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国美电器走私的说法,黄光裕曾火冒三丈地反驳:"我所卖的家电产品都是具有正规手续的,包括供货方提供的发票。没有去走私,也没有从走私者那儿进货。作为一个零售企业,国美电器没必要去调查供货方,甚至供货方的供货方他们的货物是哪儿来的,当时几乎所有家电商店,包括国营商店都大量在卖进口家电。"
黄光裕的原始资本积累其实早在广东潮汕就已经开始,他曾经坦承过,"拉单"生意究竟是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走私"目前谁都不好说。但他没有解释什么叫"拉单"。广东那边最早的行话,"拉单"跟走私的意思差不多。所以黄光裕在北京创业初期,其大批量运作的进口家电销售,无论如何是具备某些灰色基调的。
黄光裕并不排除他进的货中有经过非正规进口渠道进来后被政府进行课税处理从而合法化的货物。他曾称,这些情况包括海关罚没的走私品,以及一些华侨或出国人员在政策允许情况下带回国内后转让出去的家电产品。当时北京的东单和大栅栏有两个华侨收购站,那里收缴的大量电子货物都被黄光裕接下了。
但是黄光裕进货的主流渠道应该还是来自广州、番禺一带专门从海上"接货"再加价批发出去的走私者。手续及发票造假在那时对这些走私者来说并非难事。在最热闹的时候,黄光裕对于自己的身世很是在意,甚至不止一次站出来严厉驳斥他人对他早年创业的走私怀疑,并且不承认国美电器曾到广州、番禺去进过货。甚至说:"国美电器从不到北京以外的地区进货,那样物流成本及经营风险太大。"不过,黄光裕很快就遇到一个尴尬:有人发现黄光裕的供应商里有番禺人。
水货的成本低廉让黄光裕哥俩有了跟大商场血拼的本钱,他们在北京市场采取低价策略,很快将生意做得风生水起。公司实力逐步壮大后,黄光裕开始利用在报纸上打广告招揽客户,成效显著。最为人称道的是其在《北京晚报》中缝打起"买电器到国美"的广告,并每周刊登各种电器的价格。当时在报纸中缝做广告尚属创举,因此每次只收800元广告费。很少的广告投入为国美吸引来了大量购买便宜电器的顾客。后来黄光裕说服厂家与国美电器联合起来在报纸上打广告,因为这样既可以告诉消费者产品的实际情况,又可以告诉消费者去哪里购买这些产品,同时可以减少厂家的广告开支。一种厂家和商家联合做广告的新模式就此诞生。其后,黄光裕又说服厂家将样品赠予国美店做样品展示,并开设相应的产品专柜,这也成为后来家电卖场的标准模式。
可是,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黄光裕一直在漂洗自己的身世,希望以一个清白的商业新星的面貌出现在中国商场。通过一系列创新,国美电器迅速壮大,黄光裕的形象也得以洗白,但这并不能让其完全摆脱早年靠走私创业的嫌疑。事情终究还是没有按照黄光裕的设想发展。上世纪90年代中期,黄光裕有一次因走私和偷税被关了半年。
如果说走私、投机倒把是特定年代的产物,那么20世纪90年代末,从银行骗取巨额贷款,然后向境外转移,则只有黄氏兄弟二人才有这个胆量。
2006年国庆节前,公安部启动了对黄俊钦私人所有的新恒基系的立案调查,曾经效力于黄氏兄弟的新恒基系最高层于星旺等人也被逮捕。
2006年11月1日,黄俊钦私人所有的新恒基系全部资产被查封,银监会参与摸查新恒基系及黄光裕所控鹏润系的整体银行贷款和负债,起因是黄俊钦早年贷款方面存在严重违规操作,黄光裕也被一起调查。
1993年,黄俊钦和黄光裕兄弟分家,哥哥转向房地产业,建立了新恒基系,在京城及东北拥有数栋著名的大厦;弟弟则独自经营鹏润系,国美电器、鹏润地产构成其主要资产。
1997年,黄俊钦以北京静安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名义向中国银行北京支行贷款1.6亿元人民币及1027万美元。静安物业的实际控制人为黄俊钦。
公开资料显示,静安公司由外资身份的静安物业(中国)控股有限公司(下称静安控股)和北京一家国企持有,外资持股六成,公司拥有北京市北三环东路静安中心地块。1995年前后,京城房地产不景气,静安地块无力动工,外方股东有意转手。约在1994年,实际由黄俊钦私人所有的北京新恒基房地产开发总公司(下称新恒基)挂靠在了北京首都创业集团名下,性质为集体所有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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