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且让吾摘录一节《韩非子》的文字:
“……今贞信之士,不盈于十,而境内之官以百数;必任贞信之士,则人不足官;人不足官则治者寡而乱者众矣。故明主之道,一法而不求智,固术而不慕信。故法不败,而群官无奸诈矣。”
韩非子否定所谓仁爱的父母政府会有任何效用,因为他指出人之惰性,莫先于父母,皆见爱,而未必治也。先王之爱民,不过父母之爱子,则民奚遽治哉。韩非子又冷冷地幽默地发问:“仲尼,天下圣人也,修行明道以游海内;海内悦其仁、美其义,而为服役者七十人。”以天下之大,而为服役者七十人,岂非是“贵仁者寡,能义者难”的明证?今欲人主务行仁义者皆如孔子,而臣民爱服德行者皆如列徒,岂非梦想?这短短一段文字,含有动人的嘲弄,峻刻的调笑,同时也含有健全的意识。
韩非子所评述的当时韩国的弱点,深与今日中国之过失相暗合,至于那时的官僚和人民的特性竟那么相像,使吾们读了他的文字,直不辨其所描述者是否为现代之中国。他和盘托出当时官吏的腐败和人民的冷淡消极,而认为此等缺点应归源于法律保障的缺乏与制度之不完备。他不赞成改进道德效力,而指出那是政治制度与缺乏法律保障在作祟。他说一切祸患,起于无公正之法。他痛恨那时的儒家而称他们为一群喋喋的愚夫。这称呼实在很适配于今日吾人的许多“长袍的爱国同志”。他说到当时的官吏,称他们的贪污,不啻受着鼓励,因为没有严刑峻罚以制其后。韩非子这样爽直地说:“……是故事强,则以外权市官于内;救小,则以内重求利于外;国利未立,封土厚禄至矣;主上虽卑,人臣尊矣;国土虽削,私家富矣;事成则以权长重,事败则以富退处。”这样的字句,很可以引用之于现代优游于大连及上海租界别墅中的寓公。他又说因为缺乏制度,“则以党举官,民务交而不求用于法;释公行,行私术,比周以相为也。”这样的情形,何等暗合于今日,只有那些官僚士大夫阶级肚皮里明白。
《韩非子》中有一重要之章节,其中含有一现代的新名词“公民”一语,殊觉新颖;惟此节文字乃系描述当时人民一般的对于同事之漠不关心的态度。他郑重地说:“民之故计,皆就安利而避危穷。今为之攻战,进则死于敌,退则死于诛,则危矣。弃私家之事,而必汗马之劳;家困而上弗论,则穷矣。穷、危之所在也,民安得勿避?故事私门而完廨舍;廨舍完则远战,远战则安。行贿赂而袭当涂者,则求得,求得则私安,私安则所在,安得勿就?是以公民少而私人众矣。”
吾们至今仍感觉到公民的太少,而私人的太多,其理由当归之于适当的法律保障之缺乏。他跟道德的兴衰毫无关系。缺点完全在制度(法)。倘人民的公共精神太丰富,常有惹祸的可能,天然他们对于国事将采取消极的态度。倘官吏贪污而无刑罚为之制裁,那么你要望他不贪污,实在是过于苛求人类的天性了。
韩非子坚决主张设立一种神圣不可侵犯的法律,为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所共同遵守,上不避权贵,下不欺庶民。他信仰法律是超然的,在法律的前面,一切人是平等的,而私人的势力与私人间的关系,应该于以打倒而代以法律。所谓去私曲,就公法也。这里我们不仅遇到一种欧美式的平等概念,它使吾十分注意者为一种绝非中国型的思想。可异者,他的思想适与孔子思想立于反对的地位,孔子的格言有“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而他以其纯粹法家的态度说:“法不阿贵,绳不挠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韩非子想像一种法律,要使“贵贱不相逾,愚智提衡而立”。他推行一种机械式的法治,只要有了完备的法治制度,他信仰治理国政,可不用贤能之士——这一种机械的意识,完全不是中国型的。
韩非子的法治制度,也存在有一种道家的基本思想,就是“明君无为于上”。君主所以要虚静无事,无为于上,因为他知道那些君主依一般常情而断,实际上没有任何办事的能力。是以应该筹划一个机械式的政治机关,它的机构作用的行进自然而然公平而完备,不关乎统治者的智愚贤不肖。君主是以成为一个徒负虚名的骸壳,有如现代的立宪政体。英国现代也有一个国王,他的职务好像专门在主持建筑物的奠基典礼,船舶的下水命名,和颁发爵士勋位;是以国王的贤不贤,能不能,对于国家完全无若何重要关系,法治制度将自然发生作用。这在基本上是一种君主无为主义的学理,为韩非子所倡导,而现代英国实行而获有成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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