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朋友陈咏轩是一家大行的财经项目总裁,华裔女商人在这家大银行中开设有账户,是这家银行的贵宾,陈咏轩身为财经项目总裁,跟华裔女商人自然有诸多的交往。从机场出来,华裔女商人跟助手直奔与陈咏轩约定的地点。
很快华裔女商人跟陈咏轩见面了,要想找到10%的机构投资者的投票,那一定要找一个对香港投行界相当熟悉的人才行。到底找谁呢?这又是一个难题。陈咏轩给华裔女商人提供了一个人的电话号码。
尹锦诚,一个地地道道的广东人,在香港生活了很多年,从1987年开始就混迹于香港金融界。我见到尹锦诚的时候,发现这位黄光裕的广东老乡,头发花白,是典型的香港金融界人士模样,他有着不菲的身家,依然在为香港与大陆的项目合作牵线搭桥。鼎晖投资这样的PE大腕,在尹锦诚的牵线搭桥之下,就作成了大为赚钱的项目。
“在香港呆的时间长了,自然也就认识了一些朋友。”第一次见到尹锦诚是在北京长安街旁的一座茶馆之中,尽管深处闹市,茶馆却有着无可挑剔的私秘。尹锦诚说话的时候,脸上总是保持着微笑,他对国美的内斗早有耳闻,但是对于陈晓的具体为人,了解却非常的少。当陈咏轩介绍了华裔女商人之后,他才从华裔女商人的嘴里了解到陈晓。
“他们说陈晓不忠诚,背叛了国美大股东黄光裕,是一个背信弃义的小人。为啥陈晓背信弃义,是因为黄光裕已经身陷牢狱,陈晓欺负黄家留在外面的全是女人。当时我一听,心底大怒,这也太欺负人了。”尹锦诚听闻华裔女商人的话,心底火苗直往上窜,他觉得陈晓这样的人实在太不仗义了,欺人太甚,一定要好好运作运作,把陈晓赶出国美。
尹锦诚的义气让华裔女商人一下子找到了方向,两人在简单的商议之后,决定给美林香港副总裁皮特打个电话,希望美林能够面组建一个投行团队,帮助黄氏家族运作,跟国美的机构投资者进行沟通。
皮特跟尹锦诚一样都是中国人,姓陈,只是在美林上班,为了方便跟外国人打交道,取了一个英文名字。皮特接到电话,同意跟华裔女商人一行谈谈。当皮特听到华裔女商人说,如果机构支持黄氏家族,只要投票,黄家可以支付一定的报酬时,皮特当时就摇头,说这个可不行,这在香港是违法的。
2008年的金融危机席卷全球,华尔街成为重灾区,美林在当年的9月14日不得不卖身给美国银行,这样一家拥有94年历史的大投行,就这样成为了美国银行的一个子公司。这是美林的悲哀,也是美国金融界的悲哀。卖身他人的美林,在管理上已经近乎苛刻。
皮特非常清楚,美林的法务部现在有着无上的权力,尽管管理层可能认为某一项业务有着丰厚的利润,但如果在法规方面通不过,这项业务依然没法操作。更为敏感的是,黄光裕以及他的家人在5月18日已经被宣判,在法律意义上他们就是罪犯,为罪犯服务是律师的事情,对于金融机构来说,难度有点儿大。
华裔女商人提出,难不能为黄氏家族募集一笔资金,皮特自然对这项业务也很感兴趣。华裔女商人细说了黄氏家族希望用股权作抵押进行融资,融资额度在25亿港元以上,黄氏家族将用这笔钱去购买股票等事情。
皮特却告诉华裔女商人,用股票抵押的资金去进行关联交易是不可以的,黄氏家族如果拿这部分资金去二级市场增持股份,在贝恩资本未转股之前,只能增持2%,用不了25亿港元,如果是用于增发,那么这笔钱到底安全不安全呢?这在法律方面也存在一定的问题。
香港《银行业条理》规定,对银行的任何控制人或董事,或该任何控制人或董事的任何亲属以董事、合伙人、经理或代理人身份而有利益关系的任何商号、合伙经营或非上市公司的抵押贷款有着严格的限制,不能超过资本基础的10%。黄氏家族要想抵押借款25亿港元以上,在香港注册的大行们看来,这是很难达到的,更何况国美的股票存在诸多的不确定性。
华裔女商人倒吸了一口凉气,股票抵押也在法律方面存在诸多问题,那么买票在香港更是属于违法的行为。按照香港反商业贿赂“零容忍”(zerotolerance)的标准,无论黄氏家族向机构提供多少的报酬,都会触犯商业贿赂律条。
尹锦诚跟华裔女商人对这样的结果多少有些出乎意料。不过皮特告诉他们,黄氏家族本来已有多位成员是罪犯,那么董事会控制权的争夺就不能再去冒险,可以通过合法的路径去运作,自己可以在幕后帮忙组建一个运作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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