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这样的整理都隐藏于一切中国人的社交往来后面,吾们可以很容易举出许多例子显示缺乏公共精神,简直使二十世纪的西洋人难以置信。我所说“二十世纪的人”,因为他已经接受过十九世纪博爱主义的精神的教养而具有较为广阔的社会眼界。举一个典型的例子,这个例子真堪为中国社会事业的思想代表。下面一段是我逐句从《论语》两周刊(一种幽默杂志)上摘录下来的,它记述一位中国军阀对于民众教育运动的演说。有些青年醉心于现代美国社会服务的热情,组织一种团体,推行“扫除文盲”运动。这位军阀便发挥其鸿论说:“学生应该勤勉读书而不宜干预外界事务。人家吃饱了自己的饭,干自家的事情,而你们却要扫除他们!”那动听的论据是这样说法的:不识字的人不来干预你们,为什么你们偏偏要去干预他们?这些字句何等简短,何等有力,而且那样真实。因为这些字句,字字直接发自演说者的心坎,毫无遮隐,毫无润饰。在中国人看来,社会工作常视作干预他人的事。一人热心于社会改革或任何其他公共事业,看来常觉得有些可笑。吾们不顾他的诚意,又不能了解他为什么跑出来干这些事业,用意何在?是不是在向社会公众献殷勤?为什么他不效忠于家庭,更为什么不巴图上进,升官发财,俾及早帮助其亲戚和自己的家庭?吾们决定他因为是年轻,或则为正常人类典型的迷路者。
常有这样迷失人类正常典型的人物被称为豪侠,可是这些人无疑即为盗贼或漂泊浮浪的人物。他们是单身汉,不结婚,有一颗浮浪不肯安稳的心儿,常很愿意纵身入水以拯救一个不相识的小孩。或则他们是结了婚的人,而死的时候,往往身后萧条,不名一文,让他的妻子含辛茹苦以度日。吾们欢迎这种人,爱这种人,但不愿我们自己的家庭中产生这样一个人物。当我们瞧见一个孩子具有公共精神太丰富,勇于参加困难纠纷,吾们将确信地预言这个孩子定为父母的致命伤。倘使吾人能及早挫折他,压服他,他或许会从家庭流浪出去而加入行侠的盗伙。这就是为什么他们是被认为舍离正道的理由。
这样的情形怎会发生,中国人不是那样的邪教徒,深陷于罪孽若基督徒所想像者。虽然中国人因为不是基督徒,仍可用受尽基督教诅咒的“邪教徒”这个名词加诸其身。倘基督教会能尽力以求了解他们,而从根源攻击他们的劣点,则似较为适宜,因为劣点的背后是一种完全不同于基督教的社会哲理观念,这不同就是双方观点不同之由来。受了现代教育的中国最优秀之青年还是不能明了西洋妇女一定要组织“禁止虐待动物会”的意义,她们为什么高兴去替狗担心事,又为什么不好好坐在家里看护看护自家的孩子。吾们可断定他们是因为没有孩子,因之在家里也没有更好的事情可做,这样的推断或许往往是不差的。矛盾常存在于家族观念与公共精神二者间,一个人倘勤俭积财,而悭吝得够程度,常可发现其家族观念在发生作用。
因为家族制度是中国社会的根底,中国的一切社会特性无不出自此家族制度。家族制度与村社制度——村社制度为家庭组织进一步而范围稍为扩大的范型——可以统括地说明一切中国社会生活的现象。面情,宠嬖,特典,报恩,礼仪,官吏贪污,公共组织,学校,基尔特(同业联合会),博爱,慈善,优待,公正,而最后全部中国政治组织——一切都出自此家族及村社制度,一切都从它摄取特质和状态,更一切都从它寻取解释特殊性质的说明。从家族制度里头产生了家族观念,更从家族观念产生社会行为的某项法规。将此等特性加以研究是很有兴趣的,吾们将看出人生在缺乏公共精神的环境里,怎样作为社会一分子而行动着。
研究任何一时代的文学或任何一时代的历史,其最终和最高之努力,往往用于觅取对该时代之“人物”的精详的了解。因为文学创作和历史事迹之幕后,一定有“人物”,此等人物及其行事毕竟最使吾人感到兴趣。当吾人想起马蔻斯•奥理略(MarcusAurelius)或吕善(Lucian),便知适当罗马衰落时期。又或想起佛朗古•维龙(FranCoisVillon)便知适当中古世纪。想起一个时代的重要人物,马上感觉到那个时代很熟悉,也很明了。像“十八世纪”那样的名称,还不如称为“约翰逊时代”来得有意义。因为只稍提醒约翰逊的一生行事:他所常出入的伦敦四法学院怎样,他所常与交谈的友侪怎样,整个时代便觉得生动而充实起来了。设使有与约翰逊同时代而文名不足道之一人物,或一普通伦敦市民,其一生行事中也许有同样足资吾人矜式者,然一普通伦敦市民终不足引起吾人之兴趣,因为普通人总归是普通人。不论普通人喝烧酒也好,呷李普登茶也好,都只算是社会上无足轻重之偶发事件,毫无特色可言,因为他们是普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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