私人的悔恨,或者跟他讨论一些他从来不知道的学问或生活问题。一个古代的作家使读者随一个久远的死者交通;当他读下去的时候,他开始想象那个古代的作家相貌如何,是哪一类的人。孟子和中国最伟大的历史家司马迁都表现过同样的观念。一个人在十二小时之中,能够在一个不同的世界里生活二小时,完全忘怀眼前的现实环境:这当然是那些禁锢在他们的身体监狱里的人所妒羡的权利。这么一种环境的改变,由心理上的影响说来,是和旅行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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