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顺号是镇上数一数二,有好几十年历史的一家杂货铺。货色诚不能与城内一般大杂货店相比,但在乡间,总算齐备。尤其是卖的各种白酒,比镇上任何酒店任何杂货铺所卖的都好。其实酒都是贩来的,都是各地烧房里烤的,而兴顺号的酒之所以被人称扬者,只在掺的水比别家少许多而已。
兴顺号还有被人称扬之处,在前是由于掌柜——在别处称老板,成都城内以及近乡都称掌柜——蔡兴顺之老实。蔡兴顺小名叫狗儿,曾经读过两年书,杂字书满认得过,写得起。所以当他父亲在时,就在自家铺子里管理帐目,并从父亲学了一手算盘。二十岁上,曾到新都县城里一家商店当过几年先生。一点恶嗜好没有,人又极其胆小可靠,只是喜欢喝一杯,不过也有酒德,微醺时只是睗着眼睛笑,及了量,便酣然一觉,连炸雷都打不醒。老板与同事们都喜欢他,也因为他太老实一点,对于别人的玩弄,除了受之勿违外,实在不晓得天地间还有报复的一件事。于是,大家遂给他敬上了一个徽号,叫傻子。
他父亲要死时,他居然积存了十二两银子回来。他父亲虽是病得发昏,也知道这儿子是个克绍箕裘的佳儿,不由不放心大胆,一言不发,含笑而逝。老蔡兴顺既死,狗儿便承继了这个生理,并承继了兴顺名号。做起生意,比他父亲还老实,这自然受人称扬;但不象他父亲通达人情,不管你是至亲好友,要想向他赊欠一点东西,那却是从来没有的事。可是也有例外,这例外只限于他一个表哥歪嘴罗五爷。
兴顺号在近年来被人称扬的,自然由于他的老婆了。
方蔡傻子三年,满孝生意鼎盛之际,他新都的一个旧同事,因为一件甚么事,路过天回镇,来看他;也不知他因了甚么缘由,忽然留这旧同事吃了杯大曲酒,一个盐蛋,两块豆腐干。这位被优礼的客人,大概为答报他盛情起见,便给他做起媒来。说他有个远方亲戚,姓邓的,是个务农人家,有个姑娘,已二十二岁了,有人材,有脚爪,说来配他,恰是再好没有了。
蔡傻子虽然根本未想到娶妻这件事,也不明白娶妻的好处,但既经人当面提说,也不免红起脸来。自己没有主意,特意将罗歪嘴找来商量。
罗歪嘴道:“你是有身家的生意人,不比我这个跑滩匠,你应该讨个老婆,把姑夫的香烟承继起来。我早就跟你留心了的,既有人做媒,那便好了;你只管答应下,我一切跟你帮忙好了。”
务农人家的女儿配一个杂货铺的掌柜,谁不说是门户相当,天作之合?何况蔡掌柜又无父母、伯叔、兄弟、姊妹,人又本分,这婚姻又安得不一说便成,一成便就呢?
但是谁也料不到猪能产象。务农人家的姑娘,竟不象一个村姑,而象一个城里人。首先把全镇轰动的,就是陪奁丰富,有半堂红漆木器;其次是新娘子有一双伶俐小脚;再次是新娘子人材出众。
新婚之后,新娘子只要一到柜台边,一般少年必一拥而来,称着蔡大嫂,要同她攀谈。她虽是怯生,却居然能够对答几句,或应酬一杯便茶,一筒水烟;与一般乡下新娘子只要见了生人,便把头埋着,一万个不开口的,比并起来,自然她就苏气多了。
镇上男子们不见得都是圣人之徒。可惜邓家幺姑嫁给蔡傻子,背地议论为“一朵鲜花插在牛矢上”的,何尝没有人?羡慕蔡傻子,羡慕到眼红,不惜犯法背理,要想把乾坤扭转来的,又何尝没有人?
罗歪嘴——其实他的嘴并不歪。因为他每每与女人调情时,却免不要把嘴歪几歪,于是便博得了这个绰号。——名字叫罗德生,也是本地人。据说,他父亲本是个小粮户,他也曾读过书,因为性情不近,读到十五岁,还未把《四书》读完;一旦不爱读了,便溜出去,打流跑滩。从此就加入哥老会,十几年只回来过几次。
他父母死了。一个姐姐嫁在老棉州,小小家当,早就弄光。到他回来之时,总是住在他姑夫老蔡兴顺的铺子内。老蔡兴顺念着内亲情谊,待他很好。他对姑夫,也极其恳挚,常向他说:“你老人家待我太厚道,我若有出头日子,总不会忘记你老人家的。”
老蔡兴顺回答的是:“我们都是至亲,不要说这些生分话。只是你表弟狗儿太老实,你随时照顾他一下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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